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破局 大罷免照綠劇本走(練鴻慶)

協商破局 大罷免照綠劇本走(練鴻慶)

作者:練鴻慶(台灣新故鄉智庫協會研究員)

18日的總預算朝野協商不意外的破局了,立法院長韓國瑜表示,請行政院尊重立院決議,不宜輕易提出覆議,徒增朝野紛爭,但言者諄諄,聽者藐藐,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的劇本就是要走「覆議+釋憲」這條路,說白了,總預算只是綠營「大罷免」的墊腳石,而賴總統的壓軸登場也指日可待了。

總預算案要求協商的是民進黨,韓國瑜和藍白釋出善意,即使三讀通過的總預算案仍然再進行朝野協商,但18日協商過程中,不讓行政院說明的還是民進黨,儘管在野黨提出只要行政院做出改善,可配合追加預算與盡速解凍,行政院也不願讓步。

行政院代表認為,依立院審議結果,預算的減列集中在特定項目與機關,將「嚴重影響基本運作和維持」。但國會之所以要刪減特定機關,例如NCC的預算,正是因為NCC績效不彰,濫用權力。行政機關想爭取的正是國會要限制的,自然沒有交集。依照《預算法》,總預算三讀通過後就已經定案,但在不挑戰總預算結果的情況下,其實還有取得國會同意追加減預算,及流用預備金等手段,但行政院卻一直不願溝通妥協,看得出賴政府其實意在後續的覆議、釋憲,讓18日的朝野協商淪為過場。

立法監督行政,國會用預算權來影響行政機關,這是民主國家的運作規則,行政院所謂「預算刪減的政治責任歸屬不明確,有違責任政治原則」,是扭曲釋字391號解釋意旨。釋字391號是說明,國會既然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就也不能在「預算的款項目節間」移動增減,譬如國會不能將甲項目的5000萬預算移動到乙項目中,這有違責任政治原則,而非國會刪減預算有違責任政治原則。

再者,行政院要求就立法院所刪減之預算項目,能夠辦理流用或動支預備金,這也是操之過急。誠然《預算法》第22條第2項規定,「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及金額,不得動支預備金。但法定經費或經立法院同意者,不在此限。」國會的確有權力允許行政院就刪減之預算動支預備金,但這應該是在行政院釋出善意,做出改善之後。如果現在就同意動支預備金,那一開始的刪減還有何意義?

同樣的道理,國會之所以要凍結預算而非直接刪除,就是要「以觀後效」。行政院現在就希望國會解凍,沒有這個道理;但國會也應該要告知行政機關明確、可行的解凍標準,雙方才能有良性循環。

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分屬不同政黨時,任何國家都很可能出現預算僵局,但一個成熟的民主政體就是要有能力面對爭議,化解爭議。民進黨的支持者,會認為國會是在扯政府後腿,傷害人民福祉;在野陣營的支持者則會覺得國會嚴格監督,是為納稅人的荷包把關,雙方都不妨體會對方的立場,「同意我們之間不同的意見」。

在總預算協商破局之後,立法院即將送出審查報告,僅管韓國瑜盼行政院不要輕易提覆議,但柯建銘還是扮演完全的鷹派,堅持在覆議+釋憲之外,其他的選項都是違憲。由18日的協商過程和結果很明顯可看出,行政院並不是真心想讓總預算案解套的,因為朝野和解並不符合當下民進黨推動大罷免的政治利益。目前看來,綠營大罷免的步調就是按著柯建銘宣布的劇本在演,既然朝野勢必火車對撞,最後只能由民意作最後的仲裁。

 

*作者為「新故鄉智庫」研究員,本文原刊於114/2/18中時,由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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