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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工商時報
主計總處日前發布「2025年家庭收支調查報告」,所得差距升至6.17倍,創下14年新高,引起不少討論。事實上,這項統計逐年鈍化,創下14年新高看似出現什麼了不得的變化,但放在二十多年的時間數列裡觀察,6.17倍顯得蒼白無奇。
先說明一下「家庭收支調查」的所得差距定義,意思是將全體家庭的可支配所得由低而高排序,然後分成五等分,取最前五分之一家庭與後五分之一家庭比較,以去年而言,前五分之一的富有家庭是244.9萬元,後五分之一是39.7萬元,兩者相除得出6.17倍,這就是近日一直被引用的數字。
這項統計是如何得到的?以去年而言,國內有976萬戶家庭,統計部門自然不可能逐戶訪問,而是以分層隨機抽樣,取得1萬6千多戶樣本,然後加以推估。事實上,失業率、薪資僱用、外銷訂單、工業生產等多數指標也都是抽樣推估而得的,此一統計方法,可以讓我們以少數的樣本(sample)變化,迅速掌握母體(population)動態,是個好方法。
然而,不同於其他統計,「家庭收支報告」查的是家庭、個人的一年所得及消費、儲蓄,昔日民風淳樸,對於這些問項,多數人仍會據實以告,不至於拒訪,然而,晚近二十年詐騙之風日益猖獗,民眾防衛之心油然而生。尤其,問人家一年收入有多少,原是敏感的問題,加以這是政府主辦的調查,誰不會擔憂這些資料日後會被用來查稅?縱使政府再三呼籲大家放心,但將心比心,能不擔心的有多少?
在此情況下,調查所取得的資料,其本身的偏誤已難避免,如此推估出來的所得差距,能否反映實情,更待商榷。我們來驗證一下,1991年所得差距是4.97倍,2001年6.39倍,十年之間明顯升高,這是民風淳樸的年代,數據變化極大。但此後就沒什麼變化了,2011年6.17倍,近十年就在6.07~6.17之間波動,去年創14年新高看似有變化,但放在長期時間數列裡,其實是沒什麼變化的。
然而,近十年來台灣所得分配真得很平穩,沒有變化嗎?並非如此,以財政部的所得稅檔資料加以估算,會得出不同的結果,為與「家庭收支調查」的數字比較,我們也取五等分位的稅後所得,來估算所得差距,2001年是9.5倍,2016年12.1倍,2024年是24.6倍,二十多年來,所得分配變化之大,與主計總處鈍化的數字,形成強烈對比。
當然,這兩份統計的定義不盡相同,主計總處採用的可支配所得,是指經過政府移轉收支之後的所得,也就是經過所得稅(累進稅)、社福支出(對低收入者補貼)重分配的數字。而所得稅檔的稅後所得雖納入租稅效果,卻少了社福效果。定義的不同確實會讓兩者出現差異,然而觀察兩者二十多年來的時間數列,一個靜如潭水,一個奔騰如浪,此一巨大差異,實非社福效果能全然解釋的。
兩項統計如此南轅北轍正說明了,隨著時代改變,人們對個資日益看重,政府還依循昔日抽樣調查來推估所得分配,已然行不通,必須另謀善策,這裡的善策無他,就是綜所稅、勞保及勞退等大數據。事實上,兩年前國勢普查處已循大數據估出台灣社會的財富分配,如果財富分配可以循大數據估計,所得分配有何不可?只是「家庭收支調查」除了所得,還有消費、儲蓄等經濟活動,這些數字該如何估算銜接,就必須思考一下了。
我們認為,統計工作就是為了明白真相,以協助當局決策,當統計鈍化,就得改變統計方法,而非依循老方法。一份平穩的所得分配統計,會讓府院以為天下太平,致政策違誤而不自知,為讓政府施政更接地氣,所得分配統計的改革,已刻不容緩。
*本文原刊工商時報,經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www.ctee.com.tw/news/20260829700033-439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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