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顧立民(大學教授,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研究員)
賴清德總統針對國民黨與民眾黨兩黨聯手推動的國會改革法案(立院職權行使法與刑法藐視國會罪),日前在臉書發表感想,認為在野黨以強行表決方式沒收立法院應有的討論,讓人不禁懷疑正逢壯年的賴總統難道得了失憶症,完全忘記民進黨過去八年在立院種種「強行表決」與「沒收討論」的情狀,較之這幾日藍白兩黨還有召開公聽會與委員會討論的作法,完全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並將其中不乏是被動員而來的群眾抗議事件稱之為公民社會力量的展現,對阻擾議事進行的民進黨立委與場外的抗議群眾表示感謝。
在28日法案三讀通過後,總統府發言人公開表示社會對於法案修正有高度疑慮,立院決議結果並非台灣社會的共同期待,並對於後續行政院可能提出的覆議或綠營立委已揚言聲請的釋憲,表示尊重。不特如此,由「花媽」陳菊掌控的監察院也接力發聲,抗議立院通過改革法案侵犯到了監察院的調查及調閱權,其擔任主委的國家人權委員會更給藍白兩黨立委扣上一頂「違反國際人權公約」的大帽子。種種舉措讓人覺得從賴總統以降的民進黨諸公莫非是活在另一個平行時空,不僅完全無視此一改革法案是台灣社會期待已久且獲得多數民意支持,更忘記了國會改革是其在野時長期所主張者,而先前大法官釋憲也早已確認立院可擁有一定的調查及調閱權?!難怪許多學者專家批評賴政府的表現荒腔走板,賴清德完全失去總統的身份與高度,是標準的「當家鬧事」。
希特勒藉由「國會縱火案」掌握國會多數,實現一黨獨裁
從歷史角度看「當家鬧事」,有兩位混世魔王為其中翹楚:一個是希特勒,另一個是毛澤東。希特勒領導的納粹黨於1932年11月的國會選舉中成為第一大黨,取得34%的席次,隔年一月希特勒被興登堡總統推選為總理,他希望通過當時威瑪共和國憲法規定的「授權法」(該法授權總理可以不經國會,自行制定規章來代替法律),但修憲需要國會三分之二的同意,而堅決反對通過「授權法」者為國會第二大黨德國社會民主黨(20%席次)與第三大黨德國共產黨(17%席次)。
希特勒的作法是在當選總理後立即宣布解散國會,訂於1933年3月5日重新選舉,卻在選舉前夕(2月27日)發生國會縱火案。由於被逮捕的縱火犯盧貝是共產主義者,納粹黨立即大力宣傳縱火案是共產黨發動革命的信號,希特勒立即發布「國會縱火令」,宣布德國共產黨為非法政黨。納粹黨在3月5日的重新選舉中獲得288席,加上盟友中央黨的73席,雖然過國會半數(國會為647席),但仍未達到修憲所需的三分之二席次。希特勒乃以德共為非法政黨的理由,取消其81席的席次並不補選,另對反對的社會民主黨(120席)進行恐嚇威脅,使其中26人宣佈棄權,最後獲得三分之二同意通過「授權法」。
歷史學家對於國會縱火案的真相有三種看法:其一是納粹黨徒冒充共產主義者放火(戈林曾在酒後對德國將領哈爾德說火是他放的,但戈林在紐倫堡大審中否認);其二是共產黨在幕後策劃縱火;其三是縱火純屬盧貝的個人行為。無論真相如何,其結果是希特勒透過「授權法」宣布取締所有納粹黨以外的政黨,打通了納粹黨一黨獨裁的道路,讓世界陷入戰火的摧殘。
毛澤東操控群眾運動,以文革剷除黨內異己
毛澤東在1930年代在劉少奇協助下鞏固其在中共內部一人領導的地位,但他在1958年發動「大躍進」,導致之後的三年大饑荒(1959-1961,中共稱之為三年困難時期),餓死了上千萬人(中共稱之為非正常死亡),引起黨內對毛問責。劉少奇稱大饑荒原因是「三分天災,七分人禍」,之後開始由劉主持黨政工作,毛退居二線。毛澤東自然不甘心大權旁落,除了不斷發表批評劉少奇、鄧小平等人調整路線的言論外,也持續堅持進行兩種路線(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鬥爭。
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發出「五一六通知」,正式展開「文化大革命」,5月25日北京大學哲學系總支書記聶元梓貼出第一張大字報,批判北京市與北大的幾位領導,被稱為「全國第一張馬列主義大字報」。毛澤東經過將近兩個月的觀察醞釀,於8月5日在人民日報發表著名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張大字報」,大力讚揚聶元梓的大字報,嚴詞批判劉少奇等人派遣工作組進駐各大學導正文革歪風的作法是「反其道而行之,站在反動的資產階級立場上,實行資產階級專政,將無產階級轟轟烈烈的文化大革命運動打下去,顛倒是非,混淆黑白,圍剿革命派,壓制不同意見,實行白色恐怖,自以為得意,長資產階級的威風,滅無產階級的志氣,又何其毒也!」
毛澤東的大字報雖未指名,但明顯針對劉少奇與鄧小平為首的「資產階級司令部」,受到「毛主席」的鼓勵與支持,各地開始展開批判劉鄧集團的政治活動,兩人旋即被迫離開領導崗位。劉少奇在1968年底被開除黨籍,終身監禁(死於1969年11月),鄧小平則在1969年被下放到江西。從此中共黨內再也無人可以制衡毛澤東的權力,群眾暴力批鬥取代政府的治理功能,造成所謂的「十年文革浩劫」與數百萬至上千萬人死於非命。
「當家鬧事」絕非民主,更非人民之福
希特勒與毛澤東的「當家鬧事」大致具備下列特點:第一,主導者都是當時國家(或政府)實質上的領導人,但都面對著來自黨外或黨內對於個人或所屬政黨造成的權力危機與困境。第二,都主張己方是站在主流民意與政治正確的一邊,將對手形塑為站在民意對立面的特定政治團體或階級。第三,都是透過群眾運動來改變或是摧毀現有的政治運作模式及架構,達到鞏固個人與所屬政黨的政治權力。
以此觀察賴政府迄今的「當家鬧事」作為,可以發現除了群眾運動到目前為止尚稱平和,未見暴力衝突外,其他特點都已顯然可見。賴清德身為三少數(當選票數、國會席次及地方執政縣市均為少數)總統,非但沒有放軟身段謀求與在野陣營溝通妥協,以利政事推動,反而採取各種「當家鬧事」的作為:在體制內縱容黨籍立委無所不用其極地杯葛破壞議事,放任現任與前任綠營政務官公開放話「我藐視國會」,並擬採取復議、覆議、釋憲等手段,盡其所能地癱瘓國會運作,讓藍白的立院多數無用武之地。在體制外透過動員宣傳,以少數群眾運動挾持多數沈默民眾,將在野陣營形塑為人民公敵,恣意踐踏六成不支持民進黨的民意。
「以史為鑒,可以知興替」。歷史上「當家鬧事」的領導者,出發點都是基於私利而非公益,最後也都沒有好下場,最為可悲的是國家與人民都必須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賴清德利用群眾運動來打擊在野勢力,必須思考要如何收拾殘局?試問萬一日後憲法法庭對國會改革法案做出合憲解釋,民進黨難道要像當年的文革紅衛兵一樣大喊「砸爛公檢法」,動員群眾去包圍司法院嗎?!由於時空環境不同,賴政府的「當家鬧事」應不至於造成像希特勒、毛澤東那般的嚴重災難,但如果賴清德總統不能深自醒悟,改弦易轍,未來四年朝野的火車對撞戲碼必將成為日常,犧牲的將是人民的納稅錢與國家發展的未來,而歷史也終將為賴的失政記上一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