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
立法院國會調查權等改革法案三讀通過後,已經送到行政院,行政院並已著手研議提出覆議。以目前賴清德政府氛圍,以及青鳥行動的群眾激情,看來行政院長卓榮泰應該會提覆議案。但覆議的成功率有多少呢?
一、覆議會成功嗎?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2款,行政院覆議案祇需「立法委員二分之一」贊成維持原案行政院就必須接受。藍白在野聯盟應該仍能穩定過半,所以覆議案根本不可能成功。
而且提出覆議案,勢必會進一步激化朝野對抗。依據憲法增修條文同條項第3款,行政院長更可能要冒著立法院通過「不信任案」內閣總辭的危機!而且不信任案祇需立法委員二分之一同意即可通過。目前藍白在野聯盟,絕對有能力通過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
二、立法院會提出不信任案嗎?
但因不信任案通過後,總統可以有解散國會重新改選國會的權力;而這是民進黨及賴清德期待的機會。所以藍白應該不會拿石頭砸自己腳,應該是不會提不信任案。
1997年7月民進黨許信良主席配合李登輝修憲,「取消行政院長立法院同意權」,卻換來一個「毫無作用」的「不信任案」,的確是一次非常失敗的修憲政治交易。
三、1997年7月修憲埋下台灣病因:
取消閣揆國會同意權,換取「不信案」,根本就是憲政白癡!
因為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第二項第3款規定的這個「不信任案」用在總統制,其實是「牛頭不對馬嘴」。一般「不信任案」(就是倒閣)其實祇有在「內閣制」的國家,才有實質作用。因為內閣制「解散國會」重新改選,如果取得多數黨,就可以取得執政權,當然有實益。
但在「總統制」,就算通過「不信任案」倒閣,對總統權力毫無影響;反而是替總統找一個替死鬼,總統仍然可以重新任命行政院長及內閣而已。反而不信任案通過後,授予總統解散國會,逼迫立法委員重新改選。所以立法委員提出「不信任案」倒閣成功,等於是拿石頭砸自己腳,所以在總統制下,國會議員絕對不會提出「不信任案」。
1997年7月那次修憲仍是國民大會的權力,許信良主席主導民進黨的立場。如果那次修憲談判,提出的交換條件是總統制,比照法國憲法由總統親自主持內閣會議,配套措施包括內閣人事需要國會同意權。並賦予國會調查權、聽證權。如此才不會像現在總統有權無責、政府弱化、雙頭馬車的嚴重憲政盲點。
台灣目前的政治困境,27年來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停滯的關鍵,就是1997年7月那次修憲沒有研究清楚,造成制度缺陷,政府嚴重弱化。
四、違憲議題是什麼?
目前立法院民進黨團已經決定提出就三讀通過的國會改革法案提出憲法訴訟,但具體要針對那幾個條文提出違憲無效的訴求,尚不淸楚。
不過根據民間團體的意見,至少有項他們認為是有違憲之虞?
1、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第15-4條針對總統國情報告後,立法委員口頭提問時,總統應「依序即時回答」,他們主張「依序即時回答」有違憲之虞。
2、「單一立委就能強制要求民間人士提供資料」而且不提供有藐視國會處罰」。(不過這一點認知,可能有爭議。因為在調查權、聽証會相關民間人士提供資料,如不提供的處罰均需經院會同意。並非單一立委就能強制民間人士提供資料)
3、至於是否尚有其他條文涉及違憲爭議,可能要看民進黨團最後提出的起訴狀。
五、憲法訴訟可能結果?
至於憲法訴訟由15位大法官究竟會怎樣審理?我的看法非常悲觀。
因為目前15位大法官全部都是蔡英文任內完全執政下提名通過的,前二任的國會綠營佔多數,所以現在15位大法官政治立場傾向民進黨。所以大法官宣告部分條文違憲的可能性很高。而且宣告相關爭議條文,暫停生效的可能性很高。
不過由於藍白在野聯盟在國會佔多數,司法院的預算、法案仍需國會審查,所以可能司法院仍可能會留下部份空間給藍白在野聯盟。
不過此一憲法訴訟,也將凸顯台灣的大法官任命制度,在人事任命上缺乏多元獨立性。人事任命不獨立,大法官釋憲就容易傾向執政黨的政治立場。
如何維持大法官的人事任命具有多元獨立性產生。德國法官任命需要議會3/4的特別絕對多數,以確保多元協商獨立性,是值得參考的例子。
六、國會調查權攻防,催生憲改新戰場:
國會調查權三讀通過後,引發監察院聲明,主張在現行五權憲法架構下,調查權仍專屬於監察院。黃國昌立即拋出下階段就是推動修憲廢除監察院,而國民黨總召傅崐萁即表態支持。沒想到國民黨發言人立即反駁,朱立倫並定調稱「不修憲,但凍結或刪除預算」。
民進黨發現找到槍,可以痛打國民黨反對廢除考監兩院,把藍白合作推動國會調查權的正當性、改革性摧毀。並可以再度把國民黨釘在反改革的立場。陳亭妃並率先提出廢除考監兩院的修憲提案。監察院長陳菊更是「得了便宜又賣乖」的宣稱「主張三權分立廢監察院,是從來不變的理想」,凸顯國民黨前後矛盾的反改革本質。
七、「廢院不廢權」能說服朱立倫嗎?
不過羅智強等五位國民黨幾位新科立委,卻提出了一個比較創新的說法「廢院不廢權」而主張修憲,並訴求2026或2028複決修憲案。其「廢院不廢除權」的說法,認為監察權的核心彈劾、糾舉、審計仍然具有重要價值,不應廢除。但應移轉由有民意基礎的機構來執行,才能發揮功能。其實就是移到立法院(國會)來執行。而且他們訴求「監察院東廠化」打擊在野黨維護執政黨,對藍營支持者也有說服力。而且更訴求「修憲前,先凍結考、監兩院」預算刪除,祇保留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政治獻金申報及審計的人力及預算。至於考試委員、監察委員提名審查,則呼籲民進黨不審查或投否決票。
如果羅智強等五人的主張能夠被朱立倫接受,被國民黨接受,則推動修憲,催生憲政機構精簡,新一波憲政大改革的時代就即將來臨。考試院、監察院就有機會修憲廢除。
八、期待憲政大改革來臨!
國會調查權的立法政治攻防,引發了監察院存亡危機,也催生修憲廢監察院、考試院的新戰場。讓國民黨陷入百年神主牌的包袱如何脫困的考驗?我們樂見國民黨新生代立法委員羅智強、王鴻薇、徐巧芯、林沛祥、黃健豪等人提出的創新性的「廢院不廢權」的訴求支持修憲廢除監察院。我們應該給予掌聲鼓勵。也期待朱立倫主席能夠支持他們的意見!
期待國會改革,能夠催生台灣「憲改共識」,讓「憲政機構精簡」不再是夢想!
*本文原刊登於《優傳媒》經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