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病得不輕

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治理, 憲政14 12 月, 2025185 瀏覽次數

內政部違法濫權反中,小紅書並非頭一樁,此前,內政部以《國籍法》剝奪陸配參政權,手法與處理小紅書如出一轍。(柯毓庭攝)

作者:林公正(資深媒體人)

內政部以打詐為由宣布禁「小紅書」1年,蔣萬安批民進黨「反中反到自己變成共產黨」,內政部長劉世芳辯稱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第42條,針對不合規、不合法、不落地的科技平台,司法警察機關應該有限制接取、禁止解析的必要,並大言不慚稱內政部是「依法行政」。

依法行政是指政府行使公權力必須遵守法律,這是法治國家一體適用的通則,民進黨深知行使公權力需法律授權,所以面對外界質疑總不忘以「依法行政」搪塞,但事實證明這是違憲、違法濫權的工具。

劉世芳詭稱是依《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查禁小紅書,但條例規定很清楚,是授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司法警察機關,為處理「緊急」詐欺犯罪案件,及時防制民眾接觸詐欺「網站」,才得令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停止解析或限制接取。小紅書並非網站,而是社交媒體平台,即使有涉詐騙內容,亦無緊急問題,代表這完全不適用該條例第42條的規定,內政部硬是以此對付小紅書,根本就是曲解法律。

面對小紅書案,民進黨立委王世堅可說了良心話,他說知道劉世芳「護國心切」,但禁掉小紅書雖然解決了中共可能統戰與詐騙的問題,相對也犧牲掉台灣最引以為傲的民主自由,也沒有包容不同的聲音;王世堅還說,如果是他,不會驟然下決定禁掉小紅書。王世堅之言可謂是空谷跫音,但民進黨顯然是充耳不聞,因為這是綠營一貫反中、抗中的伎倆,不可能輕易放手。

其實,內政部違法濫權反中,小紅書並非頭一樁,此前,內政部以《國籍法》剝奪陸配參政權,手法與處理小紅書如出一轍。

陸配的參政權,明明是源自於《憲法增修條文》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而非是一般受限於《國籍法》的外國人或外籍配偶,但內政部就是可以睜眼說瞎話,強行以《國籍法》不得有雙重國籍的規定套在陸配身上,逼得在野黨提案修正《國籍法》,以求保障陸配參政權,但民進黨不僅未有絲毫愧色,行政院長卓榮泰還嗆聲「開什麼玩笑」,賴清德總統更說「一旦修法成功,只不過增加社會對來自中國大陸的新住民疑慮而已,對整個台灣社會的和諧沒有幫助」,完全無視內政部違憲、違法的濫權惡行。

從剝奪陸配參政權到查禁小紅書,在在暴露賴政府假「依法行政」之名行濫權專政之實,台灣最受世人讚譽的自由民主已出現病症,長此以往,我們的民主恐怕需要進入加護病房醫治了。

 

*本文原刊中時,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51214002397-262104?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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