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丙喜(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理事長)
法律是天平,平衡靠制度;倫理是圓規,調和靠公道。兩者相互運作,不偏不倚,大公無私,構成人間的和諧社會。新聞是社會公器,並被譽為國家之第四權,它之受到如此高的崇榮,就是在法律中自我要求,在倫理中自我節制。
日本《NHK》新聞的報播冷靜、中肯,不帶情緒。英國《BBC》新聞以提供有價值和有意義的知識自許,堪稱全球媒體的典範。《華盛頓郵報》老闆貝佐斯感嘆美國媒體人的公信力落在倒數位置。台灣新聞呢?我們媒體在社會的可信度呢?
全球關注的美國總統大選結果出爐,由共和黨總統候選人川普勝選。《公視》的串流平台「TaiwanPlus」的委外記者,報導選舉結果時竟以「重刑犯」形容川普,不當用詞掀起批評聲浪,文化部長李遠確認此事非常嚴重,新聞經過公視評議後立刻下架。
新聞中立,理性報導
TaiwanPlus針對美國總統大選推出系列報導,其中一集有位委外記者說:「這次選舉美國人到底會選出一個女性總統,還是一個被定罪的重刑犯?看來美國選擇了重刑犯。」這位委外記者陳述的語句確實吻合新聞的驚奇效應,但法律的素養顯然太低,難怪播出之後立刻引起各界議論。
針對報導用詞不當,文化部長李遠指出「事情非常嚴重」。非常嚴重在那裏?法律上是刑法的「無罪推定」,川普涉嫌的各種罪即或有些已被法院判決,但並非最終判定,還在上訴中。另在職業倫理上,對於外國的總統當選人,新聞從業人員在用字遣詞和報播心態上也應保持適當的尊重。
今後應該如何改進這些新聞撰寫、製作和報播的缺失呢?公視發聲明,TaiwanPlus已即刻啟動內部機制,檢討審視採訪規劃作業與核稿程序,並依循公視製播準則 PTS Broadcasting Guidelines 及 TaiwanPlus Writing Style Guide ,要求新聞掌握公共媒體原則,客觀公正平衡報導。
公平公正,公信可信
新聞媒體公信力的提昇,不只是第一線採訪、攝影的記者的法律知識和倫理素養要增加,負責改寫、審核和下標的編輯們的專業和修養也要與時並進。掌管民意、輿論、社論的主筆和老闆們更要穩住媒體中立的大舵,發揮監督政府、引領社會共同向善的循環。
台灣一些媒體在京華城案一再違背「偵查訊息不公開」原則,民眾黨指控檢方洩漏消息。
從TaiwanPlus對川普刑事案報導之漠視「無罪推定」的違失,以台灣一些媒體在京華城案一再違背「偵查訊息不公開」的故意,充份顯示台灣新聞媒體從業者普遍對於當前聯合國等有關公民和政治權了解不夠,特別是對於法律人格權、被告人權、刑事搜索、覊押和扣押更缺乏公平、公開的認知。在司法的天平上,檢察官等同原告,涉嫌人等同被告,其中不能忽視的權利關係是,搜索、覊押和扣押都是非常態的特別處分,檢察官不能恣運用此一嚴重違背公平的不對等武器,尤其是當前檢調系統已經可以充分使用監聽、電子手鐐、限制住居等來有效防止串證、串供等。
法律倫理,方圓大直
新聞從業者在報導、評論司法案件時,不能因為工作上和檢調、司法單位有鄰近性,而衍生感情大於理性的誤失,忘記了監督政府是媒體的天職。
德國哲學家尼采說:「這世界沒有真相,只有視角。 」對於一直倡言追求真相的新聞媒體,面對當今複雜、多元又敏感的國際社會,視角其實是更重要的平衡和寬容、理性兼感性。
法律是使社會行之有序的方和直,倫理則是讓人間運之和諧的大和圓。台灣的新聞媒體雖然經營壓力大,官能忘記可長可遠的方圓大直!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2024/11/11銳傳媒,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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