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練鴻慶(前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現民眾黨支持者)
明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媒體政策及業務宣導費總計編列14.9億餘元,漲幅高達65%,這是民進黨用資源豢養側翼、進行大內宣和政治操作的套路。近日柯文哲涉京華城案的偵辦過程證明了「民進黨、檢調、側翼媒體」已成三位一體,檢調(或其高層)把偵查中的資訊透露給特定媒體,特定媒體以這些資訊來攻擊在野黨,而事後會再得到民進黨政府的標案回饋。
此次京華城案的偵辦過程,不斷有綠媒爆料,被外界譏諷是「偵查大公開」、「辦到哪兒,報到哪兒」,「綠檢媒一體」成形,可說是國民黨威權時期的翻版。
自民進黨執政後,政府的宣傳費用幾乎都是由「綠友友」包辦。2021年三立、民視共拿到政府標案5億4641萬元,2022年則拿5億9975萬元,光這2年「三民自」等親綠媒體就拿到超過11.1億元政府廣告宣傳費用;而2023年的反詐宣傳標案,民視得標金額占總體反詐預算更高達94%。
政府要編列宣傳預算不是不可以,但既然是向人民宣傳,宣傳經費的分布應該是不分黨派,與媒體的收視人口成比例才合理。舉例而言,既然2024選舉民進黨得票40%,那麼親綠媒體所得到的標案金額就不應該超過40%,除非賴政府的心態是:「我們只向支持民進黨的民眾宣傳政策,不支持我們的人民,我們也不在乎你們怎麼想」。
鑑於以往民進黨政府對於宣傳經費的偏頗運用,加上明年度預算暴增,在野陣營在立法院應該要嚴格監督,依《預算法》第52條規定,「法定預算附加條件或期限者,從其所定」。立法院不但應該要刪減預算,對於通過的預算也必須嚴格設定條件,金額分布應該要符合各媒體的收視人口比例,方可動支。尤有甚者,現在已是網路媒體時代,傳統的電視收視率指標已沒有太大意義,政府在評選得標條件時,也應該要把網路收視人口放入評選標準,方才符合平等原則。
民進黨藉由政府資源豢養側翼,多有前科。台鐵曾經挪用「工程管理費」給民進黨友好的春露公司,2年標案金額超過3千萬元,結果因工程管理不佳,發生普悠瑪號、太魯閣號兩次重大公安意外。而綠媒更已在民進黨內成立派系,甚至可在不分區立委名單上安插人事,涉入政治之深,難以令人期待他們可以公正、平衡的報導。
而對於部分媒體屢屢錯誤報導偵查中的個案,其實立委可在《衛星廣播電視法》中增訂罰則,對於累犯也可限制其得到政府標案的資格,讓樂當檢調打手的媒體沒辦法再獲得政府資源。
固然媒體的新聞自由應受保障,但人民期待的是媒體跟人民站在一起監督執政者,而非配合執政者來攻擊在野黨。如果政府要拿人民的稅金來「洗滌人心」,在野黨當然要好好把關。
*本文原刊登於《中時》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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