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英文時代的文總維持「中華」之名,仍有滿滿的「台灣」 圖為2018年文總的國慶光雕點燈展示平躺的台灣。(中華文化總會提供)
蔡英文時代的文總維持「中華」之名,仍有滿滿的「台灣」 圖為2018年文總的國慶光雕點燈展示平躺的台灣。(中華文化總會提供)
作者:夏珍
中華文化總會(The General Association of Chinese Culture,GACC)成立五十九年,「又」要改名了!這是該會第四次改名,據稱只(先)改英文,將原英文名字的中華(Chinese)以台灣(Taiwan)取代之,成為「National Cultural Association of Taiwan」(NCAT,國家台灣文化協會)。
更名中英文不相符,欺騙國人還是唬弄外國人?
為什麼不中英文一次改定,不得而知,不確定這是不是「內外有別」的策略,對「外國人」以NCAT(台灣國家文化協會)行之,拒絕台灣與中國(中華)有任何混淆的機會;對能用中文的華人世界則維持「中華文化總會」,以廣招徠?但後者有多少說服力,不無疑問;同時,人民團體更名有其法定程序,會員大會通過後,還要報主管機關核備,中華文化總會大概把會員當成中英文混用或亂用都無妨的「唯台灣」論者,也咬定內政部是咬定拿到台灣身份證的「陸配」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人」的鐵打的台獨信仰機關,即使更名後中英文不相符,內政部也不敢不核准。
文總「改名」不是新鮮事,早在一九九0年前總統李登輝主政時期,就把創始會名「中華文化復興運動推行委員會」改組為「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顧名思義,緣起於以「中華文化復興」突顯對岸文化大革命之「中華文化泯滅」,套用蔣介石的語言,「今日中華文化復興運動,乃是針對毛匪『文化大革命』進行思想戰與文化戰的重要武器」、「中華文化復興運動在『反共』大業中扮演的重要角色」…,對岸既早不搞文革了,此岸就維持「復興」之名而不必強求「推行」。更重要的,因為立法院把該會年編預算一筆刪除,運作經費只能從民間募款,才有了「改組」之議,運作經費既大幅縮減,「推行」功能隨之萎縮也可理解;而李登輝時代的「文化復興」,往大處看是「新中原」往小處看是「社區營造」,簡單講,「本土意識」、「台灣命運共同體」才是重點。
二千年政黨輪替,第一位民進黨總統陳水扁是否循例接任會長,民進黨曾有反對意見,陳水扁本人也有「短暫的猶豫」,當年民進黨熱切的是「正名運動」,第三屆會員大會也有會員提案主張該會正名為「台灣文化復興運動總會」,熱烈交鋒後,陳水扁表示,「中華文化」是「台灣社會最大公約數」,而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總會的英文名稱:「National Cultural Association」應可被普遍接受,最終沒有改名,但強調該會宗旨是「文化台灣,世紀維新」;直到陳水扁連任後的二00六年底,第四屆第三次會員大會,通過更名案,「國家文化總會」,中英文名字終於合拍,而活動宗旨則進一步定位為「建立台灣文化主體性,弘揚普世人本精神」。
蔡英文的文總,最「台灣」的中華文化總會
偏偏民進黨才「建立台灣文化主體性」兩年,再次政黨替,國民黨重返執政,馬英九總統兼會長兩年就把「總統兼文總會長」的慣例給取消了,會長由卸任行政院長劉兆玄接任,說法是「文化的歸文化,政治的歸政治」,讓文總成為名實相副的「民間社團」,也就在這一年「國家文化總會」再次更名為「中華文化總會」,英文為“The General Association Of Chinese Culture”這是從名稱上的「復興中華」,中華二字恢復,但國家(National)取消,原因不是避免「國家」有台獨意涵,而是與該會以「國家文化總會」名義為甲骨文申請聯合國教科文「世界記憶」名錄失敗有關,受理單位以為文總是「國家機關」而拒絕。更名後的文總確實以推動中華文化復興為主,包括兩岸漢字節等。
「中華文化」風光不過七年,政黨三輪替,費了一年時間與原文化總會爭奪主導權,蔡英文重新總統兼任會長,有意思的是,她沒有浪費時間和精力在「名稱」上做文章,但八年却讓文總轟轟烈烈「轉型」,從元宵燈會到跨年晚會,從總統府光雕到馬祖藝術節,文總成了中央和地方政府文化活動最重要的「大包」,政府預算也源源不絕,重要的是,她讓文總成為「沒有中華」的中華文化總會,總統府光雕打的是「我是台灣人」與各國網紅合作「來總統府住一夜」為的是讓「世界看見台灣」。
賴清德當選總統,率由舊章,並沒有更動文總人事,這次會提名改英文名,說法是該會執委、大罷免旗手曹興誠致信副會長江春男,表達辭任之意,理由是文總全名有「中華」二字,「會混淆台灣主權定位。」此言聽在蔡英文耳中,大概不值一駁;從過去的更名案例,名字從來不是重點,有中華沒中華都不敵主事者的想法;事實上,除了馬英九的八年,李登輝、陳水扁或蔡英文,對「中華文化復興」都沒太大興趣,遑論「推動」;蔡英文八年更證明「有中華」可以形同「沒中華」,而且絕對不影響彰顯「台灣」。
曹興誠為名字堅辭,非常「中華文化」
據該會秘書長李厚慶的說法,此議去年初就有人提起,經過數月的評估,去年十二月上旬,執行委員會與諮議委員會開會後決議,先更改「英文」名稱,以「Taiwan」呈現;不過,曹興誠大概沒有意識到,他因為名字堅辭的舉動十二萬分之傳統「中華文化」,因為孔老夫子有言:「必也正名乎。」賴清德政府既要搞台獨,豈容臥塌之旁竟有「中華」。
曹興誠的「道友」矢板明夫呼應其議值得思考,因為曹的辭職正好點出長期被忽視的矛盾:「政治上強調台灣主體,文化符號卻仍停留在舊時代的框架之中。」有道理!矢板眼中的「舊時代框架」不只是文化上的,更是「以黨領政」的威權產物,照民進黨「轉型正義」的標準,「救總」都成了國民黨的「附隨組織」,「文總」差不多也應該是附隨機關之一,早該清算;差別只在「救總」民進黨吃不到也沒興趣吃,而「文總」却能名正言順共享政府文化資源與預算。
這個老蔣用以批判大陸文革,彰顯台灣復興中華文化的單位,六十年後成了「去中華」的核心機關,不荒謬嗎?更重要的,政黨若再輪替,文總是不是還要再更名一次?滿堂「文化人」數年一次計較「台灣」還是「中華」,不可笑嗎?別再吃老蔣的豆腐,也別滿腦子想政府的預算,這個在李登輝時代就可以廢除的單位,李登輝沒廢,為的是「承繼(政權與文化)正統」,民進黨棄「正統」如敝履,何不直接裁廢,另立台灣文化團體,要推動中華文化的也另立組織,各搞各的文化,大家都省事;文化─不論是台灣的或中華的,本來都不該由政府「指導」。
*本文原刊風傳媒,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app.storm.mg/article/11110491#whole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