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政男(醫師)
立法院社環委員會8日審查《人工生殖法》修正草案,其中最富爭議的是:是否納入代理孕母?
主要是民進黨立委反對,還有一部分國民黨立委也抱持保留,而力推的是民眾黨黨團,尤其是努力幾十年,以切身經驗為廣大子宮無法懷孕婦女爭取權利的陳昭姿立委。
代理孕母自古就有,即所謂借腹生子,但這是傳統代孕,也就是借用子宮也同時借用卵子,這一點各政黨都已不反對。現在有爭議的是:妊娠代孕。也就是代孕者與胎兒無任何血緣關係,就只是代孕。引發爭議是因為此舉形同「把子宮當成生小孩工具」。
為人作媒可以,為人作嫁可以,然後現在說要為人作親,怎麼就不可以了?所謂的性別平權、身體自主,民進黨與婦團喊了幾十年,台灣也成為所謂亞洲第一個同婚國家,也出現了亞洲第一個女總統,怎麼來到了代孕議題,就縮回去了。
先說婦團,他們幾次釋放民調說8成多民意反對,但方法竟然是「大型網路問卷調查」!我認識婦團的幹部,他們受過統計學與研究方法訓練,怎麼會拿這種偏頗的民調方法來當成民意佐證?
真正符合一般民調方法的是台灣民意基金會一年多前所做,結果是贊成代孕略多於反對。
試問,當年同婚民調,數字為何?反對遠多於贊成!你們還不是支持而且鼓吹?
台灣民眾對於這類性別與生殖問題,基本上不會大力反對,因為:不關我的事!我不會去做這種事,別人要做是你家的事!
再說倫理考慮,民進黨,尤其是婦女立委,更尤其是同志女立委,反對代孕的理由竟然是:「把女性身體當成生育工具,違反性別平等、身體自主!這是一種剝削!」
是嗎?代孕之前,不需要代理孕母簽同意書嗎?他們沒有能力辨別是不是剝削嗎?代理孕母從補償來看,分為商業與利他,看到沒有,利他!如果擔心剝削,可以先通過利他代孕,商業代孕再緩一緩,怎麼一概打成剝削?
這是因為:他們認為,連利他代孕,也不是真正的身體自主,而是那些代理孕母被騙了!被利用了!一時糊塗!
試問,捐血呢?捐精呢?捐贈器官了?是不是糊塗被利用、被剝削?
倫理論述,要搞清楚!
代理孕母會不會被剝削,就看《人工生殖法》相關章節立法立得怎樣,以及施行以後的醫療與社政把關制度,而台灣,在性別與生殖方面的醫療與社政,不是自豪說已做得很好?
代理孕母立法最可能受惠的是無法受孕的婦女以及男同志。女同志呢?女同志只要使用自己的子宮,可以接受捐精或捐卵,這一點朝野已無爭執。
好了,怎麼連女同志立委都反對男同志使用代孕制度?啊不是說性別平權?異性男生可以當爸爸,同志男生就不行啊?
更離譜的是,為什麼子宮有問題,無法懷孕的婦女,不能使用代孕制度?民進黨與婦團的說法是:會促進血緣迷思!意思就是,你不孕,就去收養,為什麼要代孕?
試問,這樣的邏輯,跟,「啊你為什麼要跨性別?你忍耐生理性別就好了嘛!」有何不同?
顯然,反對代理孕母,就是性平做半套,為德不卒!
一些宗教團體反對代理孕母,人家的論述是一致的:從頭到尾就反對那些有爭議的性平主張。問題是,你們是,選擇性支持與反對,論述邏輯自我矛盾。
又比如代理孕母所生的小孩,反對者擔心他們的福利。試問,同婚者的小孩,你們就不擔心啊?可見你們的論述邏輯有多麼不周延。
代理孕母在美國完全合法,商業代孕也可以,不少台灣人就去那裡施行,歐盟的話有幾個國家已經合法,其他國家也正在討論。
如果仍無法取得完全共識,至少可以就子宮有問題而無法懷孕的婦女這一部分,先行開放代理孕母,男同志再等一等。
你看,你們支持民進黨的女同志立委,結果他們有在幫男同志爭取生育權利嗎?
台灣生育率世界最低,開放代理孕母也能多少提升生育率,美國一年代孕人數將近一萬人。
*本文原刊中時,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60108004381-262110?chd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