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專業、國會嚴審 以早日撕下NCC的「髒兮兮」標籤(張啟楷)

提名專業、國會嚴審 以早日撕下NCC的「髒兮兮」標籤(張啟楷)

作者:張啟楷 (台灣民眾黨立法委員)

都說「人之將走,其言也善」,但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沒錯,我說的就是剛卸任NCC委員的王維菁和林麗雲。她們都來自傳播學界,王早年並曾當過記者。兩人日前在公開信中提到「政媒集團化」的問題,但回顧其任內種種,難道真的可以無愧於心?

啓楷以前也是媒體人出身,眼看記者「無冕王」的光環褪色,媒體「第四權」的角色江河日下,甚至淪為政黨同路人,而原本應該發揮公正仲裁功能的NCC更變成政治打手、「髒兮兮」的代名詞,我的心裡著實感慨萬千。

這次NCC委員的提名和改組非常重要,過去這些年NCC的功能不只沒有發揮,更變成媒體亂源的元凶。立院上個會期,民進黨政府對NCC新任委員人事,包括提名和審查時間,表現得都很霸道,「完全霸道」!

從提名人選極具爭議、無視國會已刪除通過「萬年條款」,到讓副主委翁柏宗代理主委,行政院到目前為止,還是把立法院當成行政院的「立法局」?卻忘了新國會三黨不過半,豈能再如過去八年民進黨一黨獨大那樣恣意妄為?

事實上,為了導正媒體亂象和健全傳播市場,啓楷進立院後已經提出、推動兩個相關草案。簡單來說,NCC做不到的,民眾黨團來做!

其中,在《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正草案裡面,明確要求電視台、新聞台的財務必須透明化;尤其,現在太多電視台、新聞台拿了政府的補助和標案,被政府牽著鼻子走,要規定他們主動申報財務。可惜本會期來不及審查,將待下會期由民眾黨團繼續全力完成修法。

此外,為了正本清源,導正媒體亂象,《媒體議價法》的立法也十分重要,藉以落實新聞有價和使用者付費,真正幫助媒體發展,為記者爭取權益。

說到底,NCC一直以來並沒有善盡職責,協助國內媒體健全發展。試問:媒體財務無法自給自足,記者從業人員薪資難以提高,又要如何去監督政府、為民發聲?

幾個月前,我就一再強調,這次的NCC改組,提名務須回歸專業,審查尤應審好審滿。而財團法人21世紀基金會、中華傳播管理學會最近透過六大面向的問卷,盼能瞭解新任委員被提名人對議題和業務的態度,呼籲速審、嚴審及實質審,選出真正適任的NCC委員,恰與啓楷的主張不謀而合。

有國民黨立委質疑王維菁和林麗雲的公開信,就像「悔過書」、是怕日後被追究責任和留下歷史罵名。啓楷倒認為,亡羊補牢,猶未晚矣。假使她們踢爆NCC諸多內幕和真相,一如「污點證人」般,讓在野黨掌握改革NCC的臨門一腳,也算是「將功贖罪」?!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2024/8/12優傳媒,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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