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29 9 月, 2026
外交29 9 月, 2026
憲政29 9 月, 2026
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治理, 憲政12 9 月, 202663 瀏覽次數
作者:陳清雲(前立法院法制局局長)
行政院長卓榮泰拍板副署《強化國防自主暨無人載具產業發展條例》,為延燒多時的朝野僵局暫時按下休止符。然而,政院先前已對8項立法院通過的法案拒絕副署,如今卻對6年2400億元的無人載具條例放行,這凸顯一個根本的問題:副署究竟是憲法上的責任制度,還是行政院長可以挑選法律的否決權?
《憲法》第37條規定,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長副署;其制度本意,在使行政院長對總統行為共同負責,並非賦予行政院長對國會的第二道否決權。立法院依《憲法》第63條議決法律案,行政院若認為窒礙難行,憲法增修條文亦有覆議機制;若有違憲疑義,也應循憲政程序處理。制度已有出口,不能另闢一扇「不副署之門」,把程序責任變成實質否決。
副署是責任,不是選擇;更不能一案一把尺。如果副署變成「行政院贊成的就簽,不贊成的就擋」,原本的責任制度,就會變成行政院長手中的否決工具。這次無人載具條例獲得副署,更凸顯問題不在「哪一案該簽、哪一案不該簽」,而在副署本來就不應成為選擇法律能否上路的政治工具。
行政院當然可以有政策立場,也可以對法案提出違憲疑義,卻不能一面當法案利害關係人,一面自封「憲政守門員」。法律是否違憲,自有憲法審判機制,也就是交由憲法法庭的裁判,不能由行政院長單方面決定。否則行政院既是法案利害關係人,又成為違憲與否的裁判者,權力分立的界線何在?
影響更深遠的是,行政院長是由總統任命,不須經立法院同意。若拒絕副署就能讓國會三讀通過的法律無法運作,等於讓行政院長取得憲法未明文賦予的實質否決權。如此一來,立法院三讀之後,還得再過「院長這一關」,這時,行政院長形同實質擺脫憲政體制的制衡。況且,今天可以用不副署阻擋在野黨法案,未來政黨輪替,其他政黨執政的行政院長同樣可能援例辦理。惡例一開,沒有任何政黨會永遠是受益者。
國防自主與無人載具產業攸關國家安全及產業競爭力,法案獲得推進值得肯定;但國安重要,不能反過來證明副署可以隨政策喜惡伸縮。若認為重要就副署,認為窒礙難行就拒絕副署,任由行政院長自行判斷、選擇副署與否,憲法程序恐淪為政治選擇。越是重大的法案,越應遵守穩定的憲政規則,不能把一時方便變成長久慣例。
年底選舉將近,朝野攻防勢必升高,但憲政規則不能隨政治需要而改變。行政院對法案有異議,就應循覆議、憲法審判或修法等制度途徑處理,而不是把副署變成另一道政治閘門。
憲政真正的「守門」,不是守住行政院想要的政策,而是守住權力的界線。副署不是行政院長的否決票,更不該成為政治攻防的工具。尊重國會、遵守程序、回到制度,才是化解朝野對立、恢復人民信任的正途。
*本文原刊中時,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60912002650-262104?chdtv
治理29 9 月, 2026
文化29 9 月, 2026
憲政11 9 月, 2026
憲政12 9 月, 2026
治理7 12 月, 2025
治理8 12 月, 2025
外交30 12 月, 2025
多元視野23 10 月, 2025
財政3 11 月, 2025
媒體報導22 6 月, 2026
憲政30 12 月, 2025
兩岸29 9 月, 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