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光芹(時報周刊副總主筆、《新聞不芹菜》節目主持人)
賴清德總統最近金句勃發,既箭指在野黨,倒也可用來檢視自身。
賴總統有兩句話,廣受各方討論。一是,「如果政黨不接受大法官解釋,人民會有噓聲,青鳥也會飛出來!」再者則是,「不希望任何人在民主的社會,用民主反民主!」反觀賴氏金句,本身就充滿著「反民主」的想像。
按照賴總統的說法,刻正聲請釋憲和暫時處分的國會五法,只能有一個結果,就是全盤推翻,他說了算,憲法法庭不過走個過場,大法官也是在陪同演戲。一旦反對黨不接受,他就要放「青鳥」出來作亂!難道這就是賴清德口中的民主?
何謂民主?是極權統治、獨裁統治或寡頭政治的反義詞,稱之為「多數統治」。目前世界上逾半以上的人口,都生活在自由民主的政權之下。
誠如賴清德所說,少數必須服從多數,但多數不能強迫少數。
台灣行使的是代議士式的民主,人民用選票選出民意代表,用多數民意行使決策權力;而多數必須受到法治的限制,通常以憲法行之。
賴總統或可說,一府三院共同聲請釋憲,即是民進黨在「雙少數」執政的困境下,試圖尋求憲法法庭救濟,對多數民意進行一種制約。在國會不能沒有監督制衡行政權工具的情形下,過度強調「行政特權」,是否過當?孰輕孰重,不是大法官聽總統說了算。
況且,民進黨一再否認,曾經用未去識別化的個資,分析過「青鳥」,則在組織不明、定位不清,數量鐵定比不上賴清德四成得票率的情形下,身為一國之君,不思以籠絡多數民意為己志,反而暗夜吹口哨,伺機想召喚出「街頭游擊隊」來護航,除了顯示賴在脆弱執政下,高度的不自信,也自揭他藏在民主外衣下的獨裁性格。
賴清德自從政以來,豈曾體現過完全的民主?或根本也是「用民主反民主」的實踐者?
各界記憶猶新,2014年11月29日,他以71萬1557票、超過7成的得票率,創最高紀錄,當選台南市長,民進黨在議會席次也過半。他卻在操盤議長選舉失利後,跨會期不進議會,引發府會嚴重對立。隔年的6月8日,監察院約談他,他卻說,進不進議會是政治問題,不是法律問題,並非監察院所監督的職權範圍,最終招致彈劾。
不甩議會、不理監察院,預告了賴清德10年前還沒當上總統,就我行我素好比皇帝大。他眼中的民主,或許只是「鳥民主」。
國會五法經賴清德總統在今年的6月24日公布,照理說,國會職權行使法即已在兩天後生效。修法的意旨主在,強化立法院的「調查權」、「質詢權」與「邀請到會備詢權」等權力。如果賴總統以降,認為法律效果過於嚴格,第一,他就不該自競選總統期間,以及當選之後,誓言做到國會進行國情報告的第一人。再者,發動釋憲的機關,也不該是與立委職權行使無關的總統府和監察院,更不是聲請覆議失敗的行政院;而聲請方在透過可能的途徑,尋求相對應的權利保護配套措施之前,也應由總統先進行院際之間的協調,而不是一路焦土,進行政治動員,搞得台灣遍地鋒火。
可惜的是,台灣是雙首長制國家,總統理應是解決憲政爭端的仲裁者。歐洲的雙首長制國家,總統清一色地退出政黨,但賴清德卻總統兼黨魁,形同球員兼裁判。這是治絲益棼,而不是高度的民主。
美國總統候選人川普(Donald Trump)日前遭到槍擊,美國眾議院立刻動用國會調查權,傳喚特勤局長Kimberly Cheatle出席聽證會。至於國會調查權,則可遠溯至1688年的英國國會下議院首開先例。相較於西方的民主,台灣足足落後了四個世紀之久,卻仍在抗拒。只能說,賴總統帶頭造反,卻跑錯了方向。
*本文經優傳媒及作者授權轉載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