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高雄市長陳其邁(右)與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左)21日於行政院《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研商會議中場休息時接受媒體聯訪。(中時 鄧博仁攝)

食安應由中央監管 (楊泰順)

楊泰順治理, 憲政22 7 月, 202685 瀏覽次數

圖為高雄市長陳其邁(右)與行政院政務委員陳時中(左)21日於行政院《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修法研商會議中場休息時接受媒體聯訪。(中時 鄧博仁攝)

作者:楊泰順(文化大學政治系特聘講座教授)

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的首要職責,若人民常態性的食不安心,政府的合法性必將受到質疑。有人認為當前的毒油事件為「國安危機」,絕非形容過當。

故當毒油事件見諸媒體後,各級政府的回應也不能不說積極。然而,或因認知事態嚴重難以扛責,許多回應均重在「卸責」;至於政府間該如何合作減少傷害,則鮮少著墨。如中央執政的民進黨政府便不遺餘力的指責地方政府未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善盡稽查抽驗的責任,認為這是導致毒油外流的主因;國民黨執政的地方政府則譴責中央機構既主管進口卻未落實品質控管,且得知含毒後還企圖「蓋牌」造成無辜民眾繼續食用毒油。

中央與地方如此振振有詞地互推責任,固然因兩黨對立互不相容,任一方率先認錯或道歉,極可能在年底選戰淪為無能的實據。但更根本的或許是《食安法》將食品安全的檢驗及上市管制,勉強劃分為中央及地方的權責,提供了雙方卸責的依據。如食品工廠的日常稽查、抽驗及裁罰等,依法交由地方衛生局主管;而中央食藥署則負責跨縣市協調、產品流向追蹤與發生食安事件後的處置。但保障食品安全的責任難以一刀切,牽強的權責劃分只有淪為雙方口水戰的相罵本。

毒油事件的發生,肇因於生產廠商自主檢驗發現問題後未依規定通報或立即下架。偏偏負責第一線督導的地方政府,依法只需半年抽驗一次,抽驗查核不夠密集,甚至只是虛應故事,自然造成廠商掩蓋貪利的可趁之機。事後,政府雖立即重罰與下架企圖亡羊補牢,但污染品項不少已被民眾吞下肚,再多的裁罰也難挽回健康。

根據了解,油品檢查的儀器動輒上千萬,且操作人員更需具備專業能力,非一般行政人員所能兼顧。故在成本的考量下,油商便集資成立公司負責上游生產,再將產品分送各廠貼標販售。例如這次出事的中聯油脂公司,便是由幾家領導品牌所合資設立,產品的市場占有率高達三分之一。一旦出事,傷害性也不容小覷。

廠商因成本而集中生產,負責監管的政府又如何能免除?尤其地方政府向來財政窘迫人事僵化,在缺錢缺儀器與人才的狀況下,就算半年執行一次查驗,恐怕也常流於形式。此外,中聯的產品行銷各地,卻要求工廠所在的地方政府擔負第一線的監管成本,對地方政府也未盡公平。

食品安全攸關所有民眾的生活,其影響既難以被行政區劃隔離,將經常性的查驗工作交由集錢又集權的中央機構負責,應是比較合理的安排。美國是個聯邦制國家,各州對管轄權向來有所堅持,而在憲法與傳統下,人民健康的維護長久便屬州政府的職責範疇。但2009年,聯邦國會仍然通過《家庭吸菸預防與菸草管制法》,將菸草生產與銷售的管制權授予聯邦食品藥品局(FDA)。在立法辯論中,國會明確的指出菸品行銷各地,對醫療與經濟的影響具跨界性,故如同食品與醫藥,必須由中央集權監管。

在野陣營目前已提出修法版本,重點在強化源頭管理、自主檢驗機制與即時通報。但事權若未能明確集中,未來互踢皮球的狀況恐怕仍會重演。美國將菸害防治集權中央,依據的論述應該值得我國阻絕毒油的修法參考。

 

*本文原刊中時,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60722004270-262104?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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