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總統,您知道這在民主國家是醜聞嗎?(吳典蓉)

賴總統,您知道這在民主國家是醜聞嗎?(吳典蓉)

作者:吳典蓉

無知比較可怕?還是明知故犯比較恐怖?日前民進黨中央臉書為北檢製作懶人包、反擊民眾對於檢調濫權的疑慮,卻引發黨指揮司法的更嚴重質疑,民進黨稍後將這則貼文下架,但賴清德總統另一個決定-將自己的競總主委姚立明送到司法院當副院長及大法官的決定,更是赤裸裸的無視司法的獨立性,他有可能撤回提名嗎?這就不像下架臉書貼文那麼容易了。

24年來第一位非法律人總統 卻對司法獨立無感

大選時,不少人慶幸終於不用再看見出身法律系的總統,從2000年開始,台灣從陳水扁、馬英九到蔡英文連續三任出身台大法律系總統之下,政治愈來愈對立,意識形態治國的氛圍愈來愈濃,可能有不少人期待非法律系的賴清德,在治國時能有不同於以往的務實表現,這樣的看法對法律人未必公平,但多數也想看一下非法律人是否會有不同的思維;但觀諸賴清德就任到目前的能源政策大方向,毋寧是令人失望的,最明顯的是,賴政府寧願擴大火力發電也要堅守民進黨的非核家園理想這一點看來,賴總統意識形態治國的包袱一點都不少於前任,至今尚未看到他展現多少「務實」的取向。

能源政策不能務實符合台灣的需要,這一點令人失望,但更令人錯愕的,恐怕是24年來第一位非法律人總統,對司法(獨立)呈現的無知態度,民進黨中央日前為北檢所做的反駁懶人包就是明顯例子,從非法搜索到疲勞偵訊,都關乎民眾憲法保障的基本權益,手中掌握偵察大權的北檢當然必須受到嚴格檢視,然而,一旦執政的民進黨代為出聲辯護,試問北檢還有改正的空間和可能嗎?黨都下指令了,司法官可能欣於受命或不得不受命,都將讓黨干預司法的疑慮成形。民進黨後來將貼文下架,顯示這是無知的行為而未必是明知故犯,即使如此,當國家領導人和執政黨對司法獨立無知到這種地步,台灣民主法治其實已在懸崖邊緣了。

然而,比民進黨小編犯得錯更嚴重,而且難以下架的就是提名競選總部主委姚立明擔任大法官及司法院副院長,放諸世界民主國家,幾乎不可能看到總統提名自己的競選幹部擔任大法官的,這次的提名不得不讓人質疑,這是要多大的無知還是要多大的不尊重司法獨立,才會出現這樣的提名?

「清德的報恩」連司法體系也無法倖免

持平而言,以法律界普遍親綠的現狀,賴清德要提名法學素養夠格擔任大法官的,人才絕對不在少數,他卻提名著作只有36篇而且都算不上是法學著作、亦無法學相關背景的姚立明,只有「酬庸」兩字能解釋,換成近來外界對總統人事的觀感,就是所謂「清德的報恩」,報恩無所謂,人事酬庸也是選舉民主國家的常態,但必須適才適所,例如賴清德競選總幹事潘孟安擔任總統府祕書長,多數人不覺有異,畢竟他歷任立委及縣長之職,行政經驗豐富,由競選總部擔任總統府幕僚長在國外也有不少前例,但請三任議員、亦無專業基礎的前總部發言人陳世凱管轄任務繁重且複雜的交通部,這樣的報恩,即使綠營人士都認為,未免將國家大政當成兒戲了!

曾用權力分立來反擊在野立委 卻忘了司法權也獨立於行政權 

這些報恩、酬庸也許不妥,但都沒有找自己的競選總部主委出任大法官及司法院副院長來得離譜;今年7月的國會改革憲法大辯論中,代表總統府和行政院方者,一再強調權力分立,力陳國會改革法案不但侵犯行政權、而且急迫到要做緊急處分的程度,言猶在耳,賴清德難道不知,不只行政權和立法權分立,司法權同樣也和行政權分立,總統提了自己的競選幹部到司法院,如何保障司法權能獨立於行政權,還是總統已將司法院當成行政權的小弟或附隨組織;美國開國元勛漢彌爾頓就在《聯邦論》中建議有人事同意權的參議院,應該要刷掉那些總統的親信或是屈從總統意志的大法官被提名人,漢彌爾頓在意的就是,大法官和最高法院若獨立性不足、往行政權傾鈄,美國民主所倚賴的權力分立體系必然蕩然無存。

提名自己的競選總幹事當大法官在民主國家應無前例,但提名親信的例子並非沒有,美國前總統小布希提名白宮法律顧問Harriet Miers出任大法官,引來各界撻伐,挨批為了酬庸提名分量不夠者出任大法官,連共和黨保守派都無法接受,Harriet Miers後來自己撤回提名,以免讓總統為難,也避免遭到參院否決的命運。川普絕對不是愛好民主或尊重權力分立者,他任內提名的大法官,雖然是保守派,但至少都是有一定分量的法學界人士,即使川普,都不會提自己的競選幹部出任大法官。

民主倒退的第一步 就是掌控法院

民主國家罕見的,在民主倒退國家倒是常見,波蘭和匈牙利走向威權的第一步就是掌控法院,波蘭大動作指派自己人到憲法法庭引來歐盟執委會側目及處分,一直到政黨輪替後的新政府才開始還給司法獨立角色;換句話說,賴總統和執政黨如果不自我節制,台灣走向匈牙利這樣的新威權,恐怕也只是數步之遙。

當然,賴總統毫不掩飾的提名選舉功臣,可能是一種戰鬥姿態,畢竟民進黨並未擁有國會多數,總統及民進黨總召等領導人又無意於與在野黨溝通,反正過不了就將提名當成一種表態,也刻意凸顯在野黨是惡意杯葛;可嘆的是,這樣的盤算恐怕受傷的還是執政黨,第一、如果朝野能在同意權審查程序討論出共識,不要像過去一樣虛應故事,民眾黨未必會全數否決,而會視審查會狀況而定,但現在執政黨擺出這樣的戰鬥姿態,一旦成為政治對決,恐怕姚立明以外的大法官被提名人也難以過關;第二,硬要提名選舉功臣不但再次彰顯賴清德的鬥雞性格,也凸顯他對司法及大法官角色的錯誤認知。只怕綠營內的有識之士也無法認同這樣的提名。

對於這樣的提名,立法院大概也只能照漢彌爾頓對美國參院建議,他們有義務不讓會屈從總統意志的人擔任大法官,才能保住連賴清德都念茲在茲的權力分立民主體制。

 

*本文經風傳媒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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