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的自由、自制和自主 一對錯、好壞和是非的倫理選擇(黃丙喜)

新聞的自由、自制和自主 一對錯、好壞和是非的倫理選擇(黃丙喜)

作者:黃丙喜(國家公益發展協進會理事長)

誰控制了報紙、電視、廣播和雜誌,誰就控制了國家。美國法律學者漢德對新聞在自由或放任之間游移的疑慮,正是當前社會大眾對於新聞傳播在對錯、好壞和是非之中擺盪的擔憂。

電視台每晚政客、名嘴當道,一些資深媒體人在其中插科打諢,把政論節目錯當肥皂劇演。新聞記者的社會公信力隨之遭殃,這是台灣傳播媒體的錐心之痛。

新聞自由的保障來於自制和自主。「無國界記者組織」2023年報告指出,台灣媒體普遍自由,但一些媒體以羶色腥與利潤為導向,新聞呈現兩極分化。

台灣的大眾傳播生態在過去20年間遭逢劇烈的衝擊,新聞記者的工作和地位也面臨社會廣泛的爭議。大眾媒體是社會的公器,國家的第四權,在當前政商勢力更形複雜、虛假訊息更為氾濫之下,如何有為有守、有知有覺地掌握住新聞自由、自主和倫理的最大交集,重新贏得社會的尊重,刻不容緩。

自主,新聞自由的前提

法國哲學家孟德斯鳩在《論法的精神》中說:「自由是做法律許可事情的權力。」自主是言論自由不能丟掉的基礎,也是大眾媒體和新聞記者渴望的追求。關鍵是,自主不是神權或法律的當然授予,而是必須經由本身相對的自制、自尊,並且對社會做出相對的貢獻,以為事實,才能贏得。

西班牙倫理學者薩巴特說:「自由就是說行或不行,做或不做的決定。但別忘了,你一定要對你的決定心知肚明。」這句話也指出了新聞記者在工作時應有的堅定。自由伴隨著責任,它更是自制和自主的回報。

有關自主權的行使,德國哲學家康德認為自主的人能依照道德原則自己制定行為規範。英國哲學家米爾認為在無妨礙他人的選擇自由及傷害他人之情況下,自主的人有權力依據自己的信念做出行動、思想與其他任何自主性選擇 。

醫護倫理的可貴在於它在職責上,講究救人、救命,也救人心靈;在工作上,重視醫病關係的公平、公正、透明的相互尊重及對待。而病人自主權值得新聞界重視的是,知情同意是指在某人被告知且知道事實真相後的自願同意。

任何的醫療照護都有利與弊,醫護倫理要求從業人員在進行診療前,依據病患自主權的要求,提供專業的正確訊息,並充分告知治療可能產生的問題,以協助病患出做自我決定 。更重要的是,保護病人必須納入優先考量,任何醫療都要以不傷害病患為前提 。

社會大眾天天接觸傳播媒體,但對接受採訪後被報導、刊出的可能情況並不熟悉。針對重大的爭議性事件的新聞處理,新聞記者應該保護受訪對象不受傷害外,並應告知新聞可能報導的情境,以免受訪者事後驚慌失措,受到傷害。

自制,新聞自主的基石

美國政治學者亞當斯說:「權力是貪婪的嘴巴,它伸出翅膀,隨時毀滅自由的思想、言論和寫作。」台灣當前的新聞自由受貪婪的政商汙染的情況正日益惡化。

「如果記者沒有權力對消息來源保密,重大的調查報導就會枯竭。」正如美國故副總統洛克斐勒所說,新聞媒體在揭露政商醜聞、司法腐敗和社會的不公不義事件上確實令人敬佩。但是,保護新聞來源,不能淪為造假消息的變相捷徑。當今不少所謂的資深媒體人自甘淪為某些政治或利益團體的傳聲筒,甚而胡亂假借「根據可靠的消息來源」的說詞,成為打擊異己的惡犬。

信任是倫理的核心,也是大眾媒體和新聞記者受人尊敬的價值;因此,新聞報導和專欄評議應該明確界線和分際。專欄評議現在產生的爭議是,新聞報導被要求平衡對待和查證責任,專欄評議卻經常過分放大言論自由,對於明顯的爭議不求查證,也不予平衡,置公眾人物應受的平等對待於不顧。這是媒體另類的傲慢和霸淩,很不足取。

信託,社會公器的委任

英國牛津大學網路研究中心的報告指出,2018 年至少有48 個國家的政黨或政府機構於選舉期間利用社群媒體散播虛假訊息。民意調查的統計數據灌水常是政黨借外圍團體玩弄的帶風向遊戲。可怕的是,不少新聞媒體卻便宜行事,不加追查即予照登,甚或專欄評論也以此為據,完全違背職業倫理。

社會公器是公眾對於媒體的一種信託,新聞工作者都是受託人。信託和受託人的建立都是為了確保公共利益。面對可預見的未來,人權將高於主權的世界普世價值的新時代,台灣媒體的表現將更受全球矚目,也影響著世人觀感。媒體擁有人和新聞工作者在對錯、好壞和是非的兩難決策中更要有為有守了。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2024/6/25臺北市新聞記者公會,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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