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微信公眾號「玉淵譚天」發布中國海警赴台灣東部海域巡查的示意圖,強調建構環台海域治理體系。(翻攝自央視微信公眾號「玉淵譚天」)

海警編隊巡弋擴張執法範圍,迫日菲談判臺灣東面經濟海域?(揭仲)

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外交兩岸5 6 月, 2026103 瀏覽次數

央視微信公眾號「玉淵譚天」發布中國海警赴台灣東部海域巡查的示意圖,強調建構環台海域治理體系。(翻攝自央視微信公眾號「玉淵譚天」)

作者:揭仲(中華戰略前瞻協會研究員、淡江戰略所兼任助理教授)

近期中共在臺灣周邊海域動作頻頻,除頻繁派海警船侵擾金門與東沙島我方禁限制水域,6月1日更以日本與菲律賓啟動「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劃界談判」為由,派出由2304白塔艦及2502岱山艦組成的海警編隊,宣稱於臺灣東南方海域開展執法巡查,還刻意強調這是針對日菲「單方面宣布啟動台灣島以東海域劃界談判」、「嚴重侵犯中國領土主權和海洋權益」,所採取的必要行動。

雖然在今年6月1日以前,中共海警就曾單獨或配合共軍對臺針對性軍演,數度派船艦前往臺灣東部海域航行;但中共海警與官媒此時大肆宣傳6月1日岱山艦編隊的行動,卻不能等閒視之,因為這可能意味著中共對臺灣的法律戰將出現新一波升級。

中共對臺灣的矮化性法律戰

現階段中共對臺之「法律戰」可分為二種型態。第一是國際性法律戰,藉由在國際上對《聯合國2758號決議》等歷史文件的擴張性解釋,使其與中共的「一中原則」劃上等號,限縮中華民國的國際空間,塑造對臺獨不利的國際框架;第二是矮化性法律戰,企圖藉相關論述與行動,將中華民國政府矮化為地方政府,以達到「堅決打擊台獨分裂」與「遏制外部勢力干涉」之目的。

中共對臺發動矮化性法律戰的起點,是2022年6月13日,時任中共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於例行記者會上表示:

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台灣海峽最窄處約70海里,最寬處約220海里。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和中國國內法,台灣海峽水域由兩岸的海岸向海峽中心線延伸,依次為中國的內水、領海、毗連區和專屬經濟區。中國對台灣海峽享有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

這段發言,日後成為中共對臺灣海峽「法律戰」的主要論述。

為支撐此一論述,中共從2022年6月13日起,就著手採取一連串的行動,包括片面取消中線默契,然後派共軍機艦及海警船艦,頻繁穿越海峽中線,和常態化派公務船隻進行金門禁限制水域等,來逐漸侵蝕我政府對相關水域的有效管轄,進而消除其在海峽中線以東,與金門、馬祖、烏坵與東引周邊「禁限制水域」範圍內,管轄權與主權的空白地帶,以支撐中共對幾乎整個臺灣海峽「享有主權、主權權利和管轄權」之法律訴求,同時也藉不承認我政府依自身法令所頒佈之限航區、領海與鄰接區等措施,突顯臺灣是地方政府,無資格頒布僅能由中央政府制定的法律,並據以對臺灣海峽實施管轄。

以金門為例,在前年2月發生的金門「0214三無漁船事件」後,中共海警船就開始常態化進入金門禁限制水域,還呈現每月約4次、每次4艘的固定模式,並視情勢採單艦、兩兩編組或四艦編隊等多樣化的方式,侵入我方限制水域。總計從前年2月至今年5月28日,共有117航次,分別為前年52航次、去年46航次與今年19航次。 

中共對臺矮化性法律戰的行動範圍擴張至東沙島

中共對臺灣發動矮化性法律戰的區域,在去年2月後,也從臺灣海峽擴張到東沙群島周邊,包括發動大量漁船進入我方於東沙島周邊、範圍與「鄰接區」(12至24海里)相等的限制水域,中共海警船艦有時也跟隨大陸漁船進入,並干擾我海巡船艦對中共漁船執法;甚至出現中共漁船施放小舟,載人進入東沙島限制水域、甚至範圍與領海相同之禁止水域內的情形。

更具代表性的是中共海警船艦之行為,在去年2月以前,中共海警船艦雖曾零星、短暫地駛入東沙島周邊24浬限制水域範圍,但根據對其航向、航速與時間的分析,可判斷均屬單純航行經過,不具有針對性與目的性;但去年2月後,開始出現中共以1至2艘海警船艦,於限制水域邊緣,以不正常航路重複來回游走或繞行,意圖侵入我東沙島限制水域(即鄰接區)的情形,演變為具節奏、策略與目的性的灰色地帶行為。

總計從去年2月迄今年5月28日,意圖侵入東沙限制水域,遭我海巡船艦監控的中共海警船艦,共有12船39艘次,包括去年的33艘次與今年6艘次。

中共不排除想迫使日菲掠過台灣與北京談判

中共這次對日本與菲律賓啟動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劃界談判,除口頭上的高分貝回應,還對其海警6月1日在台灣東部海域的小規模巡弋,進行不成比例、大張旗鼓的宣傳,原因除日菲藉這個談判,形塑兩國在戰略上「共同防共」的態勢,令北京感到刺眼外;中共也很可能想藉機以抗議、反制日菲片面談判劃界為由,開始派海警船編隊,以每個月至少幾次、每次至少持續一定時間的模式,常態化進入台灣東面、我方專屬經濟海域卻遭日菲納入談判範圍的海域巡弋,一如其在金門禁限制水域的做法。

換言之,中共想利用此一情形,伺機建立在臺灣東部、我方依《國際海洋法公約》主張的專屬經濟海域範圍,常態化巡弋甚至執法等「管轄」的事實,將侵蝕我方管轄權的法律戰行動範圍,從海峽中線以東、中國大陸沿岸我方控制的外島禁限制水域、東沙島領海與鄰接區,再擴張到臺灣東部我方的專屬經濟區海域,進一步凸顯北京「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法律戰訴求。中共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6月3日在例行記者會所說「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還強調日、菲宣布的擬畫界海域位於「中國台灣島」以東,「嚴重侵害中國海洋權益」等陳述,即為明證。

更該令我方警惕的,是6月2日中共外交部的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毛寧於答覆記者詢問時,除重申其在5月29日例行記者會就說過的「日、菲宣佈的擬劃界海域位於中國台灣島以東」、日菲擅自啟動所謂海域劃界談判「嚴重侵害中方海洋權益」等說詞外,也新出現:

根據中國國內法和包括《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在內的國際法,中方在上述海域擁有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根據《公約》,海岸相向或相鄰國家間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界限應由有關國家本著公平原則以協定劃定。涉及台灣以東海域劃界談判,必須有中方參與。

毛寧6月2日的談話,極可能意味著中共不排除利用這個事件,持續對日菲二國施壓、甚至不惜在相關海域發動「強制外交」,希望能迫使日菲二國就劃界所衍生的相關事宜,例如在臺灣專屬經濟區海域範圍內,中共、日本與菲律賓海上執法船艦相遇時的行為準則、執法時的規則,與中國大陸、台灣、日本、菲律賓漁船在特定海域的作業規範等,與中共、而非我方談判,建立其管轄權及於臺灣東部海域的新事證;並進一步藉區域各國是與北京談判的事實,將原本僅針對臺灣的矮化性法律戰,轉變為針對中華民國國際人格的國際性法律戰。

因此,我政府對後續事態的發展絕不能掉以輕心,當務之急是加緊與日、菲兩國政府磋商,循2013年4月10日《亞東關係協會與公益財團法人交流協會漁業協議》與2015年11月5日《臺菲有關促進漁業事務執法合作協定》之先例,就相關事宜完成安排並簽署書面協議,除確保我方海洋權益與漁民生計,更要防堵中共在對臺法律戰上獲致新的突破。

 

*本文原刊風傳媒,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app.storm.mg/article/11138435#whole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