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林秉文VS.同飯吳乃仁─司法節的「彩禮」(夏珍)

歡迎林秉文VS.同飯吳乃仁─司法節的「彩禮」(夏珍)

作者:夏珍

如果不是民眾黨準備「釘孤枝」,司法節就是司法人的「同樂會」,與一般民眾相距甚遠;今年的司法節則格外讓人民「有感」,所謂「司法人」亦當點滴在心。

首先,這是一個沒有正式司法院正副院長的司法節,中華民國自有司法院以來,第二次院長「代理」,上一次院長代理已是六十七年前,王寵惠病逝,謝冠生代理兩個半月後,總統提名經監察院同意後成為院長;這一次則是立法院未通過總統提名的正副院長及大法官人選,賴清德總統任命大法官謝銘洋代理迄已兩個月又十天,代理期長肯定超過謝冠生而寫下新的紀錄,副院長則依舊懸缺。

唯二代理院長的司法節,寫下司改失敗的註腳

第二,在台灣抗議司法不公,不是新鮮事,但多屬個案,長期抗議「惡檢害人」的董念台就是一個例子,最近他還因為發送「黑鷹滅青鳥」被北檢以「恐嚇公眾罪」起訴,在司法節集結群眾可謂創例;最諷刺的是,這是在民進黨蔡英文政府高舉「司法改革」大旗八年後的大型群眾集會,能號召多少群眾猶待觀察,但這形同是民進黨賴清德政府,為蔡英文的「司法改革」寫下失敗的註腳。

第三,行政院就《憲法訴訟法》修正案提請覆議,立法院不聽取行政院長報告,即將逕行處理(否決),也算改寫「慣例」,但批評藍白政黨「毀憲」則言過其實,因為不論是憲法(增修條文)或立委職權行使法,都未強制要求必須聽取行政院長報告,只硬性規定限期處理,何況,憲法訴訟是否窒礙難行,是司法院的事而非行政院長能越俎代庖;立法院會修正憲訴法,即源自蔡英文的全綠大法官否決國會改革法案之手筆,某種程度也是蔡英文司法改革失敗的「旁證」─其「敗」正在號稱「改革」,却營造了一個同溫層的憲法法庭,既剝奪了國會職權,又無法說服多數民意(國會多數)。

第四,民眾黨為聲援涉入京華城與政治獻金案的前主席柯文哲而動員群眾,是否「應為」?見仁見智,但審檢一押再押繼續押柯文哲之舉,和歷來司法節無不強調的「司法人權」,確實有強烈反差,而北檢近九百頁的起訴書却提不出貪汙金流之「實證」,也強化了「有冤」的印象。

吳乃仁夜宴林秉文落跑,為「釘孤枝」壯行色

第五,民眾黨聲援柯文哲不意外,讓人意外的是,因涉人八八會館詐騙洗錢案的被告林秉文,「潛逃」海外竟能臉書狂飆在野立委,嗆聲「回去(台)的時間是我自己來訂的!」簡直是為「釘孤枝」行動放的第一枚大炮仗;而立委黃國昌揭發民進黨新潮流大老、前台糖董事長吳乃仁在高檔米其林餐廳夜宴五檢,則是另一枚小炮仗,這一大小大的炮仗,形同為「釘孤枝」壯行色,對司法院而言,或許難免腹誹「又是檢察官」,但對面對司法無能為力的小老百姓而言,審檢辯(法官、檢察官、律師)俱為「司法」的一環,是「共度佳節」的一份子,不論哪個環節出問題,皆可列為「抗議司法」的由頭。

持平而論,所謂「司法」很難泛論,而所謂的「司法改革」,也只能從一件又一件的個案積累公信力,審檢每年數百萬訴訟案件,却總被一、二「指標案件」絆倒,一竿子打翻審檢,對全國近乎心力交瘁的檢察官、法官而言,委實不盡公平,但所謂「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司法之清平不在那鍋粥,而在那顆老鼠屎。

吳乃仁夜宴五檢,被列入「司法不公」的案例,並不公允,畢竟吳乃仁已經為了台糖售地案吃了官司坐了牢,他該賠付的金額,也還在執行中;但很難不讓人多問一句:「為什麼又是檢察官?」法務部長鄭銘謙表示,此案已經進入行政調查,黃國昌則反譏,「誰還相信法務部的行政調查?」這當然是衝著北檢偵辦柯文哲案的「偵查全公開」,而行政調查却「全無洩密」而來。

「歡迎」通緝犯投案,「司法之秤」刻度何在?

〈檢察官參與飲宴應酬及從事商業投資應行注意事項〉明定檢察官不得參與的的應酬,包括有職務利害關係,若參加中發現有特定目的或涉及利益輸送則應立即離席,並三日內報告檢察長,出席五檢中的四檢表明不知席間有吳乃仁,且吳乃仁係退休人士,亦無利害相關,這大概已經預告法務部的行政調查結果;但還是引起社會觀感之訾議,一是吳乃仁的「實質影響力」,二是檢察官為什麼這麼容易與政商人士往來宴飲?且全無警覺?除了吳乃仁的夜宴,八八會館招待所,不正是警檢政界無一倖免?

吳乃仁夜宴,五檢可以自認倒楣,八八會館招待所同樣檢警政界人士,新北地檢署的「行政調查」,對出入該招待所的檢察官認為「有違規範」,但事發後態度良好,「建請從輕處分」,至於該檢察官偵辦八八會館被告郭哲敏、林秉文等涉及地方下匯兌及洗錢案過程是否有違失?結論是「待偵結後再做公布」,迄無下文。

此案發生於二年前,所涉地下匯兌與賭博金額高達數百億,郭哲敏二度「出境」,形同縱放,郭哲敏二0二三年八月自泰國遣返台灣,如今再來一個─林秉文又跑了,跑了不夠,還能臉書開嗆,其行徑比曾經臉書曬事跡的趙家寶(貪汙案)、落跑二十四天的前台塩董事長陳啓昱囂張不知千百倍,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被爆出議員任內與林秉文偕辣妹飲宴歡唱,不過是政檢合流不知分寸的冰山一角,鄭銘謙竟能言笑晏晏對林秉文喊話:「『歡迎』他自己回來投案。」司法自賤,莫此為甚。

有這樣的案件、如此的情節,對比柯文哲重金交保上電子腳鐐都不夠,非得抗告到還押為止,誰能解釋「司法之秤」的刻度何在?

 

*本文原刊114/1/10風傳媒,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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