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翁華志(潔淨能源推廣協會發起人)
有時候,台灣的能源政策會冒出一些荒謬到讓人生不起氣,只能覺得不可思議的提議。最新的例子,便是經濟部長郭智輝提出的「菲律賓蓋電廠,海纜送回台灣」的計畫。
根據報導,郭智輝部長認為,台灣建設新發電設施的挑戰不小,為了達成2030年減碳目標,並滿足產業對於綠電的急迫需求,會透過美國在台協會處長谷立言的協助,在日本、菲律賓等國家找尋合適地點,協助相關廠商到當地蓋電廠,再把綠電接回台灣發展產業;這主要是參考新加坡經驗,星國在澳洲買綠電,而星國距澳洲達4800公里,台灣距呂宋島只有300多公里。至於如何接回,郭部長說,「未來可透過船運、海底電纜等方式,將綠電送回台灣」。
姑且不論什麼樣的船能夠把綠電送回台灣,單是海底電纜這一部分就已經問題重重。
首先,郭部長提到的新加坡和澳洲之間的Sun Cable專案並非成功案例。這計畫不但尚未完成,去年更因資金不足差點胎死腹中。此類再生能源專案比普通海纜計畫更為複雜。因為太陽能的間歇性需要大量電池儲能以提升使用效率。
雖然台灣與呂宋島相隔300公里,距離相較澳洲與新加坡要短,但這種海纜專案依然昂貴且耗時。即便立刻下單,能否在2030年前完工仍是未知數。而且,郭部長自己也直言,電力輸送過程中將有高達33%的電力損失。
更關鍵的是,菲律賓自身的能源供應問題比台灣更嚴重。馬尼拉等地經常停電,全國電價也比台灣高。將台灣的能源安全寄託於菲律賓,不就像兩個醉漢互相扶持卻站不穩一樣?再加上地震危機和中國可能對海纜進行破壞的潛在威脅,這個方案的風險無法忽視。
郭部長的提議無疑透露出台灣綠能不足的現實。若非再生能源無法滿足需求,又怎會考慮從菲律賓輸電?既然政府暗示台灣無法依賴再生能源來滿足需求,那麼現在正是重新思考核能的時候。
一條高壓直流海底電纜的傳輸容量通常介於700到1500MW。假設是1000MW的話,剛好跟一座核子反應爐差不多。與其投入巨資於電纜、再生能源和電池,不如考慮延役核三廠二號機。同樣,核二與核三的其他機組也可延役,就算是較老舊的核一和還沒蓋完的核四,困難度和總開銷都會遠遠低於菲律賓計畫。
郭部長在立法院被立委批評後,坦言自己「說太早」,並補充:「有時候忘了自己已不再是董事長。」我倒希望郭部長好好記住郭董事長是如何創業的。公司的成功,是因為做了賠錢生意嗎?國家的寶貴資源,也一樣不應該為了異想天開的點子浪費。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於2024/10/16中時,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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