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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最近提出健保補充保費改革,把增收保費對象鎖定在存股族、小資族等對象,消息一出民間怒火衝霄,行政院隨即喊停,然而,因健保已出現入不敷出的財務的缺口未來終須修改,為了降低往後修改時再引起民眾的怨氣,應考慮來點大的改革,把健保費的報稅扣除方式,改為特別扣除額並全數扣抵。
這次衛福部推出擴大健保財源的辦法,不是調高健保的一般保費,由所有民眾負擔,而是加重股利、利息、獎金等特定所得族群的補充保費負擔,且將補充保費計算由每次改為每年累計,令健保費申報的手續變得複雜,當然使得民怨大爆發。
從實務面來看,健保費制度與租稅課徵方式有相當的連結,按所得稅法規定,納稅人每年申報綜合所得稅時,可將已繳納的健保費以「列舉扣除額」的方式,列報為費用,且列報扣除沒有上限的限制,可全數扣除,但財政部的統計透露,2023年納稅人採列舉扣除健保費的戶數共有85.8萬戶,占全部綜所稅總申報戶688.3萬戶的12.4%。
既然納稅人繳的健保費在報稅時,可以列舉扣除申報並全數扣除,為何卻只有12.4%的人申報列舉扣除健保費呢?這就要深入了解所得稅扣除額制度的結構與限制。
依稅法規定,納稅人報稅的扣除額主要分為三大類,分別是: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特別扣除額等。但標準扣除額和列舉扣除額兩者是採「二擇一」方式,即當納稅人報稅時採取標準扣除額,以定額扣除費用(今年報稅單身者為13.1萬元,夫妻合併申報為26.2萬元),就不能採用列舉扣除額申報,列舉扣除額主要有五種,分別是:一、捐贈。二、保險費(含一般商業保險保費及健保費,但健保費扣除無上限)、三、醫藥及生育費。四、災害損失。五、購屋借款利息。
納稅人在報時,採用列舉扣除申報各種費用,最大的門檻就是兩個字「麻煩」!因為採用列舉扣除申報,納稅人須準備各項單據舉證,過程較為複雜,導致多數人沒有採用列舉扣除方式申報。
舉例來說,在2023年納稅人的租金是以列舉扣除方式申報,每戶12萬元,統計顯示,當年列舉扣除租金的戶數只有2.9萬戶,占全部申報戶688.3萬戶的0.4%,申報扣除金額只有30億元,但當年全國承租房屋的人,不可能只有區區2.9萬戶,顯然租金採用列舉扣除方式申報,出現了很大的阻礙,包括納稅人舉證困難或部分房東的阻撓等。因而,立法院修改所得稅法,除將租金扣除的金額由每戶12萬元調高為18萬元,並從今年報稅起,把租金扣除的方式,由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申報,以簡化租金的申報方式,提高納稅人申報扣除租金的意願。
而在健保費申報上也有類似的問題,以2023年的資料來看,一般健保費收入為6,003億元,其中屬政府補助有1,235億元,而由被保險人及單位繳納的有4,768億元,至於補充保費的收入有720億元,屬投保單位繳納的366億元,而由股利、利息、獎金、租金等所得者繳的有354億元;所以,如果把政府單位補助的部分剔掉,則由被保險人繳納的一般健保費與補充保費為5,122億元(4,768億元+354億元),這些被保險人繳健保費,原則上,依法可以在報稅時全部以列舉扣除方式扣除。
然而,實際並非如此,如前所述,2023年以列舉扣除方式申報扣除健保費者,只占全部綜所稅總申報戶的12.4%,共申報扣除536.9億元健保費,只占當年被保險單位及被保險人繳納健保費5,122億元的10.4%。
最近衛福部長石崇良對外表示,健保財務缺口未來每年可能高達千億元,可能須擴大健保財源;另外,行政院這次只是「暫緩」衛福部的補充保費改革,健保費的改革未來可能會持續下去,由於全民健保是採強制納保,納稅人不得拒絕加入健保,須繳納健保費,因此,未來健保費制度再進行修改時,實有必要一併將稅法有關健保費的扣除方式,由列舉扣除額改為特別扣除額,讓民眾繳納的健保費在報稅時,可輕鬆申報並全數扣除,以減輕未來健保費再修改時民眾的怨氣。
*本文經工商時報授權轉載,原文連結: https://www.ctee.com.tw/news/20251118700048-439901#google_vignet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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