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殺陸配參政權 內政部該收手了

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兩岸精選社論憲政29 11 月, 2025249 瀏覽次數

追殺陸配參政權 內政部該收手了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有意修法,明定陸配參政權不受《國籍法》規範。賴清德總統28日回應,沒有必要修法特別免除中國的新住民應對中華民國盡單一效忠義務,修法反而讓社會對中國新住民增加不必要的疑慮,盼立委「不要愛之適足以害之」;但行政院長卓榮泰仍強調會有「雙重效忠」的疑慮,府院不同調,也徒惹猜疑。

意識形態操弄 鞏固深綠

國民黨團拋出修法保障陸配參政、服公職,雖然《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已給陸配參政機會,卻被賴政府拿來作文章,國民黨團訂「防小人條款」拋出議題供社會討論,卻引出內政部及陸委會「法理台獨」的本質,更暴露內政部長劉世芳的自我矛盾,凸顯民進黨執政寄生《中華民國憲法》下尷尬的處境。

劉世芳直言,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分屬兩個不同國籍,在台任公職只能對單一國家效忠,結果引發兩國論爭議;劉改口稱《國籍法》是針對中華民國以外的任何國家,沒有例外,若有人把「特別的國家或地區」修法或排除掉,才像是標籤化的處理。

被問到是否陸配參政實際已是「死亡狀態」?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竟毫不掩飾地說,「目前來講,我想很可能就是這樣的結果」。梁自動繳械推給內政部處理,既然要甩鍋何不先下台,否則就建議廢了陸委會改隸外交部,更加名符其實。

事實上,陸配參政根本不存在法律爭議。《憲法增修條文》中都相當明確,兩岸在未完成統一前,只是治權分立,完全無涉國籍問題,所謂爭議全是賴政府意識形態操弄,藉由表面「效忠國家」的外部觀感,來鞏固深綠支持者。

花蓮縣府訴願委員會撤銷村長鄧萬華免職處分的內容也指出,依《兩岸關係條例》,台灣地區人民以及大陸地區人民身分的認定應以戶籍之設定為準,現行規定也指在大陸地區已註銷戶籍,並於台灣地區設有戶籍者,即非屬大陸地區人民,而應認定為台灣地區人民。

至於劉世芳稱係依《憲法增修條文》,訴願委員會文中也以中華民國政府自38年播遷來台,基於兩岸分治之事實,制定《憲法增修條文》,而《兩岸關係條例》就是用以規範「台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身分認定、入出境及權利義務等事項,反駁劉「外國國籍」說法。

桃園市長張善政更明確地說,相關法規中從未出現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中央持續以《國籍法》討論資格問題,在法理層面有問題,如此淺顯易懂的說明,為此爭議給了明確答案。

在內部找敵人 惹事生非

然而,在立法院傳出將提簽署切結書方式解套後,劉世芳直言切結書沒有效力,並稱會淪為「特權」,儼然搶走總統院際協調權,對立法院指指點點。何況兩岸事務是總統職權,如果簽切結書是特權、花蓮縣政府撤銷免職處分是違法,不也都是被內政部逼的,否則扁、蔡執政沒事,現在卻惹事生非。

不可諱言,以切結書代替是在現狀下無法取得對岸證明的不得已權宜之計,也能替內政部找到下台階,內政部既然強調是《國籍法》的忠誠義務,一旦違反切結,自然要擔負《國籍法》及《刑法》偽造文書的相關刑責,甚至可依《國安法》、《反滲透法》處理,內政部意識形態將所有陸配視為預謀犯罪,才真正是貼標籤。

儘管卓榮泰仍認為,陸配任公職若不用放棄國籍,會有雙重效忠問題。但賴清德已明確說,目前討論《國籍法》的行為與言論其實都多餘、沒必要,希望立法院目前熱衷於推動修法的立委三思,團結愛台灣、保護國家與推動國家社會進步,「這才是我們共同要去推動」。

賴總統並認為,台灣是民主多元、自由開放的國家,任何人不管哪一個族群、來自何方,或什麼時候到,只要認同台灣,都是這個國家的主人。他也舉來自中國福建的邱巧珠在台灣做生意並幫助弱勢民眾為例,強調每一個新住民都受到台灣法律同樣的保護。

過去賴總統說他當總統兩岸戰爭機率最低,近日美國國務院也重申支持兩岸對話,在地球村進入高度移民社會下,台灣新住民有6成來自大陸,賴總統既然已經對陸配參政定調,內政部就該收手、到此為止,別繼續在內部找敵人,否則府院扮「黑白臉」,說穿了,就是為了選舉騙選票。

 

*本文經中時授權轉載,原文連結:  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51128003412-262101?chdtv

上一篇文章

下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