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光芹(時報周刊副總主筆、《新聞不芹菜》節目主持人)
賴清德當選總統之後,有名嘴評論賴很「德意志」,恨不得在每個部長的空格上,都填上自己的名字,未料一語成讖。
東德在1960年至1990年10月3日兩德統一期間,有所謂「德意志民主共和國國務委員會」,又稱「德意志總統直屬委員會」,為由國家元首領導的中央集體機關。
賴清德在就職剛滿月時,宣佈將在總統府成立三個委員會,包含「國家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全社會防衛韌性委員會」及「健康台灣推動委員會」,職權至少與環境部、經濟部、國發會、國防部、衛福部等多個部會重疊。有此有權無責的太上機構,其他官員只有跑腿的份兒。
賴清德的總統直屬委員會,除了很「德意志」之外,也與習近平「領導小組」的決策模式雷同。1958年中共八大二次會議,發出「關於成立財經、政法、外事、科學、文教各小組通知」,習近平據此在黨的權力核心中央政治局下,再設數個最高領導小組,由他親任組長或主任,集大權於一身,一切他說了算。
中華民國歷任總統之中,有委員長之稱者,只有蔣介石一人。
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曾為中國國民黨主導之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最高軍事機關。1925年7月1日,與廣州國民政府同時成立,以黨領政,管理、統御國民政府所轄境內陸軍、海軍、航空隊,及一切關於軍事之各機關。軍事委員會雖隸屬於國民政府,但在中華民國軍政、訓政和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都凌駕在其他政府組織之上。委員會名義上雖採合議制,實際上委員長享有極高的軍事、行政、立法甚至司法之決策權,實質取代國民政府主席,為最高領導人。
蔣介石曾經三次組閣,第三次由他以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的身分,身兼行政院院長。不過,當時為中日戰爭的非常時期,行政院為戰時政府,蔣介石必須借助其力。等到1945年6月,中日戰爭邁入尾聲之際,準備行憲,蔣中正即將組閣權釋出。
國共內戰國民黨戰敗,蔣介石歸因於情報工作失利,於是在1949年6月成立「政治行動委員會」,由總裁直接領導,另雙軌進行黨務的改造,均以委員會領導之。
行憲之後,蔣介石雖然下野,卻繼續以國民黨總裁身份,運行政治行動委員會,完全不顧憲政體制。
1950年4月,蔣經國接任「行委會」秘書,調整組織分工,對外以「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作為掩護,除內部組織迅速擴大之外,所指揮的機關也包羅萬象,以「小型行政院」和「地下小朝廷」稱之,其實不為過。
賴清德集總統、三軍統帥和民進黨主席於一身,另立太上行政機構,與過去的蔣委員長相去無幾。叫他一聲「賴委員長」,完全不成問題。
*本文經優傳媒及作者授權轉載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