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進黨桃園市長候選人鄭運鵬被國民黨抓出2008年立委敗選後,前往中國大陸設立媒體公司,與對岸三大國營企業做生意,並以公司為申請人,自己列名頭號發明人,透過專利合作條約機制向中國大陸申請專利,在國籍上註明為「中國」,地址為「中國台灣省台北市」,同時該項專利大量引用華為、中興的專利技術。因此被藍營質疑鄭運鵬是否應該用同樣標準檢驗自己所作所為是否是「門戶洞開,喪權辱國」,心中所向者究竟是「中國台灣」或「抗中保台」。
鄭運鵬對此解釋他都是透過專利事務所申請專利,而包括國籍只能註明「中國」,地址必須填寫「中國台灣省」等,都是國際專利申請機制上的規範,對台灣而言是不公平的待遇,也是台灣長期在國際專利申請上的困境。他進一步表示就是自己有這樣的經歷,才更加了解台灣必須努力在國際上有所突破,但國民黨的主張是接受中國大陸單方面的要求,逆來順受,兩者截然不同,並強調被國民黨抹紅「很奇怪」。
這顯然是民進黨又一次的「雙標」再現。民眾如果不健忘,應該還記得不久之前,綠營媒體與側翼網軍是如何嚴厲抨擊楊丞琳的「我是廣東人」及黃珊珊的「我是湖南人」說,就連林志玲等幾位藝人只是發個文,向對岸「國慶」略表祝賀之意,並無任何諂媚歌頌之語,也被許多網路鄉民出征,譏諷舔共,並舉少數不依靠中國大陸市場的藝人為例,表示並非一定要向對岸示好才能有所發展。
就事論事。商人也好,藝人也罷,去中國大陸尋求另外的發展機會,在地緣文化上表示一下親近,或是祝賀對岸「國慶」生日快樂,或也只是迫於形勢之舉。如果套用鄭運鵬的說法,這些人也是台灣困境下的受害者。如果台灣能提供足夠的市場與舞台,他們又何必冒著被指責「親中賣台」或「舔共」的罵名去選擇中國大陸。當然,或許有人會說還是有很多商人或藝人可以在台灣經商表演,未必要依賴中國大陸。那麼,我們也想問一問鄭運鵬,為何2008年非得要去你所深惡痛絕的中國大陸設立公司,和他們的國企做生意,在台灣設立公司和自己人做生意不好嗎?甚至到你們認為對台灣最友好的美國、日本發展,努力成為「台灣之光」。又為何非得要申請中國大陸的專利,甚至還引用華為、中興的專利技術,把專利留在台灣不好嗎?
顯然,鄭運鵬所說的什麼台灣在國際專利申請上的困境,什麼遭受不公平待遇等等,都只是事情被人揭發後的矯飾之詞。試問如果鄭運鵬真的如他所說的這麼愛台灣,在國際申請專利機制如此矮化台灣時,有因此表達嚴正抗議嗎?或是至少表現點骨氣,立即結束公司營業與撤回專利申請回到台灣嗎?從鄭運鵬的回應中完全沒有提到這些情形,答案應該是否定的,而是繼續在中國大陸經商賺錢。至於他說被國民黨抹紅「很奇怪」,更讓民眾恍然大悟,原來「抹紅」是民進黨獨佔的專利。
鄭運鵬的回應其實並沒有解答外界的疑惑,反而讓民眾認清民進黨的「抗中保台」只是一種鬥爭異己,騙取選票的手段,從來就不是目的。更有甚者,民進黨在運用「抗中保台」的手段上處處可見「雙標」的痕跡:因此,政府抗中但不抗人民幣,所以我可以罵你共匪,但你不能斷我的賺錢管道(ECFA);別人自稱是中國某某省人就是屈膝舔共,鄭運鵬默許自己的國籍被註明「中國」,住所成為「中國台灣省」,就成為在台灣國際困境下的受害者。這是何等的荒謬與可笑之事。但是,在民進黨執政之下的台灣,如此荒謬與可笑的「雙標」作為卻是每天都在發生,而許多綠營支持者似乎也都習以為常,不覺有何不妥,無怪乎鄭運鵬可以用這種破綻百出的說詞來回應國民黨的質疑而不自覺奇怪。
所以就請鄭運鵬老實承認當時就是因為政治生涯一度受挫,想去中國大陸做生意,嘗試另一種發展的可能;別再惺惺作態,將自己塑造成「台灣困境」的受害者,甚至是成為要突破困境的勇士,那就更令人不齒了。
顧立民(大學教師,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研究部主任)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21028001425-262110?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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