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運模式有彈性空間 聽奧會場曾飛揚中華民國國旗(施威全)

奧運模式有彈性空間 聽奧會場曾飛揚中華民國國旗(施威全)

作者:施威全(倫敦大學伯貝克法律學校博士)

大陸國家主席江澤民在1999年10月訪問英國時,英國警方極力鎮壓和平的抗議活動,江澤民造訪的設施、經過的道路,只能有歡迎的人潮,不能有抗議的標語,偶見拿著雪山獅子旗的英國人被警察壓制在地上。台灣人社團與留學生則比較聰明,混雜在陸、港群眾中,但舉起標語的時間仍得斟酌,太早舉起英國警方就跑來沒收,因此國事訪問最重要的一站行程,當江澤民搭著皇室馬車前往白金漢宮時,聽到馬蹄才舉起標語,才能被江澤民看到,被攝影機補抓。標語不管何時舉起,抗議者免不了被英國警察從人叢中帶走、盤查,標語沒收。

倫敦警方怎有能力辨別寫著中文的標語是歡迎還是抗議?英國媒體報導,白金漢宮、相關建築頂樓上英國警方與大陸特工合作,拿著望遠鏡觀察人潮,大陸特工一看到抗議文字,就告訴身旁的英國警察,負責監控的警察再以對講機通知地面的同事抓人、奪布條。

此次奧運,若沒大陸工作人員在旁指導,法國工作人員哪懂得觀眾席上寫著「台灣加油」的四字標語,而前往干涉?涉及台灣議題,實務上決定觀眾席規則的是中共官方不是國際奧委會工作人員。

不過台灣網民們自以為法國觀眾都在為台灣加油,那是井底之蛙的窺天,自以為台灣是世界的中心,此次盤旋巴黎奧運上空的政治爭議是以色列和哈瑪斯的衝突以及烏克蘭戰爭,別以為全世界都知道台灣為何。

儘管奧運憲章第50條「廣告、展示與宣傳」規定:「在任何奧林匹克場地、場館或其他區域,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示威或政治、宗教或種族宣傳。」,但此次奧運違例不少,以色列足球隊比賽時,有觀眾高舉巴勒斯坦旗並對以色列國歌發出抗議聲;法國觀眾與以色列觀眾吵架;以色列足球隊受到嚴密保護,有前導車、護衛車,體育館周遭部署上千名警察,連法國內政部長與警方高層都親自探勘場地安全。對以色列的保護凸顯了國際奧委會對俄羅斯與白俄羅斯的「不中立」,這兩國的運動員無法以國家名字參賽。

除此之外,巴勒斯坦運動員 Waseem Abu Sal在開幕式時穿的襯衫圖案描繪了被轟炸的迦薩小孩;也有阿爾及利亞運動員技巧性地杯葛,不與以色列運動員同台競技。奧運總是與政治有關,歷史上藉著奧運場景表達政治立場者不少,最有名的是1968年美國黑人運動員史密斯與卡羅斯在頒獎典禮時的抗議事件,他們不穿鞋子只穿襪子,高舉拳頭向黑人民權致意,他們被國際奧委會譴責,運動生涯從此受阻,被美國體壇杯葛。

國際奧委會面對運動員的政治表態存在彈性處置的空間,東京奧運前國際奧委會更新內規,容許選手在比賽場上作出示威手勢,選手在離開等候區或在大會介紹隊伍時可以擺出手勢,但不能影響其他選手的集合或準備,也不能直接或間接地針對特定人士、國家或組織。會出爐新規定,是因為2020年5月發生美國非裔黑人男子弗洛伊德(George Floyd)被殺事件,引發「黑人的命都是命」(Black Lives Matter)運動,之後在國際重要賽事,例如足球賽,常見運動員藉賽事表態,例如單膝下跪成為爭取民權的姿勢。儘管如此,中國奧運鉛球選手鞏立姣在東京奧運奪金的頒獎典禮上,銀牌得主美國選手桑德斯做出代表支持黑人團結的雙臂高舉交叉手勢,仍引發爭議,桑德斯說交叉手勢象徵所有受壓迫者匯聚與團結,她要把獎牌獻給全世界的黑人,美國奧委會發聲明主張桑德斯無違規,認為她在頒獎禮接近結束時才做出手勢是尊重對手的表現;國際奧委會則對桑德斯頗有意見,但最後屈從美國奧委會。

「台灣」兩字到底是不是政治符號,奧委會的附例(by-laws)沒有白紙黑字敘明,也沒指名排除,但即使是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在奧會模式下,未必不能出現在觀眾席,甚至「中華民國」四字,未必沒有技術性登場的空間。2009年台北聽障奧運是亞洲國家首次舉辦聽奧,時任總統馬英九出席宣布運動會開始,當時台北市長郝龍斌、國際聽障體育運動總會主席Donalda Ammons以及大會司儀,都以「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稱呼;賽場觀眾席上中華民國國旗飄揚,當時台北聽奧總執行長盛治仁說:「根據奧會模式,雖然不限制民眾在觀眾席上拿任何旗子,但旗子不能太大,且只能在不妨礙別人看比賽的情況下揮舞,呼籲國人能多幫中華隊加油打氣,以平常心來看待兩岸事務。」除了國旗,穿著國旗裝的觀眾頗多。盛治仁對奧運模式的解釋,當時民進黨主政的高雄市也有相同的說法,2009高雄世運援引奧會模式,高雄市政府說「歡迎觀眾攜帶任何的旗幟…所謂的奧會模式僅限於規範運動場上的行為,並不包含非管制場域的觀眾席。」現在民進黨政府對奧運模式的處理,與當年不一樣,台灣民眾被搶走手上標語,外交部的聲明避談巴黎奧會的工作人員,避談國際奧委會、法國奧委會,只敢針對媒體報導的所謂「疑似中國人士」,稱之為「惡意人士」,這好像電影〈功夫〉裡,周星馳狂言單挑一群人,但只敢點名個別的弱小者。

2009年奧運模式在台灣土地上的實踐,其實是國安單位、體育主管機關、地方政府與中國大陸過招的結果,我方立場很簡單,在自己的土地上辦比賽觀眾竟然不能拿自己的旗子加油,這也太過分了,陸方妥協,達成觀眾拿國旗、運動員拿會旗、隊旗的共識。可惜後來兩岸官方制度化協商中斷,這模式連在台灣土地上也夭折了。

所謂奧運模式,本來就是在白紙黑字以外另有彈性空間。

 

*本文原刊登於《菱傳媒》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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