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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吳典蓉
在「台灣有事、日本有事」的中日緊張氛圍下,日本首相高市早苗解散國會改選結果大獲全勝,執政聯盟一舉跨過三分之二修憲門檻,由於日本眾院大選隱隱有「抗中」氣氛,向來打抗中牌的賴清德政府似乎將高市大勝視為自己的替代性勝利,頗有「高市狂勝、賴清德氣勢跟漲」的態勢,不過,這樣的氛圍並不會讓賴清德成為高市早苗,差別就在「成熟民主」四個字。
台灣人比不上日本人?不配享有不在籍投票制度
日本此次大選投票適逢極端天氣,外界普遍擔憂投開票日大範圍地區下雪會拉低投票率,然而這次選舉,選擇提前投票的選民人數創新高,眾院選舉小選區的提前投票人數為2701.7098萬人,相當於選民數(1月26日)的26.10%,換句話說,有高達4分之1以上的選民不在投票日時投票,連高市早苗都申請提前投票,便於國家領導人掌控行程和時間;日本除了提前投票外,更有不在籍投票,分國內及國外,在台灣的日本國民除了郵寄投票外,日本駐台的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在台北和高雄事務所都開放讓日本公民在1月28日起進行現場投票。
在讚嘆高市早苗大勝的同時,台灣選民也不得不感嘆「台灣人不如日本人」!民眾黨和國民黨上一會期都針對不在籍投票提出選罷法修正草案,但執政黨一再以選務無法配合為由阻擋,即使在野黨提的是不包括大陸的國內移轉投票,但綠營仍一再恐嚇,只要實施移轉投票就會造成中國介入操作、助長賄選等諸多弊端,諸多民主國家行之有年的不在籍投票移到台灣就成了萬惡之源?綠營用來阻擋不在藉投票的理由,隱涵著看不起台灣公民素質、不配享有完整民主制度的想法。近距離觀察日本選舉深感,這才是主權在民、國家為人民存在的選舉制度,相反的,台灣選舉表面上就是一場場大型動員,但是卻是一個利於有屋者、不利在外工作者的潛在不公平的選舉制度。
內閣制解散國會天經地義 賴政府用體制外手段?
當然,最後是因在野的國民黨也有不同意見,因此該修正案最後只停留在付委階段,立法院換屆後就形同不存在,不過,即使立法院在野黨真的表決通過,以民進黨劇烈反對程度,該法仍然不會被實施,不在籍投票仍然不會被落實;事實上,繼行政院長卓榮泰之前以不副署方式變相不執行立法院通過的年金改革修正案後,財劃法修正案後,卓揆上周又決定不副署立法院通過的眷改條例,再加上行政院不顧立法院通過的軍人加薪案、違法不編進預算等作為,賴政府不但沒有解決僵局的決心及能力,其以違法違憲的態度來處理僵局,更進一步讓政治僵局惡化成政治對立。
高市早苗從就任到解散國會,可說是日本有史以來最短時間的,然而,這是內閣制的優勢,可以彈性運用最有利的時機贏得國會多數,在內閣制國家尋求穩定多數也是執政黨領導人的責任,高市早苗的政治動作具有充分正當性,高市不同於過去日本領導人之處在於,她敢於跳下來對賭叫陣,在解散國會的同時就表態若執政聯盟未過半就辭黨魁,她敢賭也果然賭贏了。
賴政府的問題是內閣制、總統制的好處都要沾,卻不肯承擔責任,例如,卓榮泰一再嗆聲要在野黨提信任案,即使卓榮泰願意犧牲,他的犧牲也毫無意義,因為,真正的問題在於賴政府自己也不認為台灣現狀是內閣制,卓榮泰和賴清德都不認為內閣應該向國會負責,反而認為行政和立法各有民意基礎,既然如此,在野黨提倒閣後即使還是多數仍無法主導內閣走向,頂多換掉總統可能也想換的執行長,提倒閣意義何在?
依照九七修憲及民進黨政府的認知,台灣政治體制是傾向總統制,總統制國家只能靠協商解決行政立法不同黨的分裂政府狀況,賴政府不由此徑而是濫用憲法中的罷免權推動大罷免,憲法學者顏厥安形容是「基本權濫用」,無差別大罷免,形同是對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攻擊,其實也形同是「曲徑解散國會」。因此,當大罷免遭民意否決後,也形同賴政府「曲徑解散國會」作法遭民意否決,台灣政治目前仍是行政立法分裂政府狀態,賴政府除了透過朝野協商及政黨合作,別無他法。
查辦在野黨立委 取得國會多數的另類方法?
顯然賴政府並未學到朝野溝通這一課,「不副署不執行」就是賴政府在大罷免失利後的新策略,走得還是和在野黨漁死網破路線,既然不從政黨合作尋求國會多數,賴政府的國會多數要從何而來?台北地檢署日前指揮調查局國安站查辦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呼應之前的政壇查辦在野黨立委耳語,就令人膽戰心驚;國會議員涉案當然沒有免責權,但檢調30路大動作查辦高金素梅,目前傳出來的罪嫌卻令人匪夷所思;高金素梅用人頭詐騙助理費部分尚待檢調提出更具體證據,但檢調以國安之名指控高金素梅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輸入大陸製快篩試劑,實有拿著雞毛當令箭之嫌,更何況,疫情初期快篩試劑一劑難求,高金素梅緊急救人之舉,現在卻成為國安法指控罪狀,很讓不令人認為是刻意牽連入罪。
另一項指控高金素梅創立「台灣原住民多族群文化交流協會」,向原民會及台電、中油等國營事業申請睦鄰經費補助,涉嫌以不實發票浮報預算詐取補助款;事實上,睦鄰經費是國營事業行之有年的「陋習」,原意是撒錢化解地方的抗爭,後來卻演變成廣發給立委作為選民服務之用,幾乎每一位立委都成立所謂的協會以便申請經費,雖然核銷過程相當寬鬆,但一般國會議員拿的金額不多,這個國會「潛規則」因此未受到正視;既然每一位立委都申請,高金素梅未必是核銷最不嚴謹的,檢調與其將這個「陋習」拿來選擇性辦案,還不如全盤調查立委使用方式,賴政府更應該全面取消睦鄰經費此種陋習,才是正本清源,而非現在成為選擇性、入人於罪的血滴子。
查貪不是問題,也是政府所當為,但賴政府上台以來,其領導的檢察體系動輒祭出羈押手段來威嚇、羞辱在野黨,押人取供作法更是備受詬病,這應該是賴政府和高市早苗最大的不同,一個成熟的民主國家,不會容許政府將司法武器化,司法武器化正是走向威權政府的第一步!
*本文原刊風傳媒,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app.storm.mg/article/11102783#whole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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