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丙喜(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理事長)
立法院10月25日三讀通過「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修正法案,將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對象,提高建築物所有權人參與都市更新的意願,預計全國將有8,216棟、6層樓以上合法建築物約27萬戶受惠。
最大的好消息是,這次修法擴大適用原建築容積更新重建的對象,從現行針對實施容積管制前已興建完成的合法建築物,放寬至實施容積管制前已掛號申請建造執照的建築基地。你的房子受惠了!太棒了,但天下的好事,還要用很多的心才能成就,你得好好準備!
根據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資料顯示,全台住宅平均屋齡為33年,屋齡30年以上的房子超過500萬戶,比例達到五成以上,其中又以台北市30年以上的房子占超過72%居冠,顯示大部分的民眾都住在老舊的房子裡,老舊房屋的佔比率過高,不僅影響市容觀瞻,也造成都市機能低下,尤其台灣地震頻繁,老屋更潛藏著居住安全的問題。
都市更新是對國家、社會和人民都好的大事,中央和地方政府近十年也來無不努力推動,為何成績就是不彰?政府對容積獎勵太保守,不敢大開大放;建築公司太圖利,不願少賺些錢;原住戶們太貪心,不願也付些成本。以台北市為例,按照去年的進度,要二百年才能都更完成,恐是歷史笑話。
好不容易,立法院現在替行政部門在都更模勵上開了大門。但成功的關鍵還是在民眾的心態。特別是同在屋簷下的社區住戶,他們要能清楚自己在都更法律下的相關權益,有為有守,有得有捨,才能不致坐失良機,空留餘恨。
賴清德總統上任後,政府部門更認知到都市更新的重要。都更三法,包括《都市更新條例》、《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設置條例》都已完成立法及修法,目的即是希望藉由完善的法律規範,一改目前台灣老屋林立的現象。
然而,許多民眾對於都更心中仍有許多疑慮,例如:地主意見多,整合不易;居民對於居住權益、財產分配等問題,加上資訊的不對等、外部環境變數,使得台灣都更速度如牛步般進行,即便政府將積極推動都市更新,也推出多項優惠政策,但未來要有具體成績仍面臨不少的挑戰。
當前的重點是,政府、建商、地主及居民對於現行《都市更新條例》等相關法規都要有相當程度的了解。
可喜的現象是,曾經參與都市更新法律程序的李永然律師集合了黃斐旻、彭郁欣、吳任偉、黃介南、劉和鑫、鄭元翔及郭佩宜等熟稔建築、都更的律師,以及通曉土地、估價的李廷鈞地政士及賴昇鋒估價師共同針對民眾參與都更的重大權益提出專業的見解,公益作為令人激賞。
這本他們共同撰寫的《參與都市更新重建權益保障手冊》,主要內容涵蓋:民眾參與都市更新重建務必瞭解法律相關規定、都更應該找建商還是自己來、地主參與都更,應該與建商簽定合建契約好?還是選擇權利變換較好、都市更新重建可以爭取哪些「容積獎勵」、都更眉角多–權變估價知多少?都市更新對於所有權人的「稅賦」減免及獎勵規定有哪些?民眾可向永然法律基金會免費索取。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2024/10/28梅花新聞網,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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