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蛋爭議若不彈劾失職官員,那就廢監院由國會調查小組來!(張啟楷)

進口蛋爭議若不彈劾失職官員,那就廢監院由國會調查小組來!(張啟楷)

作者:張啟楷 (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

8月30日,監察院關於進口蛋爭議的調查報告及處分「巨作」終於問世。但裡面提到的所有「問題」和「意見」,絕大多數都不超出此前啓楷在內的國、眾兩黨立委質詢所述。雖說我們可以不計較「智慧財產權」所屬,但如果監院不彈劾失職官員,那就早日廢了監院。立法院新會期即將到來,且看「進口雞蛋調查專案小組」如何追究責任、杜絕官商勾結、守護民脂民膏。

這起重大案件,牽涉到國人的民生必需品、全國蛋農生計,以及數以億計的公帑,在耗費近一年後,監察院的報告,卻僅僅只是「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提出五項糾正與六項意見。然而,其中最大的兩個問題則是:

第一、 為何監察院在報告中寫到了諸多嚴重的問題與缺失,其中不乏包括啓楷在內的許多立法委員早已提出的質疑,卻未見任何究責與彈劾之舉?更將相關的責任甩鍋給司法!

是因認為不嚴重?監察委員沒共識?上層有壓力?怕得罪不起?還是背後另有其他不能究責的秘密?

第二、監察院的報告中,對於許多問題都輕描淡寫帶過,甚至不提,只是隨意給了點新資料,包括那些立法委員要不到,農業部不肯給的資料,就企圖藉此轉移全民、媒體、立委對於進口雞蛋專案關注的真正重點?

負責調查的幾位監委在記者會中說到,該份報告,在7月就已經完成,卻遲至8月底才公布,是為了整合其他監委們的意見?還是要將原有的報告「去菁存蕪」?

是為了幫農業部等單位爭取時間?還是需要幫「有力人士」堆疊出卸責的「有利空間」?

或者,監察委員們是認為這起案件不重要,對於一再上演的缺蛋劇情也看不煩,所以只有糾正,沒有究責和彈劾?

而動輒將難解的問題推卸給司法單位,不僅是對憲法賦予的彈劾權的漠視,對於調閱權、調查權的糟蹋,更是監察院無視民瘼,踐踏人民與農民需求的證據。

如此的監察院,居然還可以大言不慚說到「調查權專屬監察院」,更將《釋字585號解釋》(立法院為有效行使憲法所賦予之立法職權,本其固有之權能自得享有一定之調查權,主動獲取行使職權所需之相關資訊)置若罔聞,根本就是監察權凌駕司法權,甚至凌駕在憲法之上!

對照相關的預算、經費使用等,在整份糾正案文中,更有許多刻意輕描淡寫或縱放之舉,斧鑿斑斑,清楚可見。例如:

一、「…畜產會未確實核對超思有限公司所提交易憑證之正確性,逕依該公司提供之錯誤單據如數支付款項…」

亦即,超思公司涉及「浮報、虛報」費用。然而,不論是健保費、各種稅務,或是近來被檢視的立委助理加班費事宜,在司法定義裡,同樣是涉及詐欺行徑,為何到農業部與畜產會就刻意轉變說詞,輕輕帶過?

二、「…惟111年8月雙方簽署『履約情形確認書』核對交易數量時,超思公司尚未設立登記…」

相較於112年時,畜產會與超思簽訂巴西蛋的採購合約,在日本蛋時,僅簽訂「履約情形確認書」。對於每年數以百計以上招標案的農業部,不可能不知道簽訂合約的重要性,發生可以簽確認書、蓋大小章,卻不簽合約的情況,也必然知道當時超思尚未成立。

但,究竟是誰執意要交給超思?誰核准不用與超思簽約,只要簽訂履約確認書即可?是當時的農業部長陳吉仲?還是畜產會董事長林聰賢?

三、「…尚因當時我國輸入帶殼鮮蛋之衛生及檢疫規定,僅有美國、澳洲及日本等3國之雞蛋可以進口…」

事實上,根據了解,111年初開始,日本已陸續發生禽流感疫情,到下半年8月後尤甚,總計47個都道府縣中,已有約27處發生禽流感疫情。美國與澳洲也不時傳出疫情。

那麼,美、澳、日三國雞蛋可進口的原因是什麼?其他國家不行的原因是什麼?為了必須讓日本蛋進口,農業部在111年2月中,同意3月31日前自日本非禽流感流行區域專案輸入雞蛋。到期後不久,又將該專案期限繼續延長到113年6月。時間正好「配合」亮采與超思的進口時間,又是為什麼?

更重要的問題是,這些日本蛋的來源,究竟在哪裡?是否包括已受禽流感疫情影響的地區?但在監察院的報告裡,竟然一字未提!

四、「…對我而言我只在乎蛋是否可以進來,簽報上來的公司只要是確認可以進口蛋進來,我基本上就會同意…(畜產會陳前執行長)」

依陳前執行長(按:應指首任執行長陳武雄)所述,只要有雞蛋可以進來,他就會同意。令人不禁好奇,畜產會的做法是只要廠商說可以就可以?還是有其他佐證資料?又或是有長官交代?

如果是廠商說可以就可以,不需要確認,也不需要長官同意,究竟誰才是畜產會的執行長、董事長?

五、「…當超思公司寄送發票向畜產會請款時,該會承辦人會寄送『空白』的確認書予超思公司,該公司填列規格數量及用印公司大小章後,再寄回予畜產會;至於驗收的方式,畜產會則交由收貨對象(即倉儲公司)協助點交…」

若根據監察院該份報告所述,「履約情形確認書」除了被代替作為合約外,亦是畜產會用來辦理驗收、付款的依據。但報告中的說法,正好落實在進口雞蛋專案中,超思「要多少錢自己寫」、「雞蛋狀況自己填」的情況。

而進口雞蛋的驗收,農業部與畜產會推卸責任予倉儲公司,一如要求停車場業者要負責車子在停車場裡的一切損傷。倉儲業者充其量只能點數量、看外觀,農業部與畜產會沒有驗收,憑什麼保證雞蛋沒問題?卻又在民眾上網揭露臭蛋、壞蛋時,直接要對民眾提告,這簡直莫名其妙!

六、「…然於第一批海運巴西雞蛋交貨前,畜產會已分批預付雞蛋貨款及運費累計2億4,554萬餘元…」、「詢據畜產會表示:『貨櫃於巴西港口裝船後貨物所有權即屬畜產會,故各批次雞蛋上船後其對應貨款即屬畜產會採購費用而非預付費用』…」

關於雞蛋進口爭議,農業部與陳吉仲已經無數次表示相關款項,都是由超思先行代墊。若是如此,為何監察院的報告裡會出現「由畜產會分批預付雞蛋貨款及運費累計2億4,554萬餘元」的說法?是陳吉仲說謊?還是監察院的報告錯誤?

另外,依照畜產會與超思的合約書第3點所載,「乙方(指超思公司)應依甲方(畜產會)提出之數量與規格分批向巴西供應方進行採購,並於完成報關作業後,送至甲方(畜產會)指定地點完成交貨。」

換句話說,超思公司需要將雞蛋送至指定地點才算完成交貨。但在監察院調查中,卻又表示「貨櫃於巴西港口裝船後貨物所有權即屬畜產會」。

到底哪個是真?哪個是假?或者,這只是為了「協助」超思不用繳交足額履約保證的推託之詞?

在監察院該份報告裡,還有更多問題被模糊焦點,或是被刻意忽視。但在報告中,唯一未見的,是監察院秉持應有的職責,進行究責和彈劾之舉。

過去,曾有人期盼監察委員具有過往御史大夫的風骨。如今看來,這不啻緣木求魚,根本忘了監察委員們,是由「總統任命」,沒有民意基礎,沒有以民為本的想法,當然一切仍需揣摩上意!?

但重點是,對於這起因缺蛋達一年半,攸關民生、更已影響蛋農生計的雞蛋進口專案,監察院除了糾正、意見書外,還做了什麼?

在108年,全國因蛋荒延燒,監察院已提過糾正,人民有因此受益,不再缺蛋嗎?日前監院又因缺蛋及進口蛋爭議,再提案糾正,但農業部真的在意、重視嗎? 

沒有人對一再發生的問題與事件負責,就難以形塑責任政治,更無法讓人民生活因此獲得改善。

戶樞不蠹,流水不腐。當問題與蠹蟲早已將農業部和畜產會蛀蝕的千瘡百孔,監察委員們,你們甘願繼續當另一隻隻隱藏在政府機關裡的蠹蟲嗎?

抑或者,乾脆讓立委提案,全民公投,讓監院關門大吉?在此過渡期間,且讓國會進口雞蛋調查小組擔綱,啓楷身為小組召集人,必定戮力以赴,還原真相,追究官員,以不負國人期待!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2024/9/2優傳媒,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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