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會上週承認已經對聯合再生「啟動退場機制」,簡單說就是承認投資錯誤。但國發基金出問題的投資案豈只聯合再生?政府除了該把過去幾年的投資案情況清點並對外公布外,更該重新檢討政府拿錢到處亂投資的惡習。
國發會主委劉鏡清上週在立法院中說,國發基金已從8月27日起對聯合再生「啟動退場機制」,原因是國發基金在聯合再生董事會只有一席董事,「要強化其公司治理有難度」。聯合再生則發新聞稿說,依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產業創新轉型基金作業要點,國發基金投資持有期限以5年為原則,國發基金於2018年底投資聯合再生至今已屆5年,完成階段性任務所以啟動退場。
雖然話都說得含蓄、甚至漂亮,但實際情況應該很清楚:聯合再生不再值得投資與持有,一個原因是財務問題;國發會投資時預估隔年可轉虧為盈,實際上虧損情況未改善,投資至今累計虧損140多億、今年上半年又虧損11億。再來是公司治理問題多,劉鏡清那句官方只擁有一席董事「要強化其公司治理有難度」,已道盡一切;聯合再生先後發生過被外界質疑為「違法轉賣」事件、違規用中製產品等。
白話文講就是:這個一個錯誤的投資,國發基金現在急著要「走人」。而社會當然也會想對此投資案「究責」:當初是如何決策?有人該負責嗎?因為,投資時其實就已看出問題。
聯合再生是由新日光、昇陽光電及昱晶能源3家太陽能模組廠合併成立的企業,而國發基金以1000億元成立的「產業創新轉型基金」就在當時投資入股,而且評估認為隔年即可獲利,但實際發展顯然差距大。
事實上,在2018年國發基金投資聯合再生之時,已經非常明確看出太陽能產業在全球都已成為「紅海」的趨勢。2017年4月美國太陽能廠商 Suniva 聲請破產,5月時,曾是歐洲最大的太陽能廠商、德國的Solarworld也宣布破產。回看更早,2016年號稱全球最大再生能源公司、同時掌握太陽能與風電的美國SunEdison宣布破產。在此之前,Solar Trust of America、Evergreen Solar、Spectra Watt、Solyndra………等歐美的國際太陽能大廠都已「先走一步」、宣告破產了。
甚至看看國內都可以知道太陽能產業的風險有多大。曾是國內太陽能龍頭的茂迪在2006年4月股價曾達985元,是當時的台股股王;許多科技廠商,從台積電、聯電到友達、茂矽等科技大廠,也紛紛搶進太陽能產業,台灣在太陽能電池的市占率曾居全球第2名。但到金融海嘯後、各國政府補貼減少,就成紅海,台積電等大廠最後都已退出放棄太陽能產業、大部份太陽能廠商都還是虧損狀態。
因此,實在不知國發基金是以「那般慧眼」看出聯合再生前景無限、雙手捧上13.9億元、甚至樂觀認為隔年即可轉虧為盈?
再者,如果國發基金當初是以3家合併可增加競爭力進而獲利為理由投資,則更顯其對普遍的產業知識與概念有待斟酌之處。企業合併有各種原因、考量,從擴大規模到專業或市場互補、甚至純為人才招攬都可以是原因,但如果是幾家弱勢、或處於虧損的企業合併,如此「抱團取暖」的合併,想藉此反敗為勝,基本上都不被看好。
因為,兩隻火雞生不出一隻老鷹(Two turkeys do not make an Eagle)」。
2005年台灣明基宣布併購西門子手機部門時,諾基亞對此併購案給出這句評語,當然,這個併購案是徹底失敗。到2011年微軟併購諾基亞手機時,換成谷歌高幹給出同樣的評語,而這個併購案最後也是徹底失敗。
簡單的說,如果企業合併是「弱弱併」,成功翻身的機率微乎其微。合併為聯合再生的3家企業,原本在專業(專利權)、市場、財務等都是弱勢的存在,期望3家合併就變強大的光電廠商,是奢求了;再者,當時全球光電製造的利基很明顯已經往中國去,到今日中國在全球的占有超過95%,但國發基金仍豪氣投資,是專業不足、判斷錯誤?還是國發基金覺得兩隻火雞生不出一隻老鷹、但3隻就可以?或是,有什麼政治指示?
請國發基金明示,並告訴社會大眾,該不該負點責任?
除了聯合再生案外,政府更該全面省思由政府投資的利弊與問題。事實上,雖然聯合再生是錯誤投資要退場,但卻絕對不是最淒慘、或是說最惡劣的案例,不論賺賠,如能順利退場,代表拿得回一些錢,那些國發基金投資後就直接破產重整者,就真的是血本無歸了;例如:寶德、如興、東貝都是有國發基金投資加持卻出問題的著名案例。現在還有三顧、睿能(GOGORO)等出現虧損或股價暴跌的企業,國發基金是該擔心了。
更該檢討修正,政府省拿錢亂投資,因為那原本就不是政府的專業,更有嚴重的代理人問題,管好現有持股並逐步減少投資,才是正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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