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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國防, 外交21 6 月, 2026140 瀏覽次數
作者:何振盛(佛光大學公共行政與國際事務學系教授、台灣對外關係研究暨發展協會副理事長)
近日中國大陸官媒宣稱「台灣島以東海域已進入中國常態化管理軌道」,引發兩岸與周邊國家的高度關注。許多人第一時間將此視為單純的 政治宣傳,或兩岸對抗下的認知作戰。然而若冷靜觀察近年中國大陸在台灣東部海域持續進行科研調查、海警巡航、護漁執法及軍事演訓等活動的發展脈絡,便不難發現,北京真正追求的未必是一次性的政治宣示,而是透過長期、持續且制度化的行動,逐步建立其所謂「常態化治理」的事實基礎。
對於此一現象,台灣社會若僅從統獨立場加以解讀,恐怕將錯失問題的核心。因為依據現行《中華民國憲法》及相關法律架構,中華民國在台灣所實施的仍然是「一中憲法」。在此法理基礎下,無論兩岸政治制度如何分立,中華民國政府本身並未透過修憲正式放棄中國主權的歷史主張,也未宣布建立一個法理上與中國完全切割的新國家。因此,凡涉及中國海域、漁權、海洋資源及國家權益之事項,理應以維護國家整體利益為優先考量,而非僅以政黨意識形態或兩岸對立作為判斷依據。
國際法有一句著名法諺:「法律幫助警醒者,不幫助沉睡者」。海洋權益的維護尤其如此。任何國家對於其主張海域的權利,若長期缺乏實際管理、巡護及使用行為,其權利主張即可能逐漸弱化。中國大陸近年持續推動海警巡航、科研測量及漁業管理等活動,其真正目的正在於累積國際法上所謂的「有效管理」與「持續存在」的證據。雖然這些行動未必立即改變法律地位,但長期而言,卻可能形成新的國際認知與政治現實。
更值得警惕的是,日本與菲律賓近期就重疊海域進行經濟海域劃界談判,卻未將台灣納入正式協商機制。儘管雙方事後表示未來協議「不拘束第三方」,然而此類說法充其量只是外交辭令,難以真正保障台灣權益。國際法另一句名言指出:「事實先於法律而存在」。當一項協議長期被各方遵循並形成國際實踐時,即使法律上不拘束第三方,也可能逐漸演變為新的秩序安排。屆時台灣若被排除於規則制定之外,所面對的將不只是漁權受損,更是海洋權益遭邊緣化的危機。
令人憂心的是,面對此一局勢,賴政府至今未提出足以安定人心的具體方案。對中國大陸的相關作為固然嚴詞譴責,但對於日菲可能影響我海洋權益的安排,卻多停留於低調交涉與原則性聲明。國家利益不應因對象不同而有雙重標準,更不應讓漁民成為國際 政治角力下的犧牲者。若政府認為不宜公開與日菲衝突,則更應積極建立漁業協商機制、公布海域主張範圍、強化海巡部署,並提出保障東部漁民權益的具體措施,而非僅以外交辭令敷衍社會疑慮。
事實上,國際法還有一句重要原則:「權利伴隨義務而存在」。既然國家主張擁有海洋權益,就有責任透過實際行動維護之。海洋權益從來不是靠口號取得,也不是靠歷史記憶維持,而是建立在持續管理與有效存在之上。中國大陸正在做的,不只是展示力量,更是在進行一場長期的海洋治理布局。面對此一挑戰,台灣若只是停留在政治表態,而欠缺具體作為,未來恐將在不知不覺中喪失更多主動權。
因此,無論藍綠白任何政黨,都應回到維護中華民國整體利益的共同立場。朝野應共同要求政府積極參與區域海洋事務,建立東部海域常態化巡護機制,強化海洋科研與漁業管理能力,並推動與周邊國家的制度化協商。唯有如此,才能避免台灣在區域海洋秩序重組過程中被邊緣化。
「台灣島以東海域已進入中國常態化管理軌道」究竟是否已成事實,或許仍有爭議;但可以確定的是,海洋權益的競逐早已展開。此時台灣還能夠袖手旁觀,甚至繼續沉睡嗎?
*本文原刊中時,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60621002256-262104?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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