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應辯論 才能落實民主(林騰鷂)

預算應辯論 才能落實民主(林騰鷂)

作者:林騰鷂 (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由於行政院漠視立法院公糧收購價格調升五元以上決議,未依立院修正通過之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編足相關預算,因此立院新會期開議時,將一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前瞻計畫第五期特別預算案退回程序委員會,經院會表決通過。這是立院重振國會預、決算功能的重要起步,值得喝采!

行政院所提一一四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除中央政府機關總預算歲出三兆一三二五億元,再加上中央政府附屬國管事業單位三兆三二五六億元預算,以及預算法第四條所規定營業基金及信託基金、作業基金、債務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資本計畫基金等之三兆六五九一億元預算,則此一少數政府所能支配的總預算支出超過十兆元,幾為GDP五分之二。

但這麼多的總預算,在過去民進黨全面執政期間,卻幾乎都是胡編亂審!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在二○二○年九月廿八日就曾說:「去年的公務預算將近兩兆元,委員會全部審完還刪不到卅億元,後來就是用比例來處理,每年都是這樣。」又說,中央政府總預算「幾百案都是凍結十%,提出報告後同意動支,坦白講這是立法院的陋習,真的不是很好。」但當時民進黨主導的立院卻執意不改正,以致國會成為民進黨的橡皮圖章,人民淪為肥鼠啃食的瘦鵝!

又民進黨過去掌控立法院,多年來嚴重敗壞中央政府總決算制度,在監察院審計長所提決算審核報告送達立院後,均未依決算法規定一年內完成審議,以致無法透過決算公開財政事實,以利人民監督與考核中央政府、防止浪費公帑、作為中央政府行政效率考核的憑藉,以及作為編製下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的參考。

同時,在民進黨多數主導下的立法院,均未依預算法第五十三條規定進行總預算辯論,以致總預算的編製是否遵守法律,是否合理,是否妥適,是否周全考量全民的負擔及社會公平性,均無法透過國會論辯讓人民知曉!

蔡英文掌政的八年期間,已花了近八十兆的中央政府總支出,高達三倍多的台灣GDP,但有讓人民看到什麼令人可觀的重大建設嗎?

韓國瑜院長所領導的立法院,亟應遵守預算法規定,透過總預算辯論,積極監督與考核中央政府,讓人民知道,他們的血汗納稅錢,是確實被花在刀口上,從而落實真正的民主!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2024/9/22聯合新聞網,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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