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日前宣布將對台軍售「火山機動布雷系統」,以利我方戰時在灘岸布雷,遲滯解放軍登陸行動,國防部隨即表示「誠摯感謝」。消息曝光後,陸續有許多政學界人士表示反對,疾呼政府應拒絕此項軍售,避免讓台灣成為「地雷島」。
對此民進黨政府高層迄未有任何表態,主其事的陸軍司令部則反覆強調反戰甲車輛地雷非屬渥太華公約禁止使用者、該型地雷具有定時自毀裝置、軍方將在兼顧人道與作戰規範下,「負責任」的運用此項裝備。
台灣究竟該不該遵照美國的意願採購布雷系統?根據解放軍內部出版的「現代聯合作戰」一書中,在登陸前的先期準備階段應綜合採用艦艇清掃、海空火力打炸、人工破障、專用爆破器材爆破、特種部隊人員爆破等方式打開兩棲通道。在突擊上陸前再以航空兵、海軍掃雷艦艇和陸軍工程兵進行直前掃雷破障;而「先癱後登」也一直是解放軍登陸作戰的指導原則。
那麼答案就很清楚了。在沒有掌握局部海空優勢的情形下,解放軍不會貿然進行登陸。這也就是為何前參謀總長李喜明要積極推動「整體防衛構想」,強調要建立大量機動、分散、存活性高、精確致命的不對稱戰力,以及籌組具備上述特性的國土防衛部隊。因此,在合理的情境推估下,當解放軍部隊登陸時,台灣的海空軍應已喪失大半,無法進行有效的中、遠程制空制海作戰。換言之,屆時解放軍將可以在相對安全的情形下,運用前述各種手段對登陸區域進行全面的破障行動,試問在這種情形下,國軍預先佈放的地雷能有多少存活率?
再來談到布雷的區域與時機點。理論上布雷的區域應該是適合解放軍登陸的灘岸,而這些灘岸也必然是平時人員活動頻繁之處,所以不可能在平時預先置放。即便是在戰時佈放,時機點的選擇也是一個難題。如果在解放軍先期作戰初始階段佈雷,例如開始進行電磁網路破壞干擾、海空軍大量集結運動等,佈雷成功的機率當然較高,但萬一解放軍採取封而不登或圍點打援,那麼遍佈海岸的地雷只是把自己給困死。如果在解放軍船團已開始集結航渡時進行布雷,則此時我方已喪失局部海空優勢,除非動用足夠的,對於解放軍登陸後遂行國土防衛作戰十分珍貴的野戰機動防空兵力伴隨,讓缺乏自我防護能力的布雷車單獨前往灘岸佈雷,無異於自殺行為。
從上述的簡單分析,我們可以很清楚的知道,花費數十億台幣採購火山布雷系統,對於國土防衛能產生的效果可以說是十分有限,也不切實際。這點從早年金門海岸大量布雷,沒炸死幾個摸上岸的「匪軍」,反而炸死炸傷不少金門軍民即可得證。一樣是軍購,與其花這筆錢去採購火山系統這種爭議性極高,但性價比極低的武器,還不如積極與美方斡旋,將該筆預算改去購買更多的人員攜行反裝甲或防空飛彈,來得更為有效益。
幾年前有一部丹麥電影叫「拆彈少年」,講述二戰結束德國投降後,一群德國少年戰俘被迫負起戰爭責任,以血肉之軀在丹麥海灘清除自己軍隊所佈放的數萬枚地雷,他們必須在沒有選擇的情形下,以自己的生命冒險除雷,換取被釋放的自由。
近日揭露的美國智庫台海兵推結果,最樂觀的狀態是戰爭在一周內結束,共軍全滅;最悲觀的狀態是台灣獨力作戰七十天後,解放軍獲勝。無論勝負,台灣都將獨自面對海灘上為數可觀未被觸發引爆的地雷。軍方強調的「負責任」與「人道」不知根據何來?如果戰勝,軍方大致就會採取當年的「金門模式」,先在地圖上紅筆一圈,將台灣的海岸劃出一塊塊的雷區,再花費十幾年的時間與幾億的納稅錢來慢慢除雷,這期間人民的經濟損失,以及因除雷可能發生的意外傷亡,國防部能負責嗎?這樣的結果符合人道嗎?
如果戰敗,那下場更慘。「萬惡」的中共很可能會逼迫被俘的台灣子弟以人力除雷,以示懲罰,電影「拆彈少年」的悲慘場景,屆時將活生生的在台灣海灘重演。當然那時候已經沒有什麼國防部了,大概也就談不上什麼負責任與人道了。
「始作俑者,其無後矣」。期望決策者針對火山系統軍購,能有一絲悲天憫人的胸懷,發揮一點道德勇氣向美國說不,別讓我們的孩子有一天成為「拆彈少年」。
顧立民(大學教師,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研究部主任)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30116003819-262110?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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