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例外論(亦譯「美國例外主義」)至少有三項含意。第一、美國建國歷史過程打破人類漫長的君主專制,並以社會契約和公民民族主義而非歐洲與其他文明的宗教、種族民族主義甚至神權為共和國的正當性基礎。誠然,在美國之前,英國有過「共和」,文藝復興的義大利與瑞士有過若干共和,但其制度化遠非美國可比。第二、象徵契約的美國憲法實施的分權制衡與民權規範,長期屹立不搖,且雖經歷內戰或個別政客野心、腐敗之挑戰,其民主總有修復能力而不致長期倒退。第三、美國所在之地緣位置得天獨厚,幾如天選;不致遭逢「舊世界」強權侵略,攻守兩宜。有此三大天賜優勢,似足以打破人類政治史各種陰暗的輪迴,而能永踞光明之巔(City Upon the Hill)。
從自從川普總統第一任期起,除了「再偉大派」川粉,不分建制派、自由派、保守派,擔心本國真有「興衰之虞」的意見日益盛行。川普及支持者斥之為假新聞、庸人自擾;如同氣候暖化,總統聲望本來也就會起起落落,浮雲一時蔽日又有何懼?川普豪言自己一生最擅長的就是勝利,而且已經連續打贏「三場」總統選舉,再勝第四場不在話下。但以多年辦理全球跨國民調著稱的皮尤民調中心主任理查威克(Richard Wike)在7月的《外交事務》撰文聲稱「這次不一樣」(this time is different),各國對美國天命的不信任,接近跨過閾值。這會不會又是一篇「狼來了」的危言聳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