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川普更霸氣卻更沒底氣的政府

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憲政14 11 月, 2025195 瀏覽次數

比川普更霸氣卻更沒底氣的政府

作者:廖元豪(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

川普應該是世界最狂的行政首長,一上任就猛發總統行政命令,從全球對等關稅、限縮出生公民權、護照與其他公文書的性別欄回歸生理男女、用戰爭程序驅逐移民、動用國民兵在國內維護治安……而且在各方批評其欠缺法律依據之時,還貼文表示「拯救國家者必不違法」的狂言。行政單方、片面行動的專擅風格展露無遺,同時也引起此起彼落的訴訟。

然而,總統個人狂言無忌,但聯邦政府的法律幕僚還是努力確保總統行動的合法性。所以在公文書或是在法院訴訟文件,依然會為總統的各種政策措施補上「法源基礎」。例如,對等關稅是依據《國際緊急經濟權力法》的授權,快速驅逐非法移民基於《外敵法》,護照登記規定是公務機關內部文件登記行為等等。

公認最離譜的「限縮出生公民權」,就是因為完全沒有法律依據,而且只依總統對憲法的解釋而為。但從頭到尾,川普政府都沒有說政府有權拒絕適用國會立法,或是以直接牴觸法律的方式行事。雖然法律依據時有「硬拗」之嫌,但努力去拗,也至少承認行政機關必須依法行政,不能自行跳過法律。

相比之下,台灣當前的行政部門(總統與行政院院長)、執政黨,以及部分支持者,為了對抗立法院而悍然不理法律的作法,已經超過川普。某些論者甚至把想像力都發揮在如何跳過法律、挖空立法院上面,創造出匪夷所思、連川普都幹不出來的想法。

最嚴重也最明顯的,就是政府膽敢大剌剌地不執行法律明文的規定。《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以及《軍人待遇條例》提高了退休警察的待遇以及軍人加給,但行政院根本不編列預算,理由則是卓榮泰院長認為這些條文違憲。依法行政,已經變成「依行政院認為合憲的法行政」了嗎?

卓院長說要聲請釋憲,確定釋憲結果再決定是否編列預算──那不就是說任何國會立法,行政部門都可以先說它違憲,然後就一直擱著?在司法不能審查法律合憲性的國家(如英國、荷蘭),或是政府不能逕行聲請釋憲的國家(如美國),行政部門可以法律違憲為由,自行壓住法律,不執行嗎?

而且,即使沒有「違憲」嫌疑的法律,總統與行政院都還是照樣擱置不管。大法官與中選會委員的補提名就是最明顯的例子。大法官目前缺額7名,《憲法訴訟法》明定「總統應於2個月內補足提名」。而上次提名在7月25日未獲立法院同意,至今已經超過3個月,未聞任何補提名之風聲。這已經違反司法院釋字632號解釋所要求的「憲法忠誠義務」!

中選會委員的提名更是離譜,明明法律規定行政院應於委員任滿3個月前提名,而11月3日有包括正副主委在內的5人屆滿,可是行政院在8月3日並未提名新人選,至今也尚未提出名單。這可是赤裸裸的違法,而且連個「違憲」的名目也沒有。

當總統與行政院無視於法律的提名義務,他們憑什麼指摘立法院「造成機關空轉」?立法院可是即時依法行使「不同意」權力,完全符合法定程序以及釋字632號解釋的要求呢。

此外,亦有論者居然建議總統不要公布法律,或是行政院長拒絕副署,以使他們認為違憲的法律不生效。這真是連川普都幹不出來的極端行徑。請問,如果行政院、總統真能這樣做,那將來誰還能制衡行政部門?誰還能課予行政機關任何義務?要知道,行政部門是否在萬般不願的情況下,仍然咬牙忠實執行法律,這就是判斷到底該國是否為法治國家的標準。

成天想要讓行政跳脫立法控制的人們,請回頭吧。你們的法律底氣比川普還弱,蔑視法治的姿態卻比川普還狂。



*本文原刊中時,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51114003741-262104?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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