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廉鮮恥‧顛倒是非‧違憲亂政的欺壓陸配

林騰鷂兩岸憲政2 12 月, 2025268 瀏覽次數

作者:林騰鷂 (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

國籍、忠誠與參政權─從卓榮泰「雙重效忠」、劉世芳國籍論述,到德美韓比較法的國安與人權分析

一、政治偏見之下,憲法秩序遭蹂躪

近日,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若被雙重國籍的立委質詢,他會對其雙重效忠有疑慮,「我要回答你的是中華民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一定要斷然拒絕」,因為具有「雙重國籍」的立委可能有「雙重效忠」;內政部長劉世芳更以行政函示要求地方政府解職五名陸配村里長,理由為「未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喪失國籍證明」,並聲稱若大陸不算外國,就等於承認台灣屬於中國。

這些言論不僅邏輯崩壞,也是對憲法秩序的侮辱,更是一種寡廉鮮恥、顛倒是非、違憲亂政的非法行徑!

二、大陸人民不是外國人,陸配取得國籍即為「人民」

依憲法本文、增修條文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大陸與台澎金馬同屬中華民國領土,大陸地區人民不是外國人。而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一條明定,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因此,在國家尚未統一前,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範。依此,陸配取得國籍、完成設籍,即具「人民」身分,其選舉權、被選舉權、任公職資格皆受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之保障。然而卓榮泰、劉世芳卻用「中國國籍」作為否定陸配的藉口,悍然違背憲法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三、依大法官涉及「選舉權/被選舉權/參政權」的釋憲意旨

釋字290號:不得隨意新增候選資格。大法官明示:被選舉權為人民基本權,新增積極資格須極為謹慎。因此,內政部長劉世芳要求提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喪失國籍證明,即屬對陸配強加新增積極資格的違憲行徑!又釋字340號:差別對待候選人為違憲,若連保證金差別對待都被判違憲,則以「出生於大陸」為理由剝奪參選資格,當然違憲!另如釋字442號:選舉權、被選舉權為憲法保障之人民基本權,陸配既為「人民」,賴政府自不得恣意剝奪其權利。再如釋字468號:限制被選舉權須具「重大公共利益及必要性」。

因此,行政機關單以陸配身分推定其不忠誠,即有違反行政程序法比例原則的違法!還有釋字546號指出,不得以程序手段「形式剝奪」被選舉權,是以要求陸配「無法取得的放棄國籍證明」阻斷登記,即屬形式剝奪其被選舉權的違憲、違法惡行!而112年憲判字18號,更明顯表示:差別待遇須具「實質關聯」,故將「陸配等同國安風險,不具任何實質關聯,無法通過合憲性審查!

四、德國、美國、南韓等國的身分不可推定不忠誠之憲政原則

1.德國:不得因「東德出身」推定不忠,德國聯邦憲法法院1975(BVerfGE40,141)表示,不可因在東德(DDR)出生,而被視為不可信任;又德國聯邦憲法法院1983(BVerfGE65,1)更明確表示,公職限制須依「行為」,不得因身分來源一律排除,充分顯示,德國明確禁止以身分推定人民的忠誠。 (相關報導: 風評:沈伯洋的「緊急事態」,台灣的法治與人權災難 | 更多文章 )

2.美國:歸化國民之權利完全等同本土出生國民,美國最高法院在Schneiderv.Rusk(1964)判示:不得因出生地差別限制國民權利;在Afroyimv.Rusk(1967)判示:不得因政策剝奪國籍;在Powellv.McCormack(1969)判示:國會不得增加憲法之外的候選資格。依上所舉,美國對忠誠看行為,不看出生地。

3.南韓:脫北者取得國籍後可當選國會議員,南韓對北韓雖軍事高度對峙,但脫北者一旦取得南韓籍,即有全部參政權。事實上,已有兩名北韓出身的太永浩、池成浩當選國會議員。南韓憲政制度的核心,也明示忠誠不能以身分推定,即使是敵對之北韓國出身者,也可有全部參政權!

五、兩岸條例優先於國籍法法律位階不能被行政扭曲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十年,即可參選公職、任公務員;而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二十年,更可擔任情報機關(構)人員,或國防機關(構)之軍、士官。依此規定,既能任職情報機關,又怎不能當村里長、縣市議員、立法委員呢?但賴政府卻以普通法的《國籍法》否定特別法的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是有以一般法推翻特別法之違法;有以行政命令創設非法律限制之違憲;有以政治偏見敗壞法治之反民主!

六、寡廉鮮恥的嘴臉顛倒是非的說法違憲亂政的行徑造成政治與司法災難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11月27日揭露,副總統蕭美琴、行政院副院長鄭麗君過去在擔任立委時曾提案連署修國籍法,保障外配參政權,甚至雙重國籍也能參政。而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吳釗燮擔任陸委會主委期間,司法院曾函詢釐清陸配參政權與國籍法的適用問題。當時吳釗燮函文明確指出,陸籍配偶應優先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非國籍法!

就此對照行政院長卓榮泰現時的表示,內政部長劉世芳的說法,讓人不禁感嘆,這些都是那些昔日未掌握權力,號稱愛鄉、愛民的民進黨人嗎?而今日掌握權力時,他們這種寡廉鮮恥的嘴臉、顛倒是非的說法、違憲亂政的行徑,不怕引爆政治與司法災難嗎?

因為,退輔會前副主委李文忠就直指藍營擬修法放寬陸配參政權是將現狀法制化,綠委不必急著抹紅,否則將形同刁難自己的基本盤,造成自己的政治災難;而陸配擔任公職,不服內政部所為解職處分,也勢必提出行政救濟與司法訴訟,造成司法的嚴重負擔與社會的災難!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風傳媒,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www.storm.mg/article/11084704#whole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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