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AI生成

謝銘洋私會總統喬司法人事的罪責!(林騰鷂)

林騰鷂憲政29 1 月, 2026355 瀏覽次數

圖:AI生成

作者:林騰鷂 (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近日司法界震盪的「謝銘洋、高金枝同車赴總統府」事件,相關人士至今三緘其口,但司法圈與政界普遍揣測:此行極可能涉及大法官任命、司法院秘書長人事,以及高院院長爭議處理等高度政治性議題。

在法治國,總統與大法官及審判者之間,必須保持「必要距離」。一旦國家最高元首開始與具有最終司法權力的大法官或高等法院院長私下討論人事、制度或案件,司法獨立的最後防線就會崩潰,人民對國家憲政秩序的信任也將灰飛煙滅!

一、 謝銘洋身兼三職的憲政重罪

謝銘洋大法官目前身處司法權的最巔峰,代理司法院院長、並擔任憲法法庭審判長。其若私下與總統會晤,其責任不僅在於個人操守,更在於其所代表的「憲法最終解釋權」已被政治權力染指。他的憲政罪責在於:

  • 違反憲法法庭「審判長」的公正外觀。根據《憲法訴訟法》,審判長主持憲法法庭,言行必須維持絕對中立。當謝銘洋與賴清德總統私下會晤時,所有憲法法庭進行中的案件都將蒙上「政治授意」的陰影。此舉也涉嫌違反《法官法》第 18 條「損及司法形象」,情節重大者應受監察院彈劾。
  • 「代理院長」的角色衝突: 身為代理司法院長,謝銘洋掌握全國司法行政權。若其與總統私談人事(如司法院秘書長任命),等於將司法行政權「奉獻」給賴清德總統。這打破了司法院作為憲政機關的獨立性,極可能演變成總統直接透過謝銘洋「指導」司法行政走向。

二、 總統私見高院院長,敗壞司法獨立觀感

高等法院院長不只是行政管理者,更是審判者本身。高院院長高金枝近日一再被爆料「霸凌」下屬、免費提供退休院長專屬辦公室等爭議,台灣高檢署主任檢察官陳宏達對此重申:

「這已再次折損法院審判獨立觀感,導致民眾信任危機;而退休前院長仍獲專屬辦公室,更是打破公器可否為特定人私用的機關管理底線。司法首長如果連內部尊重與公務紀律都守不住,談司法改革只是空話。」

若高金枝院長在此爭議纏身之際私見總統,其法律責任將演變為:

  1. 尋求政治保護傘: 被解讀為以「私下效忠」換取行政平議的過關,嚴重侵害人民對公正審判的期待。
  2. 行政權直接介入司法行政: 總統若介入處理高院內部霸凌或人事風暴,即是直接踐踏憲法第 80 條「法官須超出黨派,依法律獨立行使職權」的紅線。

三、 人事安排與政治密室:不可原諒的憲法災難

若司法院秘書長或高院人事是由總統府私下交涉掌控,將形成三大危害:

  1. 破壞憲政鏈條: 大法官任命須立法院同意。若總統私下接觸,嚴重逾越權力分際。
  2. 形成「政治委任法官」: 人事一旦變成總統兼黨主席政治利益之交換,司法將淪為政黨意志的傀儡。
  3. 侵害人民公正審判權: 一旦審判者背後隱含總統兼黨主席之暗示,人民受公正審判權利形同被剝奪。

四、 結論:踐踏憲政民主底線的人應辭職並受制裁

台灣已面臨憲政危機:大法官裁判爭議、司法院行政權失能、以及近期一連串司法霸凌與程序崩壞事件。此刻若再發生「賴清德總統密會大法官謝銘洋、高院院長高金枝」,這種形同赤裸干預司法的行為,將是壓垮憲政秩序的最後一根稻草。

若私見屬實,唯一正確的政治倫理與法律責任歸屬如下:

  • 賴清德總統: 應即刻辭職,向人民謝罪。
  • 謝銘洋大法官: 應立即辭去大法官、代理院長及審判長職務,接受職務法庭調查。
  • 高金枝院長: 應自動請辭,並受懲戒!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風傳媒,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app.storm.mg/article/11098362#wholePage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