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圖利 綠能你不能(練鴻慶)

合法圖利 綠能你不能(練鴻慶)

作者練鴻慶(前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現民眾黨支持者)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節目上說「就算京華城是圖利,但那個地方不合法?又講不出來」,民進黨如獲至寶,指柯文哲是要「將圖利除罪化」,完全忘了王美花也曾說過:「風場建設問題重重且困難,而經濟部協助產業排解風電發展上的障礙如『合法圖利廠商』」。

圖利罪的構成要件是「明知違背法令,圖自己或他人不法利益」,換句話說如果沒有違背法令,政府圖利人民是合法的,甚至可以說是應該的。但要以此為柯文哲辯護,也不能忘了當年王美花這樣說時,在野黨也認為風電暴利「合法不合理」。

因此若要探討京華城案,除了合法性之外,外界也會有的疑惑是,為什麼在沒有法源的情況下,要類推適用《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而又是否有其他案件有如京華城的情形,還是說這個類推適用,就是為京華城量身訂做?

這個質疑很合理,但也讓柯文哲陷入「第二十二條軍規」的處境。如果柯文哲沒有介入京華城案,那他身為台北市長,理應尊重都委會決議的結果,也不應代都委會解釋;如果現在要柯文哲解釋「為什麼要給予京華城容積獎勵」,反而變成好像當時是他在主導,所以柯怎麼講都不對。

不過以柯文哲的行事風格,要說在當時的台北市政府內,會有公務員跟柯文哲互信到這種程度,「承柯文哲之意」在合議制的都委會內強行通過某件案子,這似乎也滿讓人難以想像。

 

*本文原刊登於《中時》經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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