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練鴻慶(前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現民眾黨支持者)
柯文哲是否構成圖利罪,在檢方查無金流的前提下,重點在於他是否「明知」京華城的容積獎勵違法。直到9月5日,蔣萬安市府也認為「容積獎勵符合程序,是否適法尊重法院判定」,這表示在法院裁判之前,蔣萬安也沒有認定京華城案的違法性,是柯文哲非常有力的反證。
京華城案是否違法的爭點,是「類推適用」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的20%,北檢不但要證明這樣的「類推適用」違法,還要證明柯文哲「明知違法」,才構成圖利罪。
如果蔣萬安落井下石,附和北檢的立場「我也認為京華城案違法」,乃至於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7條,「違法行政處分於法定救濟期間經過後,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直接撤銷京華城案的容積獎勵,那柯文哲的處境將非常不利。
但蔣市府非但維持京華城案行政處分的合法性與有效性,在今年1月發表新聞稿,表示「(京華城案)變更計畫內容之合宜性、公益性、對價性、適法性等,經本市都委會討論及審議確認,均符都市計畫法令程序」,乃至於直到柯文哲裁定羈押後,蔣萬安市府也認為,適法性要「尊重法院裁定」,自己沒有定見。
換句話說,2024年的蔣萬安市長並沒有「明知京華城案違法」,那麼2021年的柯文哲市長又如何能夠「明知違法」?這是柯文哲「圖利罪」很有效的反證,再加上檢方沒有查到金流,最後很大的機會是無罪判決,那時就是在野陣營向民進黨反攻的時候。
國民黨不但黨主席朱立倫對柯文哲公開送暖,蔣萬安也依法行政,沒有落井下石,這是很明顯的善意。白營支持者呼應謝國樑,藍營支持者聲援柯文哲,藍白若能如此合作,賴清德的算計,就不會成功。
*本文原刊登於《中時》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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