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大罷免偵辦被質疑辦藍不辦綠。圖為北檢外觀。(中時資料照片)

當司法人怕得罪總統(張瑞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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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大罷免偵辦被質疑辦藍不辦綠。圖為北檢外觀。(中時資料照片)

作者:張瑞雄(台北商業大學榮譽講座教授)

美國期中選舉尚未投票,川普政府已經準備替可能敗選的共和黨候選人尋求司法救濟。司法部日前向法院提告,要求阿拉斯加州參議員選舉若因同名候選人造成選票混淆,應暫緩認證結果。川普更公開承認,是他要求司法部採取行動。選民還沒決定勝負,總統已經替司法部決定出手方向,令人懷疑司法究竟是在維護選舉,還是在維護執政黨的席次。

台灣的九合一選舉也即將登場,近期檢警調接連搜索、約談政治人物,選擇性辦案的爭議再度浮上檯面。號稱民主法治的現代國家,司法獨立竟成為人民最不放心的事情,令人不禁想起古代御史的風骨。

中國古代皇帝大權獨攬,卻設有御史監察百官,甚至容許臣子直言皇帝的過失。唐太宗與魏徵的故事流傳千年,魏徵屢次當面批評皇帝,讓唐太宗氣得想殺他,最後仍不得不承認忠言的價值。魏徵死後,唐太宗感嘆失去一面可以明白自己得失的銅鏡。

明代海瑞更以剛直聞名,他上疏痛批嘉靖皇帝沉迷修道、荒廢朝政,甚至事先備妥棺木,準備承受殺身之禍。雖然因此入獄,這份不畏權勢的勇氣至今仍為後人傳頌。當然古代御史也有依附權臣、羅織罪名的敗類,歷史從未保證御史制度必然公正。但後世稱頌的清官都有共同特徵,就是敢查有權的人,敢說掌權者不願聽的話。

台灣實施民主政治多年,憲法保障司法獨立,檢察官依法辦案,法官獨立審判,制度理應遠比古代帝制完備。但令人不安的是,每逢重大選舉,司法機關的動作總會引發政治聯想,尤其在野黨政治人物遭到搜索、羈押時,社會對辦案標準是否一致的疑慮便更加強烈。

政治人物涉嫌犯罪,當然必須依法偵辦,無論藍綠白都沒有豁免權。但搜索與羈押是否必要,偵查資訊為何屢屢外洩,執政黨與在野黨是否受到相同標準檢驗,都值得追問。司法機關不能只要求人民相信司法公正,還必須用實際行動證明。

尤其在選舉前夕,司法行動可能直接影響選情。即使最後獲判無罪,候選人的名譽與選舉機會也可能早已受損。檢察官不能因為擔心介選爭議就停止辦案,但更應謹慎運用公權力,避免司法程序成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古代御史若專挑失勢官員彈劾,卻對皇親國戚視而不見,史書不會稱他為清官。今日司法若對在野黨雷厲風行,對執政黨卻遲疑不決,即使每個案件都能提出冠冕堂皇的理由,也難以贏得人民信任。司法公正除了依法辦事,還必須讓社會看見標準一致和沒有私心。

民主制度的進步,在於人民已經不必期待出現魏徵或海瑞,才能約束最高權力。憲法、國會、法院與媒體本應共同承擔監督責任,但制度再完善,仍需有人願意堅守職責。掌權者若把國家機器當成政黨資產,再多法律條文也難以阻止權力濫用。

千年前的御史敢冒死彈劾皇帝,千年後的民主國家,司法人難道連依法監督總統和權勢者的勇氣都沒有?司法獨立若只能寫在憲法裡,卻無法落實在每一次辦案中,現代民主恐怕真要愧對古人了。

 

*本文原刊中時,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61026002739-262104?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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