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種電 台灣的深淵

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經濟, 治理, 環境5 11 月, 2025238 瀏覽次數

翡翠水庫。(北市翡管局提供/中時張珈瑄台北傳真)

 

作者:吳珮瑛(國立台灣大學農業經濟學系退休教授)

2025年已近尾聲,宣稱2025年台灣再生能源占總發電比例20%的人已事不關己卸任了,接任者依然盲目衝刺。為了亮麗浮誇業績,遭摧毀剃頭的農田、果園、茶園、魚塭、濕地、綠地、空地、峽谷已不計其數,如今又相中水庫。不僅建置於灌溉用水庫,也不放過專供民生飲用水的台北翡翠水庫。

中央搬出的理由是配合國家能源政策,普發全國各水庫管理單位,評估水庫建置浮動式光電板(後稱浮動光電)可行性。意思是翡翠水庫不用自抬身價,因未必能為中央雀屏中選建置浮動光電。果是如此,最好不過;令人擔憂的是地方主管當局反對,中央卻霸王硬上弓、強制實行。

針對翡翠水庫,就法而言,翡翠水庫民國107年依據《水庫蓄水範圍使用管理辦法》第3、5及6條,公告了「翡翠水庫蓄水範圍及其申請許可事項」,清楚載明翡翠水庫管理機關為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中央的盤算需經過台北翡翠水庫管理局許可。又該水庫係以家用及公共給水為主,基於保護水源,在水庫蓄水範圍內不受理任何使用行為申請。

至於全國其他水庫,即便沒有類似翡翠水庫之管理局,然根據《水利法》54條之1,禁止變更蓄水建造物或設備、棄置廢土或廢棄物、飼養牲畜或種植植物等等。在水庫蓄水範圍內都有諸多限制,何以水庫上卻是門戶大開?爭論焦點除法令規定外,主要是光電板經年累月橫跨於水體上是否有害生態與水質?尤其是直接入肚的水,即便是灌溉用水,殊途同歸最後仍是吃下肚。

日本在2007年建置全世界第一座研究浮動光電,此後世界多國即陸續開始有商用裝置。在水庫上裝置浮動光電,不應僅強調可提高能源生成效率、具自然冷卻效果及減少水分蒸發等優點,這些優點對水庫原本有水力發電功能者才有助益。又此種設施在潮濕多天災環境下的耐用度、對自然資源質損、水質惡化、環境汙染、景觀破壞等等,台灣針對這些面向的效益與損害評估,不是敷衍了事,就是空白。

《自然》雜誌研究建議,如果將全球10%的水庫裝置浮動光電,其裝置容量將與目前化石燃料發電廠的裝置容量相當,但必須評估其對環境和社會的影響。台灣完全未檢視目前已裝置浮動光電在能源、環境與社會各面向的利弊得失,一味認定浮動光電就是將電板丟進水庫即能發電、且丟越多電發越多,無疑將使台灣逃離火坑、卻掉進深淵。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國政顧問,本文原刊中時,經作者授權轉載,原文連結:https://www.chinatimes.com/opinion/20251105004769-262104?chd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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