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膺民主結果 讓台灣休養生息(中時)

服膺民主結果 讓台灣休養生息(中時)

立法院經過朝野激烈抗爭,20日三讀通過《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憲法訴訟法》修正草案及《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對此,總統賴清德透過社群媒體表示,立院通過的這3項法案未經充分討論、無視民意,已經是「悖離了民主國家人民作主的真諦」。

改善法律 順應民意

新通過的《選罷法》規定,未來罷免案提議人及連署人應附國民身分證影本,內政部認為,這形同限制人民的罷免權,預料未來罷免案提出之可能極低。《選罷法》全名既為《選舉罷免法》,「選舉」和「罷免」的程序與要件自應相當,選舉投票時,地方戶政單位會依規定編造選舉人名冊,罷免連署須附身分證影本同樣是為了確立連署人為有效名單;何況現行《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中,總統參選的連署也規定須附身分證影本,為求罷免程序嚴謹,要求連署時須檢附身分證影本應是合理的規定。

內政部遺憾此後罷免可會變得比較難執行,恐怕是不了解罷免對民主的意義。選舉權和罷免權都是憲法賦予人民的參政權,而罷免權可說是對選舉反悔投票的一個救濟行為。當人民投票並決定了當選人時,就等於是與當選者之間訂定了有任期的政治契約,雙方都應該謹守契約,除非當選人出現確實很不適任等狀況,否則基本上罷免本來就沒有必要頻繁或是太容易進行,免得造成政治過度動員,況且在目前政黨惡鬥的大環境下,也很容易有「報復性罷免」的疑慮。

由於過往選舉頻繁、勞師動眾,為減輕社會成本,內政部自2014年地方九合一大選開始,中央與地方每隔2年進行集中選舉。如果罷免太容易或是如民進黨動不動就宣稱要發動大罷免潮,豈不是又重回年年都要投票的困擾與壓力?

這次《憲訴法》修法通過,明訂參與評議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10人,而做出同意違憲宣告的大法官人數不得低於9人。換言之,未來憲法法庭宣告違憲的門檻變得更嚴格。民進黨立院黨團強烈批判此為「毀憲亂政」,司法院的反應則是「深表遺憾」。然而,憲法是國家的最高法規,法律位階高於所有其他法律,憲法的解釋確保了法律制度的一致性與安定性,當然也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權利,而違憲審查是維護憲法權威不可或缺的機制,釋憲機關維護了憲法的尊嚴與權威,也為未來法令的制定與修正提供了指引,責任極為重大,當然應該更為嚴謹。

各國憲法法庭關於評議門檻與表決數有寬有嚴、規定不同,就台灣情況而言,從前任總統蔡英文提名清一色綠色大法官,到賴清德動輒釋憲並大獲全勝來看,民進黨政府玩弄本應中立、清高的釋憲機關,已到了令在野黨、令民意宛如驚弓之鳥的程度,在這個特殊的背景下,提高宣告違憲的門檻自有其必要;當然目前最棘手也最急迫的事情是,朝野要盡快協調出彼此都能接受的大法官人選,畢竟目前還有7位大法官懸而未決。

三法過關 重新出發

這次通過的《財劃法》修正草案應該是民進黨政府最在意的法案,因為按新法,若依2025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推算,財政部估計中央得增加釋出3753億元。地方有了新的財源,可望加速推動建設,這真是最棒的聖誕禮物,執政者則恐怕要痛心以後選舉時手上的籌碼變少,政策買票的空間受限。但無論如何,25年未修的《財劃法》早已不適用目前所需;再說,民進黨長期以來一再主張要修法,包括賴清德在擔任立委和台南市長時也都曾大聲疾呼應該要擴大地方財源,如今卻激烈反對,實在是說不過去。

賴總統顯然對上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3法很不滿,強調要以「更大的民主來解決」,但不知他所謂的更大的民主是什麼?在野黨立委是人民選出來的,他們的席次比執政黨多,他們所代表的民意是不是更大的民主?最新民調顯示,為避免「幽靈連署」和「偽造連署」,63.9%的受訪者贊成修法加嚴罷免連署的規定,這些民意所代表的是不是更大的民主?

賴清德應以總統的高度,帶頭示範服膺民主的結果,不要再鼓動朝野對立,更不要再煽動青鳥飛出來;立法院經過連日來的打架、動員,朝野都累了、人民也累了,都需要好好休養生息。3法過了,正是台灣再出發的開始。

 

*本文經中時授權轉載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