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
上個禮拜一(7/8)台南市區漁會理事長林士傑(外號土雞仔)被槍擊死亡,林有槍砲彈藥前科,並涉及台南市議會議長選舉妨害選舉被起訴。案發迄今已經十天凶嫌還沒找到。
一、林士傑死因是否光電利益糾紛?
因為還找不到凶手,警方懷疑是否涉及光電利益衝突而被預謀殺害,所以警方找到林士傑的小弟負責光電工程的阿川(林玉川),並以其涉及詐騙集團被通緝而予以逮捕到案;希望借此尋找凶嫌的端倪。而林玉川所住的地方就是台南市政界、媒體界盛傳的「光電大樓」,包括議長邱莉莉、市政顧問郭再欽、洪智坤都是其中的住戶。林士傑的死因是否因光電工程利益糾紛,猶待警方深入調查。
不過就如同2022年台南市88聲槍響,雖然凶手已投案並被判刑,而外界也廣泛傳言可能涉及光電利益衝突!但檢警調似乎也沒有調查背後真正利益衝突的原因?以及是否另有影舞者?真相恐將成為歷史懸案!
二、光電案起訴疑雲!
不過4月26日台南地檢署,以經濟部能源署林文信組長、台南市政府經發局局長陳凱凌、力暘光電集團總裁古盛煇等15人,其中官員5人(中央1人地方4人)力暘集團10人,官商勾結違法圖利力暘光電集團五家天字號公司。起訴書提到的犯罪事實,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以行政院顧問的名義,向行政院及台南市政府施壓迫使經濟部能源局及台南市政府經發局相關官員,並共謀以開後門方式,在小二甲禁令(2020年7月31日)生效後才簽約承租使用的農地,本不能再申請;卻允許其倒填土地使用同意書簽約日期,以偽造文書及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的方式,使納入「109年太陽光電6.5GW達標計劃」而規避「小二甲」禁令;而不法圖利核准力暘集團五家天字號公司共139場光電場開發申請案,圖利廠商高達91億元以上的利益。
三、小二甲開後門,林組長有權決定嗎?
檢察官起訴時,我就有一個強烈的疑問,「本案涉及小二甲禁令違法開後門」的政策,這是一個能源署太陽光電組組長,可以決定的嗎?」
尤其小二甲禁令的法規依據是農業部的「農業主管機關同意農業用地變更使用審查作業要點」第7點之1規定。其認定權限理應是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根本就不是經濟部能源署。
而農業主管機關對於開放小二甲似乎是從頭到尾都不同意,所以此一決策應該是高於部會層級以上,也就是行政院院級的決策。
所以檢察官為什麼要讓一個基層公務員的林組長來承擔呢?其實這有可能凸顯承辦檢察官對於行政各部會權責的理解有錯誤解;也可能對於「什麼是法規範」及「什麼是個案處分」之區別,產生混淆;當然也可能根本就是「打蒼蠅,不敢打老虎!」的蒙混心態。
四、沈榮津與古盛煇?
7月16日鏡週刊報導提到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沈榮津身兼「綠能發展會議」召集人,每月主持定期會議固定檢討綠能產業推動的狀況及面臨的問題。而力暘集團總裁古盛煇利用其「行政院顧問」及新竹縣小英之友會副會長的身份,參與行政院綠能發展會議,而向沈榮津抱怨台南市政府審查太慢,還拿「申請案場進度表」給沈。沈聽完發現「全台各地案場均有此問題,需通案解決」。於是電話瞭解台南市政府的問題。並趁到台南開會之際,向市長黃偉哲探詢審查進度緩慢的原因。沈榮津並於2021年11月20日於台南奇美博物館與中華中小企業交流協會座談時,與黃偉哲討論地方政府推動綠能遭遇的問題。
五、誰對「小二甲禁令」開後門?
台南市力暘集團光電弊案,其實涉及兩個行為:
1、是政府對「小二甲禁令」政策鬆綁開後門?這是一個政府規範政策的問題。如果沒有此一開後門的政策鬆綁,也不會倒填土地同意書日期的問題。
2、「農地使用同意書」倒填日期到2020年7月31日以前,甚至抽出舊的使用同意書,換上倒填日期的土地同意書。這是一個具體個案的處分問題。
台南地檢署的起訴書顯然沒有將「規範鬆綁」及「個案處分」兩者分清楚,並分別追究責任。
其實沈榮津到底是否了解「小二甲禁令」才是太陽能電場業者「審查進度緩慢」的癥結?我認為應該是很淸楚。至於沈榮津副院長是否著手替「小二甲禁令」開後門,以滿足業者的需求,並朝向滿足政府訂出的2025太陽光電20GW的目標。現實來說「小二甲禁令」的法規是農業部主管,經濟部、能源署及台南市政府都非法規主管機關,也無權決定。所以只有行政院層級才是有權力要求農業部配合更改「小二甲禁令」的鬆綁開後門。所以此一「規範鬆綁」,不法圖利「光電業者」的最大嫌疑人的確是沈榮津副院長。也許他的動機是為了達到2025年的太陽能目標。但完全破壞「小二甲禁令」的政策目標,不應該如此草率。
六、還有其他縣市?其他廠商?
如上所述,台南力暘光電集團弊案涉及「小二甲禁令」違法鬆綁,以及「倒填日期偽造文書」的違法圖利個案處分的二個面向違法。由於涉及法規違法鬆綁,所以不會只限於台南市是違法。其他縣市從彰化、雲林、嘉義、高雄、屏東、台東、應該也有「小二甲禁令」開後門的類似申請案。
而且也不會只有「力暘光電集團」,應該還有其它公司涉及以「小二甲禁令」開後門的途徑,倒填日期申請變更作為光電場使用。這個也應該有普查的必要。
所以建議在野黨應該考慮在立法院成立調查委員會,徹查此一光電政策弊案。
七、行政院顧問淪為金主關說特權:
力暘光電集團的總裁古盛煇是新竹縣小英之友的副會長,又是行政院顧問。其利用此兩種身分向行政院及地方政府在政策上及個案上實施關說施壓。在現實講求利害關係的社會,的確有很大的影響力。而其權力的來源主要是「小英之友」的重要金主及幹部。所以有機會跟總統及周邊核心人物接觸,所以官員及公務員皆會有所顧忌。
蔡英文總統任內幾乎從來沒有公佈過行政院顧問的名單,而且到底有多少人?聘任的原則是什麼?不過在市面上卻有許多行政院顧問,而且大部分是小英之友會的金主。所以行政院顧問成為關說特權的功能,卻完全不必受監督。我認為應該取消這種酬庸、關說、特權的行政院顧問。
八、打蒼蠅不打老虎:
台南力暘光電弊案,我們肯定檢察官打貪的努力。不過只追究政策執行者,而不追究「小二甲禁令」違法鬆綁開後門,到底是誰的責任?如此捨本逐末的作法,也會被質疑「打蒼蠅,不敢打老虎」。全國其他縣市、其他光電公司的小二甲申請案是否也有類似的問題?
建議在野黨應該成立調查委員會來追究政策開後門的責任。
*本文原刊登於《優傳媒》經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