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夏珍
如果姚立明不曾擔任賴清德總統競選總部主委,一切事情不會發生,他不會被提名為大法官兼司法院副院長,也不必到立法院向朝野立委自證「超脫於黨派」。但姚立明不愧「富有政治經驗」,面對國會審查,他直球對決,辯才無礙,有理有據,但他的理據都可以做為「不必也不能姚立明」的佐證。
若非輔選,豈會入賴清德之眼?
姚立明應該也做好不被國會同意的心理準備,其「落選」幾可定論,沒有意外也不冤枉,畢竟民主國家提名輔選大將出任大法官,直接扭曲權力分立者幾希。值得肯定的是,他走這一趟「崎嶇之路」,反證做為「中華民國憲法詮釋者」,到底應該具備什麼樣的條件。
首先,姚立明從不否認他的「政治經驗」包含新黨,紅黨、柯文哲陣營、蔡英文陣營、乃至賴清德陣營,這些經驗泰半是「選舉經驗」(包括坐轎和抬轎),他自認這正是忠誠於專業而非特定政黨或特定政治人物的憑據。持平而論,中華民國是結社自由的民主國家,人人有自主選擇政黨認同的自由,不論是成為黨員或成為候選人,但對比同樣是大法官提名人的台大教授劉靜怡,長期關注人權,密切注意時事動向,鍵盤臧否時事毫不留情,既對台大前校長管中閔冷嘲熱諷(「拔管」事件),還對蔡英文博士論文真偽持保留見解,但從未介入政黨實務,不曾是任何政黨的黨員,對比姚立明周旋於各個政黨,哪一種更為「超脫於黨派」?
其次,姚立明聲稱他一生不求官,與政治人物的接觸都是被動為之,他被提名大法官不是「酬庸」,包括他的妻子楊芳玲在他輔選柯文哲後出任北市府法務局長,姚支持蔡英文並在楊柯翻臉請辭後成為監察委員,都不是他求來的,此言可信為真,但所謂「政治」就在不必開口的幽微之處,如果姚立明不曾輔選柯文哲,而柯邀請姚進入小內閣未果,楊芳玲可會進入柯文哲的視野之中?同樣的,如果不是姚立明成為小英基金會董事,地方局處首長何曾有三級跳成為部長級監委的可能?包括姚立明自己,不論民進黨立法院是否過半,若非輔選賴清德,他會成為賴清德屬意的司法院副院長嗎?
若論政治經驗,謝長廷不輸姚立明
第三,姚立明認為憲法法庭具有雙重結構,既是法院也是憲政機構,是參與制衡監督的一環,所以不能自外於政治,因此才會把「富有政治經驗做為大法官資格要件之一」,姚立明之言有道理,但「富有政治經驗」的前言後語還有「研究法學…聲譽卓著」,如果只談「富有政治經驗」,曾經被推薦為大法官的前駐日代表謝長廷,從政前是知名律師,一路衝撞體制成為資深立委,也曾參與修憲,還曾為行政院長,除了只有一本碩士論文,不及姚立明三十年前的有限論文之外,謝長廷談起憲法頭頭是道,辯才不輸姚立明,姚立明主張「一中兩國」,謝長廷也主張「一中憲法」,豈不也是適任人選?謝長廷自認「有資格」,但在爭議聲中婉謝提名,這就叫「政治經驗」,因為謝深知民意認可的「政治經驗」不是「政黨或選舉經驗」。
過去除了資深法官、資深法學者之外,立委九年以上而有特殊貢獻者,都有資格被提名為大法官,歷任大法官中不乏國大代表、監委、考試委員轉任者,但在這些政治職務之外,「法學」仍是基本條件,比方第二屆大法官史尚寬曾為立委,但他能成為大法官不是因為立委的「政治經驗」,而是因為他《民法典》的起草人,史尚寬一生著述四百萬字,囊括債法、物權法、親屬法、繼承法、信託法…;晚近立委轉任大法官的還有李志鵬,他和謝長廷一樣都有律師資格,赴美取得博士學位後返台,連任三屆立委後被提名為大法官,但李志鵬也成為最後一位適用九年以上立委成為大法官條款之人,立法院刪除資深立委可有大法官資格的條文,就是限縮「富有政治經驗」之適用。
憲法法庭不能自外於政治,更不能自陷於政治,遺憾的是,前總統蔡英文八年提名全綠大法官的經驗,讓民意對民進黨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失去基本信任,憲法法庭趕著在上屆七位大法官屆期前,做出實質廢死以及剝奪國會職權的兩號判決,不啻是一場活生生上演的民主驚悚劇,南韓戒嚴六小時流產,台灣大法官形同法外立法的兩號判決,却不知要讓台灣民主熬上多少年;蔡英文的大法官得意洋洋,就註定國會席次與民意基礎雙少數總統賴清德提名的大法官,要受到更嚴格的檢驗。
有幸成為大法官,最大作用只在一紙不同意見書
姚立明說,「憲法法庭若不能湊足人數而不能做出判決,會扭曲憲法法庭的設計,傷害人民的釋憲權,更極端一點,屆時權力最大的不是立法院,而是總統和行政院」,他說的沒錯,但是,足額的憲法法庭已經傷害人民感情,也未有效制衡總統和行政院,反倒成為獨大行政權壓迫立法權的幫兇,又當何論?遑論人民聲請釋憲案百分之九十五程序不受理,談何人民釋憲權?
賴清德延攬姚立明進入競選總部是因為姚與賴的人馬有不同思考,這是值得鼓勵的開放思考,但開放思考不能只在競選時有,而當選後無,更不能姿態做足却無實際行動。姚立明諸多政治主張,未必與賴清德同,比方「一中兩國」,賴清德大概同意「兩國」,但礙難接受「一中」,姚立明認為台灣憲政體制超級大總統制,他支持國會當然應該有調查權,也支持修改戒嚴法讓立法院二十四小時追認(或否決)戒嚴令,更強調賴清德若違憲違法,不會贊同他…,但凡此種種,姚立明不論是否成為大法官都無能為力。
姚立明聲稱「做為副院長,若無院長交代,是沒什麼行政工作的」,完全符合事實;但即使他通過立法院同意權的考驗,成為大法官兼副院長,不論院長交代不交代,姚立明身處全綠大法官中,他能對憲法法庭最大的貢獻,可能只在於一紙釋憲判決的不同意見書,這樣的大法官,得則得矣,不得一點也不可惜,可惜的是,以其「富有政治經驗」,怎麼會接受這個九成九過不了,又不知是「酬庸」還是「嘲諷」的提名。
*本文原刊2024/12/13風傳媒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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