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騰鷂(政經法制學者)
立法院院會十二日通過民進黨黨團提案,自十二月廿日至卅一日停開院會及委員會。此項提案,民進黨團不顧時代力量及民眾黨的反對,強行通過,已公然違反憲法第六十八條之會期規定。
民進黨立委想拚選舉,卻不想自行請假,就依從黨意,決議通過立法院停會,剝奪其他立委審議預算、法律案、監督政府的權利,這比企業界的「薪水小偷」還可惡,而對國家社會的禍害,也更加巨大!
民進黨立委雖是民進黨提名,但經人民投票當選後,依宣誓條例第六條誓詞規定,是要以至誠,恪遵憲法,效忠國家,代表人民依法行使職權,而非效忠民進黨,依黨意行使職權!而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之規定,立委最優先,也最重要的職權是審議預算案和法律案,但民進黨立委並未善盡行使此兩項職權之責任。
如預算案之審議,依預算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民國一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也就是說,民國一一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應在民國一一二年十一月底前由立法院議決,但現在已是一一二年十二月中旬了,民進黨立委擁有立法院過半數席次,卻還要聽從黨意動員,通過停開立法院院會及委員會,而不認真代表人民審議預算案,那不就是黨奴嗎?
又立委另一重要的職權是審議法律案,但民進黨立委挾其多數席次,卻荒怠此一職權。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近日在其Facebook上質疑:「政府承諾過的揭弊者保護法、不法關說與不法餽贈罪、棄保潛逃罪、集會遊行法,也統統沒有進展,但本屆立法院已經準備在下周正式結束了。這樣的國會,大家可以接受嗎?」
這樣的國會,在民進黨立委多數把持下,最大的濫權是,對揭弊者保護法之立法,刻意延宕七年多,而即使在兩次被反貪公約國際審查委員會指正後,民進黨立委至今仍屈從黨意,不願通過揭弊者保護法,以致疫苗採購、進口混蛋、蕭美琴國籍等疑案,均因缺乏公益揭弊者之揭發,而未能迅速釐清。民進黨立委只聽黨的話,不認真代表人民議決揭弊者保護法案,放任貪腐橫行,實在也可算是沒有正義靈魂的黨奴了!
此外,立委監督政府用人之人事同意權,民進黨立委也是屈從黨意不把關。如2020年7月16日,民進黨立委在立法院臨時會提案停止監委被提名人的說明及實質審查,並作成「提報院會,以無記名投票表決」之決議,公然違反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卅條之規定;但民進黨立委聽黨的話,在隔天即違法表決,並自行宣告同意權案審議通過。憲法學者李念祖憂心的表示,國會多數若可挾人數優勢,在人事同意權程序上任意跳過實質審查,將會掏空憲法上重要的制衡機制。
對於民進黨立委淪為黨奴,不認真代表人民審議預算案、法律案及行使人事同意權之劣行,現行法律均難以究責。看來,只有在明年一月十三日的選舉中,讓黨奴般的民進黨立委候選人落選,才能挽救台灣人民的苦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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