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蘇煥智(前台南縣長,曾任第二、三、四屆立法委員。台大物理系肄業,台大法律系畢業,輔大法研所碩士。現為台灣維新召集人,大員法律事務所律師。)
我期待藍綠白三黨,不應該祇停留「政治鬥爭」勝敗的格局,應該以「分稅制」讓地方政府有「招商、投資、創稅、創生」的誘因,讓台灣的經濟能夠由下而上,地方與中央共同努力,打破台灣悶經濟、低薪、貧富懸殊愈拉愈大的困局。打破「統籌分配稅款」吃大鍋飯的心態,推動德國式的「共享共濟」的「分稅制」救台灣!
國會三黨不過半,賴清德及民進黨又堅持一黨執政,朝野看劍驚奇連連!繼國會調查權改革案戰鬥進入覆議階段,立法院藍白兩黨正在合力推動「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主要就是要擴大「統籌分配稅款」的規模,提高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等地方政府的分配財源。 要中央政府吐出口中的一大塊肉,恐怕也將是一場大戰。
一、凍省後,地方更窮:
其中國民黨版的提案說明特別提到:「1999年精省前,中央與地方的收入佔全國總收入比例為60%比40%;而精省後以113年最新資料來看,兩者收入比例增為75%比25%。亦即精省後中央從地方多拿走了15%。」可見精省後,不但錢權沒有下放,反而更朝中央集權集稅。所以國民黨版訴求:「要將精省後中央多拿的15%應還給地方。」看起來訴求頗有正當性。
而且在直轄市、縣(市)政府藍、綠、白、無黨的分配比例,分別是14:5:1:2,也非常有利於狀大國民黨的地方執政。對賴清德及民進黨政府中央執政,可以說是一項重大的挑戰。
二、藍白也陷在「統籌分配稅款」困局:
不過仔細研究目前藍、白黨團所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案,卻仍然局限在以「中央集權集稅」架構的「統籌分配稅款」制度。
「統籌分配稅款」制度,基本上就是「吃大鍋飯」的制度。雖然也有考慮直轄市「以前年度營利事業營業額」的因素,但這個因素通常會落後兩年才能反映出來,而且權值並不高,所以並不能產生地方政府積極招商創稅的誘因。至於對一般縣市政府,這個效應更低。
三、吃大鍋飯心態,無法解決台灣經濟困境:
「統籌分配稅款」制度,對於鼓勵地方政府招商、創造良好投資環境,促進投資,增進地方經濟活力及就業機會,並沒有誘因。所以地方政府反而喜歡把錢花在放煙火、作政治宣傳、綁樁、討好選民的虛功上。地方政府有限的資源,不能引導到振興經濟、創造就業機會的善的循環上。反而絕大多數的地方政府,都是伸手向中央要錢,而不思自力更生、振興地方經濟、創造增加地方稅收,改善地方財政。
繼續維持「統籌分配稅款」體制,對目台灣地方在地經濟凋弊及國家整體經濟轉型振興非常不利。
四、應引進德國「分稅制」:
所以此次「財政收支劃分法」,台灣應該引進德國「分稅制」的制度,將攸關「經濟活動」及「增進就業」的兩項重要的稅賦「營業稅」及「所得稅」(含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列為「國家與地方」共享稅。讓中央政府、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均能夠共享營業稅及所得稅。例如可以比照德國,中央分配50%,在直轄市及省轄市佔50%;如在縣則縣與鄉鎮市則分別分配30%及20%。
這種共享稅的分配方式,最大的誘因就是地方政府會有積極招商、改善投資環境、教育環境、生活環境的誘因。因為投資愈多就業機會愈多,地方的稅收也愈愈多。所以招商創稅,將會成為地方政府改善地方財政最大的誘因。改善經濟為地方創稅,將會成為全民運動,絕對能夠快速振興台灣經濟。
五、打破吃大鍋飯,中國快速崛起:
過去30多年中國經濟科技能夠快速崛起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其實最大的關鍵就是鄧小平打破了「吃大鍋飯」體制,而建立「分灶吃飯」自立更生自己負責的制度。這套制度就是引進德國的「分稅制」,將「營業稅、加值稅、所得稅」這三種稅,由國家獨佔稅改為「中央與地方」的「共享稅」。而且分配比例也非常接近德國的分配比。中國引進分稅制帶來各省市、縣市、鄉鎮市等地方政府積極招商、投資的風潮,迄今將近40年而不變。除了積極招商,甚至例如地方政府為了吸引富士康集團投資,竟然由地方政府出資先幫富士康蓋廠房。
這在台灣絕對認為是不可思議,不可能發生的;但在中國大陸成為各地地方政府爭取投資的競爭力。其實最大的關鍵,在於地方政府可以分享到營業稅、加值稅、營所稅、所得稅;所以地方政府可以先舉債建設,而可以在5年內或10年內稅收完全可以回收甚至可以大賺稅收,所以他們才敢投資。
六、分稅制救台灣!
台灣如果採用「分稅制」會有多大的效果呢?
1、漏報少收的稅高達33%,可大幅減少,增加稅收:
根據前財政部長何志欽的研究,台灣因為漏報少收的稅收高達33%,是美國的二倍。因為營業稅、所得稅是國稅,而且完全由國稅局徵收,跟地方政府一點關係也沒有,但畢竟中央國稅局人力有限,所以稽查效果有限。但如果地方政府也可以共享50%,則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均可分享,那麼地方政府為了增加財源,一定願意就近投入人力稽查。33%大概很快就可以降到13%以內,應該可以大幅增加國家稅收。
2、台灣的電子支付、手機付款,應該會快速提升:
採取「分享稅」制,鄉鎮市、縣市政府會有很大的稽查誘因,所以一定會鼓勵所有的商家及消費者採取電子支付或手機支付,如此絕大多數的交易,都能夠有案可稽,可大幅減少逃漏稅,也創造更多年輕人的就業機會。
3、可以加速古蹟、歴史建物、老街文化景觀的整修:
由於營業稅、營所稅、綜所稅是國稅,完全由中央政府獨享。導致全國的古蹟、歷史建物、老街等文化景觀,如果要整修均需仰賴中央政府編列預算。估計全國再100年也無法整修完成。
其實如果採用分稅制,讓縣市、鄉鎮市公所等地方政府也可以共享。那麼地方政府可以用整修完畢後,未來會增加稅收作為償還基金,去貸款或發行公債來進行整修投資,應該可以加速完成全國的文化古蹟歷史建物等的整修。對帶動地方發展促進文化觀光,在地經濟就業,應該會有很大的效果。
4、對於商店街、夜市、市場、市容、都更均能加速推動:
分稅制可以讓地方政府有誘因,向金融機構融資或發行公債,以投資建設改善街道建築設計、招牌、市容景觀、提升商圈的吸引力。另外對於觀光景點設施環境的改善,包括市場、夜市等環境的改善及行銷,這些努力都可以提升城市的競爭力,帶來更多遊客及商機,達到創稅、振興經濟、地方及中央財稅多贏的循環。城市自然可以產生善的循環,帶動更多的就業機會,並創造人民更大的福利。
七、分稅制的配套方案:
採取分稅制可能面臨了二個問題:
1、如何解決營運總部之爭:
如果採取分稅,則營業稅及營所稅,可能面臨公司設籍在那裡,而有稅收如何課徵及分配的問題。
目前直轄市統籌分配稅款分配辦法,有50%跟該直轄市最近三年轄區營業事業營業額有關,因而衍生營業稅因總公司設籍在那裡有直接利害關係,而造成營利事業單位非常大的困擾。
德國採分稅制,其配套的解決方法是按照公司在各地方政府轄區所聘用的勞工數來分配其營業稅及營所稅,可以說是雨露均霑。所以配套方案應該是引進德國這一套按照各地方行政區就業人口比例來作營業稅及營所稅的分配,以避免營運總部的競爭與搶奪。也避免目前「工廠在鄉下、公司在台北」,「放鷄屎有,生鷄蛋無」的分配失衡現象。
2、以「區域平衡基金」,取代「統籌分配稅款制度」:
分稅制另一個令人擔心的是「富者愈富,窮者愈窮」,各地方政府因為地方發展程度不一,可能造成這種更不利於較偏遠貧窮地區的問題,如何解決此一問題呢?
過去政府是用中央集權集稅的「統籌分配稅款」制度來解決此一問題。
但德國則採取由中央政府與較富裕的地方政府共同相對提撥成立「區域平衡基金」,以富濟窮的「共濟」方式來「平衡貧富及城鄉差距」。此基金來源由較富裕的地方政府與中央政府,以一比一比例提撥。凡是各地方平均每人稅收,超過全國平均稅收120%的地方政府,提撥一定比例的稅收到平衡基金。用來彌補相對貧窮地方,平均稅收不及全國平均稅收的80%的地方,並補足至80%。德國這種「城鄉區域平衡基金」(bundesergänzungszuweisungen,簡稱BEZ)的方式,由富裕地區地方政府及中央政府提撥一定比例的經費設立固定的區域平衡基金,專門用於對偏鄉貧困地區補助。
其實功能相當於我國的「統籌分配稅款」制度,皆有以富濟貧的功能。但他們卻保有地方政府招商創稅振興經濟的誘因。而這樣的城鄉平衡基金在丹麥與葡萄牙等國,都有長期的運作經驗。
*本文原刊登於《優傳媒》經作者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