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黃丙喜(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理事長)
娛樂頭條斗大橫批:蘇明淵二奪台語歌王。「台語」定義為何,激起客家、原民族群多年抗議;然而,強佔「台語」話語權的河洛人或閩南人卻以人數優勢,依然故我,政府無論藍綠也保持沉默不語。
閩南語,源出中原河洛,在中華民族以黃河流域為幅員的商周時代,曾是官方語言。河洛話高達八音,大家現在用它來唸唐詩三百首,就能充分感受它帝王時代的風華。奈何,一代不如一代,因為戰亂等諸多變動,而遷徙到台灣的河洛後代,居然不惜竄改歷史,還囫圇吞棗,把祖先輝煌的語言稱為台灣話,自取其辱,又激起其它族群的不滿,失算的庸人自擾莫此為甚。
發揮一下想像力吧!如果金曲台語獎,改為金曲河洛歌獎,那麼,它的有效傳播地區立刻廣布全球,能夠激起共鳴的人口也立刻升到以億計。金曲獎辦了35年了,台語歌市場至今還是小打小鬧。「台灣的河洛人」和「河洛人在台灣」是完全不一樣的思維、胸襟和遠見。河洛人不應該隨著政客的偏狹立場起舞,甚至墜入他們預設的陷阱而不自知。
河洛話才是本源正宗,閩南語只是河洛後代遷到閩南地區之後,以地方取名的泛稱。它已經錯了一次,不能再錯第二次。如果河洛話到了台灣就要稱台灣話,那麼現在居住在東南亞乃至全球各地的河洛人,是否也都應該改稱河洛話為當地話呢?這當然是不符情理的錯置,也會激起當地族群的反彈。
被台灣其它族群稱為閩南人或河洛人的族群,如果縮短台灣歷史為鄭成功開台的四百年,至少住的人還有原住民和客家人。河洛人號稱他們講的話才是台灣話,那不是語言霸凌,甚麼才是?
台灣在國家語言上出現的法律弔詭是,《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與《客家基本法》修正案固然已經分別於2017年6月與 2017年12月通過,將原住民語和客語正式列為國家語言。2018年通過的《國家語言發展法》也將華語、台語列入。問題是,閩南話或河洛話獨佔台灣話名號,名不正言不順,其它族群當然不爽,爭議也將不斷。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2024/7/1中時,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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