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長卓榮泰不出所料,拍板確定提出總預算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等兩項覆議案,使其自去年520上任以來,短短不到1年已提出5件覆議案,之前並已創下3連敗的紀錄;正如卓日前自嘲所言,他成為中華民國憲政史上提出最多覆議案的行政院長。
但這絕對不是什麼光榮的紀錄,反而是讓行政院長愈做愈小,留下憲政運作史上難堪的汙跡。回顧1997年在國民黨與民進黨合作下的修憲,將責任內閣制的兩個制度設計一舉拆除,其一是總統任命行政院長不須立法院同意,另一個是行政院長對立法院行使覆議權若失敗應即接受該決議,原條文「或辭職」3字被取消,以致如今行政院竟可不斷覆議卻沒有請辭之責。
現在民進黨既不妥協,也無視朝小野大,面對立法院通過的法案與預算,行政院非要提出覆議硬碰硬,失敗早可預見。荒謬的是,提出覆議這等大事,遭到國會否決閣揆竟也沒事,不僅企圖以釋憲拒絕接受,還可以好官我自為之,完全把「責任政治」踩在腳下。
之前已連3敗,這次明知也必敗無疑,顯然覆議只是一種戰術運用,透過這般障眼法,目的就是為「大罷免」造勢增溫,意圖營造在野黨欺負政府的迷障,以便驅動民粹罷免在野立委的力量,這才是執政黨真正的目的。
就像棒球比賽中打出高飛犧牲打,看似擊球的動作聲音很大,卻可能見高不見遠,目的在掩護壘上的跑者推進。如今綠營能否因此得分猶未可知,但行政院的覆議高飛犧牲打等於是讓堂堂閣揆成了傀儡,更使嚴肅的覆議權行使成了憲政笑話。
*本文經中時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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