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駿 (政大國發所博士)
梁文傑7月1日接受「POP撞新聞」主持人黃暐瀚專訪,重申「兩岸互不隸屬」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再度激起馬英九辦公室蕭旭岑的詰責。
梁文傑表示,「陸委會是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設立的,賴總統的講法也是依照中華民國憲法和兩岸條例。而使用『國家統一前』這詞是很『藝術的』,之前維持兩邊互不隸屬狀態,不論要叫兩岸、台灣或大陸,又或叫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好,意思是一樣的。」
賴清德曾說「中華民國憲法是災難」,不願提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梁文傑顯然說謊;訪問中梁還提到,「如不把對岸視為國家,是件很荒謬的事」,以及肯定認同主持人「憲法兩岸,實質兩國」的總結提問,就是自打嘴巴,只是不自覺,所以沒有羞恥痛感。「國家統一前」的意思很明確,國家處於分裂狀況,但中國依然是兩岸同時隸屬於的一個主權完整國家,一點兒也不是抽象的、藝術的,非常具體現實,是梁的知覺與理解力薄弱,無能理解,或居心不良,故意模糊扭曲罷了。
不過,梁表示,「之前維持兩邊互不隸屬狀態,不論要叫兩岸、台灣或大陸,又或叫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都好,意思是一樣的。」這話倒是不錯。
兩岸固然分裂,但全世界找不到、也不可能找到兩個並存之獨立中國主權或一中一台同時存在之兩個獨立主權,而且,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國際上完全互斥,國際主流勢力與除了11個小國的絕大多數國家都奉行「一個中國政策」或接受「一中原則」。根據1943、1945、1949年以來的事實基本面,台灣早已回歸中國(就是已經回歸祖國而成為祖國的重要組成部分了,沒有二度回歸的可能與需要),1950年為美國杜魯門總統與艾奇遜國務卿公開確認,「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應無疑義,只是中國自1949年內部分裂,但與東西德及南北韓之外部勢力所造成的分裂本質不同,應為不爭之事實。
內部分裂國家之中,各個政權會有各自的國號,根本不奇怪,看看魏晉南北朝與五代十國就明白了,大家都自認為是中國,各自有稱號紀年,互不隸屬,互不為代表,但最終都走向統一。是故,「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一點兒都沒錯,雖主觀上想表達兩國論,藉此宣告台獨,但客觀上就是一國之內的兩個政權互不隸屬罷了,看看有那一個國家包括最想搞鬼的美國承認了中華民國政府嗎?
「兩岸互不隸屬」同此理,皆是中國歷史長河中的過渡現象而已。對此互不隸屬,不能否認,因為是事實,也不能擴張扭曲以此為兩國,同樣是不符合事實。凡是違反事實的,都不能成立。所以,現階段否定「兩岸互不隸屬」或「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是罔顧事實,想要將此兩命題無限上綱成為兩個獨立主權國家的格局,也是憑空瞎扯。
根據這裡的分析論證,兩岸之間是不存在主權之爭的,只有中國內部統治權或統治正當性之爭,在討論兩岸關係中,若出現「主權」概念,論述必然脫離事實範疇而自我矛盾,荒腔走板,這就是國民黨長期犯下的大錯,迄今未改。民進黨的論述更是根本禁不起一駁!
蕭旭岑強調,「『九二共識』是保護兩岸關係的搖籃,如果不想講這四個字,就直接談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原則』」,還說,「賴清德及賴政府官員,不斷拿馬英九背書,非常奇怪,馬英九8年任內,備戰但不求戰,也不引戰。什麼都要拿馬英九背書,怎麼不學馬英九的一中原則與九二共識,還一直搞台獨?」
馬英九執政8年說的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重點置於「各表」,一中是「中華民國」,與事實基本面落差太大,也不可能以此產生兩岸共識,難以令人產生合理的具象認知。若是一中是「中華民國」,那麼,中華民國憲法是不承認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該政權應為叛亂團體才合乎中華民國憲法吧?請問,馬英九在什麼年頭作如是表達過嗎?若以為如是表達是天方夜譚,脫離時代的脈動,那麼,一中是「中華民國」就有大問題,與兩岸「互不否認治權」相互矛盾,也違憲;而側重「各表」就會潛在地符合「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的事實,應無疑義吧?
再請問蕭旭岑,馬英九何時使用過「一中原則」界定兩岸關係?如果馬的「一中原則」就是「一中是中華民國」,前面已分析過此命題不務實際之處,不務實際就是空談瞎話,說無效的廢話!非但不能產生實質的正面作用,反而會引來無數負面的嘲諷批判,令台獨論述更加有理囂張,自身陷於劣勢,難道想不到這一層嗎?
蕭是不是可以說明,馬是不是高喊過「捍衛中華民國主權」,曾經或依然要求大陸「正視中華民國的存在」,乃至跟著美國人的調子將兩岸關係定位成主權之爭?馬涉入兩岸事務時間很長,難道不知道「一中原則與九二共識」早已成為中共的標準用語?使用中共用語,立馬變成了人家的統戰工具與喇叭,這樣的做法在台灣現實的情境中所產生的實質效果是反獨了還是促獨了,馬沒有判斷能力嗎?除了「一中原則與九二共識」沒有可用之詞或說法嗎?何以思想之貧乏至此?這是誰的問題?能歸咎民進黨或台灣人民嗎?
*本文原刊2024/7/2中時,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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